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減免稅
什么是特定的減免稅?
1.具體減免稅是針對特定地區(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特定企業(包括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特定用途(國內投資項目、利用外資項目、科教用品項目、殘疾人專用品);
2、特點:特定條件下免稅;進口申報應提交進口許可證;在特定的海關監管期限內接受海關監管(船舶、飛機8年;機動車6年;其他類別5年);
3、特定減免稅貨物一般不豁免進口許可證件,除外資企業和香港、澳門、臺灣及華僑的投資企業進口本企業自用的機器設備;外商投資企業再投資總額內進口涉及機電產品自動許可證管理的,可以免校驗有關證件;
4.除申報減免稅貨物(出口加工區憑企業設備電子賬簿)外,還應當審進出口貨物免稅證明。
1.享受特定減免稅的企業之間可結轉特定減免稅貨物,轉出報出口,轉入報進口;
2、對特定企業申請減免稅:向主管海關備案,簽發外商投資企業免稅登記手冊,審零進出口貨物免稅證明;
3、申請具體用途(國內投資項目和外商投資項目)的減免稅申請,憑國務院有關部門頒發的《國家鼓勵發展的國內外項目確認書》辦理進出口貨物免稅證明;
4、申請具體用途(科教用品)減免稅,教育部簽發科教用品免稅登記手冊,辦理進出口貨物免稅證明;
5、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出具的具體用途(殘疾人專用品)申請減品)申請減免稅;辦理進出口貨物免稅證明;
6.進出口貨物免稅證明有效期為6個月,實行一批一證制、一證一關制;
7.再次報關時,備案號一欄填寫進出口貨物免稅證明上的12個號碼;
8.監管期內申請解除監管:主要是國內銷售、轉讓、放棄或退出;
9.進入法律程序清算、變賣、拍賣的具體減免稅貨物,屬于許可證管理的原進口時未取得許可證的,可以依照人民法院的判決或者國家法定仲裁機關的仲裁證明,棉交進口許可證;
減免稅的具體分類
(一)外商投資企業進口物資
1.屬于國家鼓勵發展產業外商投資項目
①除《外商投資項目免稅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在投資額內進口的自用設備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②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免征,按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配套件、備件。
2.屬于國家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外商研發中心、先進技術、產品出口外商投資企業、企業投資(指企業儲備基金、發展基金、折舊、稅后利潤)、原設備更新維護進口設備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設備的需要;以及配套技術、配件、備件,可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增值稅。
(二)國內投資項目進口設備
1.是國家重點鼓勵產業發展的國內投資項目。除《國內投資項目免稅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可免征。
2.按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配套件、備件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增值稅。
(3)貸款項目進口材料
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進口的自用設備可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按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配套件和備件免征。
(四)特定區域物資
1.在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等特定區域進口生產性基礎工程所需的機械、設備、基礎設施材料可免稅;
2.區內企業進口企業自用的生產管理設備、合理數量的辦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維修配件、生產燃料、生產廠房、倉儲所需的材料設備免稅;
3.行政機構可免稅使用合理數量的管理設備、辦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維修部件。
(五)科教用品
從事科研發展的機構和國家教育委員會認可的全日制大學,可以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的增值稅和消費稅,不以營利為目的,在合理數量范圍內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科研教學用品。
(六)殘疾人專用品
民政部直屬企業事業單位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部門進口的殘疾人專用物品,免征進口關稅、增值稅和消費稅。
(七)救災捐贈物資
對外國民間團體、企業、友好人士、華僑、香港、澳門居民和臺灣同胞捐贈的直接用于救災的物資,在合理數量范圍內免征關稅和進口增值稅和消費稅。
(八)扶貧慈善捐贈物資
直接用于扶貧和慈善事業的境外捐贈人,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增值稅。
特定減免稅
特定減免稅發表于2022-06-15,由周林編輯,文章《特定減免稅》由admin于2022年06月15日發布于本網,共1601個字,共5416人圍觀,目錄為外貿知識,如果您還要了解相關內容敬請點擊下方標簽,便可快捷查找與文章《特定減免稅》相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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