征免性質
征免性質是什么?
征免性質是指海關根據《海關法》、《關稅條例》和國家有關政策對進出口貨物實施的征收、減免稅的性質類別。
本專欄應根據實際情況,根據海關規定的《免稅代碼表》選擇填寫相應的免稅性質縮寫和代碼。持有海關頒發的免稅證書的,應當按照免稅證書中注明的免稅性質填寫。報關單只允許填寫一種免稅性質。
免稅代碼由三位數組成:第一類表示類別,第二類和第三類表示減稅項目的順序號。免稅性質分為法定稅、法定稅、特定稅、其他稅和臨時稅率五部分。
常見的免征性質及其適用范圍
共征稅47種,包括一般征稅(101)、重大技術設備(408)、加工設備(501)、進料加工(502)、進料加工(503)、港澳OPA(510)、中外合資(601)、中外合作(602)、外資企業(603)、鼓勵項目(789)、自有資金(799)等。詳見免征代碼表。
1.一般稅(101)適用于按照《海關法》、《關稅條例》、《進出口稅規則》等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稅率征收進出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等稅費的進出口貨物,包括一般照片(包括公開臨時稅率、關稅配額、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等)。
2.其他法律(299)適用于根據《海關法》和《關稅條例》對進出口物資進行免費援助的進出口貨物,以及按照有關規定不征收全額貨物價值的部分進出口貨物。具體適用范圍如下:無成本補償進出口貨物(規章制度除外);無商業價值的廣告品和樣品;進出境運輸工具裝載必要的燃料、材料、飲食用品;因故退還的境外進口貨物;因故退還的中國出口貨物;貨物18種。
3.保稅區(307)適用于進口自用材料,包括政策的進口自用材料,包括保稅區基礎設施建設材料、保稅區企業(外商投資企業除外)進口生產設備、其他自用材料和出口貨物、保稅區行政管理機構自用合理數量的管理設備和辦公用品。
4.科學教育用品(401)適用于科研機構和學校以科研教學為目的,在合理數量范圍內,直接用于科研或教學的商品,以促進科研和教育的發展。
5.科技開發用品(405)是指鼓勵科研和技術開發,促進科技進步,科研和技術開發機構在規定的時間內,在合理的數量范圍內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科技開發用品的需要。
6.加工設備(501)適用于加工貿易經營單位按照相關免稅政策進口的外商免費加工生產所需設備(即無需經營單位支付外匯,無需支付加工費或差價)。
7.來料加工(502)適用于來料加工裝配項下進口所需的材料,以及加工后出口的成品、半成品。
8.進料加工(503)適用于外匯購買進口進口進口產品,加工后的成品和半成品。
9.目前,中外合資(601)一般適用于中外合資企業自產的出口產品。
10.目前,中外合作(602)一般適用于中外合作企業自產的出口產品。
11.目前,外資企業(603)一般適用于外資獨資企業自產的出口產品。
12.鼓勵項目(789)適用于國內投資項目、外商投資項目、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自1999年9月1日起按照國家規定程序批準的外商投資研發中心和中西部省、自治區、直轄市利用外商投資優勢產業和優勢項目目錄的項目。
征免性質的填報要求
1.報關單只允許填寫一種征免性質,涉及多種征免性質的,應當分單填寫。
2.根據海關出具的免稅證明中注明的免稅性質填寫,或根據進出口貨物的實際情況,參照免稅代碼表填寫相應的免稅性質簡稱或代碼。
3.加工貿易貨物(包括保稅工廠經營的加工貿易)應當按照海關頒發的加工貿易手冊中批準的免征性質填寫相應的免征性質簡稱或者代碼。
4.特殊情況填寫要求如下:
(1)外商投資企業進口材料零件加工內銷產品,填寫一般征稅。
(2)加工貿易轉國內銷售貨物,按一般征稅、科教用品、其他法律等實際應享受的征免性質填報。
(3)材料退貨出口、成品退貨進口貨物填寫其他法律。
(4)加工貿易結轉貨物,本欄為空。
參考文獻
- 王永紅主編.報關報檢實務.北京: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13(10).第189頁
征免性質
征免性質發表于2022-06-12,由周林編輯,文章《征免性質》由admin于2022年06月12日發布于本網,共1597個字,共5727人圍觀,目錄為外貿知識,如果您還要了解相關內容敬請點擊下方標簽,便可快捷查找與文章《征免性質》相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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