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減讓
關稅減讓(TariffConcession)
關稅減讓概述
通過談判,相互讓步,承擔降低關稅的義務,特別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后,在關稅和貿易協定的主持下,通過多次談判實現的關稅減免。談判按照最有利于國家待遇的原則進行,列出了減稅率表,所有成員國都享有。協議的減稅率對成員具有約束力,稱為約束稅率,成員國不得隨意撤回或修改,并承擔減稅的法律義務,不得征收其他國內稅、進口費、改變關稅評估方法、重新分類和補貼,以逃避或抵銷減稅。除規定直接減稅外,還有以下減稅形式:
- (1)承諾現行稅率不變;
- (二)談判期間不得提高現行稅率,不得增減免稅;
- (三)規定最高稅率不得超過等。
關稅和貿易協定主持的關稅減免談判稱為多邊貿易談判(MultipleTradeNegotiation-MTN)。開始采用逐項方式,由商品主要進出口國逐項協商,達成減讓協議,適用于所有成員國。后來改用一攬子方式,即各類商品按同一百分比減稅,如減稅50%,然后分年分階段實施。不同國家的關稅稅率不同。按同一百分比減稅對高稅國和低稅國都有好處。西歐國家主張改用高稅國所謂的協調一致,但未能實現。
關稅減讓簡史
自關稅和貿易協定生效以來,關稅減免已經進行了8輪。
- 1947年4月至10月947年4月至10月,有23個國家參加了雙邊減稅協議,涉及4.5萬件商品。
- 第二輪在1949年4月至10月在法國安納西舉行,主要是為新參加總協議的國家安排的。33個國家參加了147項雙邊協議,關稅減免涉及的商品增加了5000項。
- 第三輪在英托爾基舉行,1950年9月至1951年4月,有39個國家參加,雙邊協議達成150項,關稅減免涉及8700項。
- 第四輪在1956年1月至5月在日內瓦舉行,只有28個國家參與,只有25億美元被減少。
- 第5輪于1960年9月至1962年7月在日內瓦舉行,又稱“狄龍回合”,參加國有45個,減讓所影響的貿易額約49億美元。
- 第六輪在日內瓦舉行,月至1967年6月在日內瓦舉行,也被稱為肯尼迪回合
- 第七輪是1973年9月在東京舉行的,1979年在日內瓦結束,又稱東京回合,參加99個國有(含29個非總協議成員國),減稅幅度在25%至33%之間。
- 第八輪于1986年9月在烏拉圭埃斯特角城部長宣言,又稱烏拉圭回合,有107個國家和地區參與,仍在進行中,中國首次參與多邊關稅談判,中國關稅談判代表團向烏拉圭回合多邊關稅談判小組提出了中國關稅減免計劃,但未經審查和評估。
關稅減讓對中國經濟的影響
對進口商品征收關稅有雙重作用,一是充當預算收入,二是保護國內產業。中國海關稅(包括關稅和增值稅)是非常穩定和可靠的財政收入來源。
降低關稅會減少財政收入嗎?國際貿易自由化的經驗證明,海關稅在許多情況下會增加,因為降低關稅刺激了貿易。中國也有自己的經驗。1992年,中國的關稅水平為43.2%當年海關征稅(含進口稅)381億元。2000年關稅水平降至1600.4%,海關征稅達到2.242億元,相當于1992年5.預計2005年關稅將降至9倍.4%以后的海關稅需要假設幾個條件。如果目前13-17%的增值稅率保持不變;進口貿易增長高于入世前;海關稅基擴大;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略有下降。在這些條件下,海關征收的關稅和進口稅總額將從2000年的242億元增加到2005年的3000億元,增加到三分之一(其中關稅部分下降)。
中國的關稅制度對國內工業實施了40多年的高關稅保護。1950年發布的新中國第一項稅率為52.9%,1985年降至38%。1992年稅收目錄轉換,平均稅率調至43%.2%。在不適當的高關稅保護下,我國產業結構調整緩慢,國際競爭力較弱。自1994年以來,中國實施了三項大規模的自主減稅計劃,今年已降至15%.3%。比較1992年的43.2%的水平,累計減稅幅度已達64%.6%。國內工業——從農業到工業,從原材料到成品,從零部件到機械設備——經歷了來自國外同類產品的激烈競爭。中國經濟在競爭中發展,增長率居世界最高。三次減稅過程穩定,政府積累了寶貴的貿易自由化經驗。
如果中國能夠在一年內成功加入世貿組織,中國的關稅將在四年內分四個階段履行減稅義務,將平均關稅水平從目前的15個階段提高.3%逐步降到9.平均每年降1%.2001年底下降到13個百分點.8%,2002年降至12.3%,2003年降至10.8%,2004年降至9.4%。
若干具體產業的降稅信息技術產品包括通訊設備、計算機、芯片在內的二百多項信息技術產品將在2005年實施零關稅。這對我國電子、信息行業將是一個巨大的挑戰。但是WTO幾乎所有主要的信息技術產品生產國和貿易國都取消了關稅,信息技術已經成為一個貿易自由化的領域。因此,中國實施零關稅的利弊應該得到平衡。
機械設備制造業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對外商投資企業進口投資設備、國內企業進口技術改造設備、國內重大項目進口先進技術設備,一直實施減免稅政策。去年,進口總額達到145億美元,超過300億元。WTO此后,該政策將繼續實施。入世后,機械設備稅率的降低對行業的影響有限。
一方面,降低原材料和零部件的關稅將增加國內原材料和零部件行業的競爭壓力;另一方面,它將降低國內制造業的成本,提高中國成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對于中國經濟對國際市場的高度依賴,降低原材料和零部件關稅對中國經濟的影響大于弊。
關稅減讓和中國入世
貿易自由化是當今世界經貿發展的大趨勢,WTO它是促進這一趨勢的運營商。關稅減讓是市場準入談判的重要內容之一,長達15年的入世長征。
實現關稅減讓WTO目的手段。WTO和它的前身關貿總協定(GATT)它們都旨在提高(成員國)的生活水平,確保充分就業,確保實際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可持續增長,擴大世界資源的充分利用,開發商品的生產和交換。為了實現這一目標。GATT半個世紀以來,它發動了八輪多邊貿易談判,締約方達成了無數雙邊協議,大大降低了關稅和其他貿易障礙。以工業產品平均關稅為例,發達國家從1947年的40%降至今天的3%.8%的發展中國家也從更高的水平下降到12%.3%。在烏拉圭回合談判中,拉圭回合談判中,參與者承諾的工業品關稅減免達到4%O%。有鑒于此,申請加入GATT和WTO無一例外,所有國家都應通過談判承諾降低關稅和其他形式的市場開放義務。作為一種入場費。中國申請復關GATT締約方地位)和入世(1995年加入WTO),先后引起37個WTO成員國向中國提出關稅減免要求。
我國入世關稅談判所涉及的問題
我國1986年7月申請“復關”當時明確表示愿意把關稅減讓作為“入門費”。1987年3月GATT成立中國工作組,負責談判中國復關的條件,包括關稅減免。在接下來的幾年里,工作組反復審議中國的外貿制度和GATT為實質性談判做準備。經審議,工作組認為中國的關稅制度和GATT系統有四個差距:
- (一)關稅水平過高
- 1992年,中國稅則目錄轉換為各國商品編碼的一般協調系統(H.S.)之后,平均關稅水平為43.當時發達國家是6%。.3%的東歐轉型國家是8.發展中國家為15%.3%。高關稅構成了外國商品進入中國市場的巨大障礙。締約方認為,中國的關稅壁壘遠高于40年或50年的自由化進程GATT締約方的壁壘。
- (二)關稅制度過于混亂
- 當時,中國的關稅制度還沒有在國家關稅領土范圍內統一實施。例如,西藏自治區實施了國務院特別批準的所謂西藏小稅,適用于從相鄰印度、尼泊爾、不丹等國家進口的西藏商品,稅率低于所謂的大稅(即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另一個例子是深圳、珠海、汕頭、廈門、海南等特區實施免稅進口自用材料的政策;這些地方幾乎是自由貿易區。締約方認為,過多的免稅減免影響了中國政府的財政收入,削弱了貿易的可預見性和穩定性。關稅制度的不一致性違反了中國最有利國家待遇的原則。
- (三)關稅措施不透明
- 中國的關稅制度有公布的一面。例如,稅收規則、關稅規定;以及未公布的一面。例如,一些行業和企業的優惠稅率和海關實施的最低限價評估方法。締約方認為,中國海關屬于內部文件的方法和措施有很多,其他國家的政府和商人不知道或不知道。中國的關稅制度需要接近貿易制度的透明度原則。
- (4)海關估價過于隨意
- 締約方審查了《中國海關法》和《關稅條例》規定的價格概念和評估方法,認為中國海關實施的正常海關價格作為進口貨物的關稅價格,很容易形成海關對實際交易價格的干預。他們還揭示了沿海地區海關官員和進口商之間的實際討價還價過程。
入世關稅談判結果
基于GATT我國外貿制度(包括關稅制度)由締約方確定GATT自1992年10月起,工作組開始起草中國復關(1995年改為入世)的法律文件——議定書。經過九年的討論,工作組通過了反映各種觀點和最終結論的議定書和報告書。兩份文件涉及關稅,包括以下四點:
- (一)中國承諾全國統一實施關稅制度
- 中國以統一、公平、合理的方式管理所有有關貨物貿易、服務貿易、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和外匯管制的法律、規定和其他措施。WTO協議和中國加入WTO議定條款包括邊境貿易區、少數民族自治區、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等設置特殊關稅、國內稅、規章制度的地區。事實上,中國政府已經開始履行關稅制度統一的承諾。20世紀90年代,經濟特區進口自用材料的免稅政策逐步取消。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西藏自治區的小稅收規則從20年代開始O一年內停止執行。
- (二)我國承諾改善關稅制度的透明度在議定書貿易制度透明度條款中,即“所有有關貨物貿易、服務貿易、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以及外匯管制方面的法律、規章和措施,公布后才能實施,并應提供給WTO成員國、企業和個人。WTO成員國提供經貿數據。
- (三)中國承諾加入海關估價協議
- 世貿組織成立后,海關估價協議成為成員國必須加入的多邊協議。中國承諾加入WTO海關評估協議立即全面實施,即海關將根據買賣雙方的實際交易價格和買方為進口貨物支付的實際金額進行評估。中國海關多年來一直在準備實施海關評估協議。《海關法》修訂了價格定義:關稅法規正在修訂中:最低限價已被取消;評估官員接受了包括國際專家在內的多輪培訓。WTO已經滿足了估價協議的條件。
- (四)中國承諾減少關稅
- 37個國家(包括15個歐盟國家)與中國進行雙邊關稅減免談判,占對外貿易總額的80%以上。中國的主要貿易伙伴是關稅談判的主要對手。例如,它占中國進口市場的18%.4%的日本向中國要求4253種商品的關稅減免,1998年完成談判;占中國進口市場份額10%的美國與中國談判4333種商品,1999年簽訂雙邊協議;占中國進口市場份額13.根據商品部的要求,8%的歐盟在2000年結束談判。WTO秘書處于2001年9月發布的新聞公報等方面發布的消息,我國入世關稅減免的綜合結果如下:
- (1)農產品平均關稅降至15%,降稅后最高稅率為谷物65%,是關稅配額外的稅率。
- (2)工業品平均關稅降至8.9%。減稅后最高稅率為攝影膠卷47%;25%的汽車。
- (3)2005年信息技術產品關稅降至零。
- (4)自加入WTO從那一年起,我們開始履行減稅義務。2004年基本完成,少數商品寬限至2010年。
- (5)對稅則中7066個8位數商品稅目實行約束,未經協商不得自行提高稅率。
關稅減讓
關稅減讓發表于2022-06-14,由周林編輯,文章《關稅減讓》由admin于2022年06月14日發布于本網,共4585個字,共5538人圍觀,目錄為外貿知識,如果您還要了解相關內容敬請點擊下方標簽,便可快捷查找與文章《關稅減讓》相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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