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征收
關稅征收(CustomsCollection)
什么是關稅征收?
關稅征收是指海關按照海關稅規向進出口貿易商征收的稅。
征收關稅的依據
各國征收關稅的依據是海關稅。(CustomsTariff)又稱關稅稅則(TariffSchedule),是一個國家對海關征收關稅的規定和進出口應稅和免稅商品進行系統分類的清單。
海關稅一般包括兩部分:一是海關稅的規章制度和說明;二是關稅稅率表。關稅稅率表是海關稅規則的主要內容,包括稅號三部分(TariffNo.;HeadingNo.;TariffItem);貨物分類目錄(DescriptionofGoods);稅率欄目(RateofDuty)。
根據不同的分類標準,海關稅可以進行不同的分類。
- 一是根據同一項目下的稅率設置,可分為單稅則和復式稅則。
單式稅則(SingleTariff)又稱一欄稅則,是指一個稅目只有一個稅率,適用于任何國家的商品。
復式稅則(ComplexTariff)又稱多欄稅,是指一個稅目下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稅率,分別適用于不同的國家或地區。為了充分發揮關稅的綜合作用,反映貿易政策的差異,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實行了復式稅。
- 二是根據各國制定稅則的權限不同,可分為自主稅則和協定稅則。
自主稅則(AutonomousTariff)又稱國定稅,是指國家立法機構按照關稅自主原則單獨制定并有權變更的關稅稅率。自主稅可以是一欄或多欄。
協定稅則(ConventionalTariff)是指一個國家的政府通過與其他國家簽訂貿易條約或協議來確定關稅稅率。這種稅是在本國原有固定稅的基礎上,通過減稅談判另行規定的稅率,通常低于獨立稅率。協議稅不僅適用于本條約或協議的簽字國,也適用于享受最有利待遇的國家。
征收關稅的方法
關稅的征收方法,又稱征收標準,是各國海關征收進出口商品關稅的標準和計算方法。主要包括從量稅、從價稅、混合稅和選擇稅。
- 1.從量稅(SpecificDuty)
從量稅是根據商品的重量、數量、長度、面積和容量計算的關稅。其計算公式為:
從量稅額=商品數量×各單位從量稅
- (1)各國征收的從量稅多以商品重量為單位。
但是,不同國家的商品重量計算方法不同,一般包括毛重、凈重和半毛重。①毛重(GrossWeight),又稱總重量法。即按包括商品內外包裝在內的總重量計稅。②凈重(NetWeight),又稱純重量法。即按總重量扣除內外包裝后的重量計稅。③半毛重(SemigrossWeight),又稱半重量法。也就是說,外包裝后的重量按商品總重量計稅。
- (2)用從量稅計征關稅的特點非常明顯。
從量稅的優點是:
①以貨物計量單位為征稅標準,手續簡單;
②特別是對大量低價值商品的進口有很大的限制,因為單位稅是固定的,無論商品的質量和價格如何,征收相同的稅,低價商品的進口利潤較低,可以有效地增加商品的成本;
③當進VI當商品價格下跌時,量稅的限制也更加明顯,可以防止外國商品低價傾銷或故意降低進口商品價格,以避免關稅。
從量稅的缺點是:
①稅率固定,稅收不合理。同一稅目前的商品,無論質量好壞,按統一稅率征收,對高質量、高價格的商品的限制較小;
②不能隨著價格的變動而及時調整,當價格上漲時,其保護作用削弱。從量稅的征收對象只適用谷物、棉花等大宗初級產品和標準化產品,對某些商品如藝術品及貴重商品等不適用。
- 2.從價稅(AdValoremDuty)
從價稅是以進口商品價格為標準的關稅。其稅率表現為商品價格的一定百分比。它是世界上最常用的稅收方法。其計算公式為:
從價稅額=完稅價格×從價稅率征收
從價稅的重要前提是確定進口商品的完稅價格(DutiableValue)。所謂的完稅價格是經海關批準的貨物價格,是決定稅額的重要因素。各國對完稅價格的確定標準不同,一般有以下三種:一種是運輸港口和船舶的交貨價格(FOB)作為稅收標準,二是成本加運費,保險費價格(CIF)三是以法定價格或進口官方價格作為征稅標準。
為防止各國利用完稅價格的差異進行貿易壁壘,關貿總協定東京回合達成了《海關估價協議》,規定了具體的海關估價原則和方法:海關對進出口商品的估價應以進口商品或同一商品的實際價格進行,而不是以國內產品的價格或武斷或虛構的價格作為征收關稅的依據。實際價格是指進口國立法確定的某一時間和地點,在正常貿易過程中,在充分競爭的條件下,某一商品或同一商品出售或出售的價格。當實際價格不能按上述規定確定時,最接近實際價格的相應價格應作為完稅依據。
從價稅征收的優點是:
一是稅收合理,從價稅與商品價格成正比,同類商品高價稅也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高價商品的進口;
其次,當價格上漲時,稅收也會相應增加,財政收入和保護作用不會受到影響;
其三,適用性廣,基本上所有商品都可采用這種計征方法;
第四,稅收明確,特別是在關稅水平和關稅保護方面,便于各國進行比較和談判。
從價稅的主要缺點是完稅價格的標準不一致,增加了海關的工作量,從而提高了通關過程的速度,也容易因完稅價格的確定而發生貿易***。
- 3.混合稅(MixedDuty)
混合稅,又稱復合稅,是一種從量稅和從價稅相結合的計稅方法。其計算公式為:
混合稅額=從量稅 從價稅
混合稅常用于消耗大量原材料的工業成品。征收時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從量稅,另一種是從量稅。
混合稅的優點是具有從價稅和從量稅的優點。當價格上漲時,混合稅比單一從量稅多;當價格下跌時,它比單一從價稅多。但混合稅程序復雜,從價稅與從量稅的比例難以掌握。
- 4.選擇稅(AhernationDuty)
選擇稅是指同一進口商品同時規定從量稅和從價稅的稅率。海關在征稅時,一般選擇稅率較高的稅率進行征稅。但有時為了鼓勵進口,我們會選擇稅率較低的一種來征收關稅。
選擇稅最大的優點是靈活性強。缺點是難以把握,容易引起其他國家的爭議,很少使用。
征收關稅的程序
征收關稅的程序是通關程序,也稱為報關程序,通常包括四個基本環節:申報、檢查、稅收征收和放行。具體來說,進出口商應當向海關申報出口或者進口,提交進出口貨物的報關單和有關證明,接受海關的監督檢查,履行海關規定的程序;然后,海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有關文件和貨物進行檢查審核,計算進出口稅;最后,進出口商出口商應當結算應征稅額和其他費用,海關應當在有關文件上簽字,表明貨物可以通關放行。
通常,進口商應在貨物到達后規定的工作日內辦理清關手續。進口商對某些特定商品,如水果、蔬菜、鮮魚等易腐商品,要求貨物到達時立即從海關提出,可在貨物到達前辦理提貨手續,并提前繳納進口稅,第二天正式結算進口稅。進口商想延期提貨的,可以將貨物存入保稅倉庫,暫時不繳納進口稅。在倉儲期間,貨物可以再次出口,因此無需繳納進口稅。如果計劃在進口國內市場銷售,則必須在提貨前辦理清關手續。
貨物到達后,進口商未在規定日期內辦理清關手續的,海關有權將貨物存入倉庫,期間的一切責任和費用由進口商承擔。倉庫貨物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清關手續的,海關有權處理該批貨物。
參考文獻
- ↑薛榮久著.國際貿易.2008年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
- ↑周學明主編.國際貿易概論.2009年清華大學出版社.04.
- ↑龔曉鶯編著.國際貿易理論和政策.經濟管理出版社,2008.8.
- ↑趙曉晨主編李宏.國際貿易理論和政策.2009年清華大學出版社.07.
關稅征收
關稅征收發表于2022-06-14,由周林編輯,文章《關稅征收》由admin于2022年06月14日發布于本網,共2951個字,共5866人圍觀,目錄為外貿知識,如果您還要了解相關內容敬請點擊下方標簽,便可快捷查找與文章《關稅征收》相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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