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稅則稅率欄目
什么是進口稅稅率欄?
進口稅稅率欄是根據商品分類目錄逐項定出的相應關稅稅率。
適用進口稅稅率欄
(一)最惠國稅率
(1)適用于與中國共同適用最惠國待遇條款的世界貿易組織締約方(包括香港、澳門、臺灣)的進口貨物;
(2)適用于與中國簽訂最惠國待遇條款的國家或地區進口貨物;
(3)適用于原產于中國關境的復進口貨物。
(二)協定稅率
1.根據《中國—東南亞國家聯盟自由貿易區協議》,“早期收獲”項下,原產于文萊、柬埔寨、印度尼西亞、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十國的608個稅目項下的進口貨物實行零稅率(2006版稅則);
2.根據《中國-東南亞國家聯盟自由貿易區協議》,對文萊、印尼、馬來西亞、緬甸、新加坡、泰國的137稅(2006版稅)進口貨物。
3.根據《亞太貿易協定》原產于韓國、斯里蘭卡、孟加拉國、老撾和印度的928個稅目(2006版稅則);
4.根據《中巴早期收獲協議》,原產于巴基斯坦的2244個稅號(2006版稅則)項下的進口貨物;
5.根據《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香港)對1379個項下的進口貨物實行零關稅(2006版稅則)。
6.根據《內地與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澳門)協議對601個稅目(2006版稅則)項下的進口貨物實行零關稅。
(三)特許稅率
適用于與中國簽訂特殊優惠關稅協議的國家或地區的進口貨物。
1.根據《亞太貿易協定》,中國對原產于孟加拉國的92項下一項稅目(2006版稅則)商品實行特惠稅率;
2.根據《中國-東南亞國家聯盟自由貿易區協議》,柬埔寨、緬甸和老撾最不發達國家進口的部分稅目進口貨物分別適用優惠稅率。
3.為了促進我國與非洲最不發達國家間的經貿往來,我國政府自2005年1月1日起,對非洲最不發達的國家194個稅目項下的商品進入中國市場給予零關稅特惠待遇。至2005年12月31日,已就零關稅問題同中國政府辦理有關特別優惠關稅待遇換文手續的國家有26個。
(四)普通稅率
適用于原產于上述國家或地區以外的國家和地區的進口貨物,以及原產地不明的貨物。
四種匯率由高到低:
普通稅率>最惠國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適用普通稅率、最惠國稅率、協議稅率和特殊稅率的國家或地區名單。
參考文獻
- ↑第四章進出口關稅.關稅制度概論.長春理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精品課程
- ↑海關稅收征管制度.中國海關通關實務.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網絡精品課程
進口稅則稅率欄目
進口稅則稅率欄目發表于2022-06-15,由周林編輯,文章《進口稅則稅率欄目》由admin于2022年06月15日發布于本網,共1012個字,共5623人圍觀,目錄為外貿知識,如果您還要了解相關內容敬請點擊下方標簽,便可快捷查找與文章《進口稅則稅率欄目》相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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