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查檢
港口檢查是什么?
口岸查檢是指港口檢驗檢疫機構對經產地檢驗檢疫機構出口預檢合格并簽發出口商品檢驗證書的出口商品進行檢驗檢疫的方式。
港口檢查
港口檢查分為兩種情況:
1.對于一般商品,只能檢查外包裝、名稱、標記、批號、零件數量,核實是否與預檢證書一致;檢查包裝是否損壞、污染、濕度等異常情況。如果發現包裝損壞可能會影響質量,或對質量有疑問,則可以打開包裝或開箱進行抽查和抽樣。必須頒發港口檢驗檢疫機構證書或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總局明確規定需要加強檢驗的商品,也必須打開包裝或開箱進行抽樣檢驗;
2.對于易腐易變、質量不穩定的商品,除檢驗外包裝外,還必須批量包裝或開箱檢驗質量。重點項目應根據不同商品、不同季節、不同情況進行感官檢查;發現質量變異必須進一步檢查的,應酌情抽取樣品,并按規定進行相關檢查。
港口檢查重點檢查商品
1.港口檢驗的重點出口商品為:
1.易腐商品:主要包括凍肉禽、鮮蛋及其制品、乳制品、水產品、腸衣、鮮果、蔬菜等。主要檢查軟化、凍結、顏色、氣味、變質、發霉、蛀蟲、污染及貨物、車箱或船艙的溫度。
2.質量不穩定的商品:如皮鞋、罐頭、干電池等,主要檢查皮鞋是否發霉、原材料、縫紉缺陷等,罐頭膨脹、銹、變形、損壞等,干電池電壓等。
出口貨物經港口檢查后處理
1.如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處理或處理不合格;必要時,可聯系原產地檢驗檢疫機構查明原因。
2.檢驗無問題的貨物,應當按照合同、信用證條款進行審核,完全符合規定要求的,發放簽證。港口檢驗檢疫機構應當詳細記錄港口檢驗工作,并定期向原產地檢驗檢疫機構報告發現的問題和國外信息。
3.除合同規定的港口檢驗檢疫機構頒發的證書外,檢驗檢疫機構還可以代表原產地檢驗檢疫機構頒發證書,并將一份副本寄回原產地檢驗檢疫機構。
參考文獻
- ↑洪雷主編.WTO最新出入境檢驗檢疫實務全書.2003年1月,中國海關出版社第一版.
口岸查檢
口岸查檢發表于2022-06-15,由周林編輯,文章《口岸查檢》由admin于2022年06月15日發布于本網,共774個字,共5310人圍觀,目錄為外貿知識,如果您還要了解相關內容敬請點擊下方標簽,便可快捷查找與文章《口岸查檢》相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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