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境物品
進出境物品是什么?
進出境物品與進出境貨物相比,是指進出境居民或非居民為進出境旅行或居住需要而攜帶和郵寄的貨物。它體積小,體積小,一般易于運輸和攜帶。
進出境物品的分類
- (一)根據進出境貨物的運輸方式進行分類
一般情況下,海關根據貨物進出境的運輸方式,將貨物分為行李、郵遞等三類。
(1)行李是指乘客自用行李、旅游消費品和送給親友的物品。行李基本上是通過隨身攜帶、托運和分離運輸進入的。
(2)郵遞物品是通過國際郵件投遞進出境的物品。
(3)其他物品是指使領館公私用品、外商常駐機構公私用品、免稅店用品、捐贈物資等除上述兩種物品外的物品。
- (二)根據進出境物品的管理限制進行分類
根據海關對貨物的管理限制,貨物可分為以下三類:
(1)禁止進出境物品:主要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進出境物品清單中列出的物品。除某些特殊情況外,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并頒發證書的,禁止進出境。
(2)限制進出境物品: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進出境物品表中列出的物品,以及根據有關海關法律法規需要進出限制管理的物品。此類物品的進出必須向海關提交有關證明和文件,并向海關辦理相應的進出境手續。
(3)非限制物品:除上述物品外的其他物品。這類物品可以在合理數量的自用范圍內自由進出。
從海關管理的角度來看,海關管理的重點是禁止進出境物品和限制進出境物品。對于非限制性物品,海關一般不進行重點管理。但不排除海關結合國家有關政策,為特定目的,將某一物品確定為監管重點。
禁止進出境物品
- (一)禁止進境物品
包括各種武器、彈藥和爆炸物;偽造貨幣和偽造證券;印尉品、膠卷、照片、唱片、電影、錄音帶、錄像帶、錄像帶、激光視盤、計算機存儲介質等對中國政治、經濟、文化和道德有害的物品;各種烈性毒藥;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等能使人上癮的麻醉品、精神藥物;危險細菌、害蟲等有害生物的動物、植物及其產品;危害人畜健康、疫區等能傳播疾病的食品、藥品或其他物品;人民幣(按貨幣協議辦理的除外;人民幣外匯兌換券按有關規定辦理)。
- (二)禁止出境物品
包括列入禁止進境范圍的所有物品;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膠卷、照片、唱片、影片、錄音帶、錄像帶、激光視盤、計算機存儲介質及其它物品;珍貴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物;瀕危的和珍貴的動物、植物(均含標本)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根據以上原則和有關規定,海關碰到下列情形之一時,可以對旅客攜運的進出境物品不予放行:①不自用;②超出合理數量范圍的;③超過海關規定的品種、規格、限量、限值的;④未辦理海關手續的;⑤未按章繳稅;⑥其他不能按規定放行的物品。
進口物品的稅收管理
- (一)基本規定
郵政稅是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政物品進入13稅的縮寫,其征收對象為進境物品,特別是指旅客行李物品、個人郵政物品等個人自用物品。郵政稅是海關對個人物品采取的稅收征管措施,旨在照顧個人進口自用物品的合理需要,簡化稅收程序,加快物品清關。
除另有規定外,允許應稅進境的旅客行李、個人郵遞物品和其他個人自用物品按入境旅客行李、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分類表、入境旅客行李、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征收進口稅。納稅人可以自行辦理納稅手續,也可以委托他人辦理納稅手續。
- (二)特別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一票貨物、無商業價值的廣告樣品、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免費贈送的材料、海關放行前損失的貨物免征關稅。海關放行前損壞的貨物,可以根據海關認定的損壞程度減征關稅。法律規定的其他免征或者減征關稅的貨物,照其規定免征或者減征。
監用合理數量的監管原則
進出境貨物屬于非貿易性質,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原則。自用合理數量的原則是區分貿易貨物和非貿易貨物的標準。它有一個特定的內涵:自用是指乘客自己使用,給親戚和朋友,而不是出售或出租;合理數量是指海關根據乘客的旅行目的和居住時間規定的正常數量。因此,海關對不同類型的乘客行李規定了不同的品種范圍和原則,以及免稅限額或限額。一般按照自用合理數量的原則,不設置具體限額。短期旅客行李的,限于旅行期間需要使用的物品。長期旅客行李應當限于居留期間需要使用的物品。但是,對于國家限制進出境的物品,海關將嚴格按照規定的限額和限額進行檢查。
自用合理數量是有一定自由裁量權限制進出境物品范圍的法律規定。一方面,海關總署制定了《海關進出境旅客行李監管辦法》等海關規章,對行李進行分類,規定了不同類型進出境人員攜帶的免稅和稅款數量;另一方面,不排除海關人員根據案件靈活掌握的自用合理數量。海關對郵件的監督也遵循這一原則。為了使這一原則在實際監督中具有可操作性,海關在《海關關于進出境郵件個人物品限額和免稅金額的公告》中對進出境郵件物品的稅收和免稅限額作出了具體規定。超過自用合理數量的,不屬于物品,不再按照進出境物品辦理海關手續,而是按照進出口貨物辦理相關手續。
適用自用合理數量原則的例外是禁止和限制進出境物品。也就是說,所有列入我國禁止進出境物品表和限制進出境物品表的物品都應當按照禁止的物品進行管理,不得以自用合理作為放行標準。
參考文獻
- ↑賈江主編劉建明.報關實務[M].2008年中國財經出版社
- ↑朱少平主編.上卷海關法實用手冊[M].2萬中國檢察出版社
進出境物品
進出境物品發表于2022-06-15,由周林編輯,文章《進出境物品》由admin于2022年06月15日發布于本網,共2121個字,共5063人圍觀,目錄為外貿知識,如果您還要了解相關內容敬請點擊下方標簽,便可快捷查找與文章《進出境物品》相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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