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境運輸工具
- 進出境運輸工具(InwardAndOutwardMeansOfTransport)
什么是進出境運輸工具?
進出境運輸工具是指各種船舶、車輛、航空器和載畜,用于載運人員、貨物和貨物進出境。
進出境運輸工具的范圍
海關對進出境運輸工具的監管對象為:
1.船舶。包括進出關境的海上、國界江河上的來往船舶;轉運、駁運進出境客貨的船舶;兼營境內外客貨運輸船舶;裝載普通客貨的軍船。以上船舶包括機動及非機動。
2.車輛。包括客車、卡車、行李車、郵車、機動車、發電車、軌道車、進出境車、人力車等。
3.航空器。包括所有進出關境的民用航空器。進出關境軍用航空器裝載普通客貨時,也受海關監管。
4.馱畜。包括馬、驢、牛、駱駝和其他出境客貨的牲畜。
進出境運輸工具海關監管目的
海關監督進出境運輸工具的目的是確保運輸工具及其貨物和貨物的合法進出。海關需要通過審核文件和現場實物檢查,判斷運輸工具負責人向海關申報的事項是否真實,判斷運輸工具、貨物的進出是否符合海關監督規定。
監管進出境運輸工具的根本目的是反映國家主权,維護國家主权,促進友好交流。監管的具體目的可概括為以下三個方面:
- 1.作業監管
運輸工具的航行、裝卸貨物、貨物和上下乘客應當通知海關,并接受海關的監督。貨物、貨物裝卸完畢后,運輸工具負責人應當向海關提交報告實際情況的交接文件和記錄,海關應當征稅統計。
- 2.物料監管
運輸工具進入前所載、進入后添加的材料、燃料應當向海關申報,并接受海關監督,包括:燃料油、淡水、蔬菜、食品、船舶食堂商品、船舶維修用品、備件等。
- 3.物品監管
運輸工具服務人員及其他上下人員攜帶的物品,應當如實向海關申報,接受海關監督,依法辦理免稅手續;數量大的,應當提前通知海關,集中辦理。
進出境運輸工具海關監管程序
監管程序一般是指海關監督進出境運輸工具的工作步驟和順序。海關對進出境運輸工具的管理是從相關企業運輸工具的登記開始,通過各項進出境活動、港口轉移、海關轉移等活動,實現海關的有效管理。
- 1.前期管理
是指海關在實際運營前對中國經營國際運輸的相關企業和相關運輸工具的登記制度。這是維護進出境秩序,加強進出境運輸工具管理的有效措施。
根據海關進出境運輸工具監管法規的規定,國內運輸企業經國家交通主管部門和經貿部門批準經營國際運輸業務,持有相關批準到公司所在地海關辦理企業登記和相關運輸工具登記手續,由海關登記,并頒發相應的批準和證書,可投入進出境運輸。
- 2.現場管理
根據《海關監管法》,運輸工具應當在有海關的地方進出境。進出境時,運輸工具負責人應當如實申報并提交有關文件,并接受海關檢查。現階段,海關對進出境運輸工具的監管主要分為三個環節:驗收、檢查和放行。
- 3.后續管理
現階段,海關主要按照監管法規的有關規定,管理進出境運輸工具在中國停留期間、轉港、轉關運輸等活動。海關根據現階段海關監管的特點,制定了一系列措施,確保相關監管職能的實現。
海關對進出境運輸工具的監管規定
1.進出境運輸工具必須在有海關的地方進出。
2.進出境運輸工具到達或離開設立海關的地點時,運輸工具負責人應當如實向海關申報,提交有關文件,并接受海關的監督檢查。
未經海關同意,停留在海關設立地點的進出境運輸工具不得離開。
進出境運輸工具從一個設立海關的地方駛往另一個設立海關的地方時,應當遵守海關監管規定,辦理海關手續;未辦理海關手續的,不得出國。
3.運輸工具負責人或有關交通部門應當提前通知海關進出境運輸工具到達和離開時間、停留地點、更換地點、裝卸貨物的時間。
4.進出境運輸工具裝卸進出境貨物、貨物或者進出境旅客,應當接受海關的監督。貨物、貨物裝卸完畢后,運輸工具負責人應當向海關提交反映實際裝卸情況的交接文件和記錄。進出境運輸工具人員攜帶的貨物,應當如實向海關申報,并接受海關檢查。
5.海關檢查進出境運輸工具時,運輸工具負責人應到場,按海關要求打開艙室、房間、門;海關涉嫌走私的,應當拆除可能隱藏走私貨物、貨物的部分,搬運貨物、材料。海關檢查完成后,負責人應當在海關檢查記錄上簽字。海關可以根據監督工作的需要,派人員與運輸工具一起執行職務,運輸工具負責人應當提供便利。
6.進境運輸工具進境后向海關申報前,出境運輸工具應當按照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路線進行;交通主管部門不規定的,由海關指定。
7.未向海關辦理相關手續并繳納關稅的境外運輸工具和境內運輸工具,不得轉讓或轉讓給其他用途。
8.由于不可抗力,進出境船舶、航空器等運輸工具被迫停泊、降落或拋擲未設海關的地點,運輸工具負責人應立即向附近海關報告。
9.進出境船舶、汽車、航空器經海關同意,符合海關監管要求。進出境運輸工具改為國內運輸,應當向海關辦理手續。
10.未經海關同意,沿海運輸船舶、漁船、從事海上作業的特種船舶不得載運、交換、買賣、轉讓進出境貨物。
11.進出境運輸工具裝載的物料和燃料,應當受海關監督。
12.承運海關監管貨物的運輸工具向海關登記備案。
參考文獻
- ↑陶明等編著.WTO與海關實務[M].2002年上海人民出版社
- ↑王國忠著.海關概論[M].2006年中國商業出版社
進出境運輸工具
進出境運輸工具發表于2022-06-15,由周林編輯,文章《進出境運輸工具》由admin于2022年06月15日發布于本網,共2089個字,共5877人圍觀,目錄為外貿知識,如果您還要了解相關內容敬請點擊下方標簽,便可快捷查找與文章《進出境運輸工具》相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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