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退運貨物
什么是直接退貨?
直接退貨是指進口貨物進口后向海關申報,但由于特殊原因不能繼續辦理進口手續,經海關主管批準將貨物全部退回海外。
貨物直接退貨的范圍
直接退貨的范圍:
- 按照國家規定責令直接退貨的貨物;
- 國家貿易管制政策在合同執行期間進行調整,收貨人不能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并能提供相關證明;
- 收貨人因某種原因不能支付進口稅,或者收貨人未能按時支付貨款,導致貨物所有權轉讓,并可以提供發貨人同意退貨的書面證明;
- 可提供承運部門書面證明的錯發、誤卸貨物;
- 未向海關申報貿易***的,可以提供***判決、貿易仲裁部門裁決或者無爭議的貨權證明。
不得直接退貨:
- 無證件到貨(按照國家規定責令直接退貨的除外);
- 經海關審查,發現有走私嫌疑;
- 超過規定期限且未經特別批準的;
- 由于其他原因,海關認為不能直接退貨。
直接退貨貨物的報關程序
1、進口貨物申請辦理直接退運,屬于海關行政許可,因此,申請辦理直接退運手續的貨物,一般應在運載該批貨物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或自運輸工具卸貨之日起3個月內,由貨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直接退運貨物審批表》并向海關提交境外發貨人錯發錯運的業務函電、境外發貨人同意退運的業務函電等資料申請海關批準。
2、經海關批準直接退貨的貨物,由于尚未向海關申報進口或暫停進口報關手續,并向海關申請批準直接退貨。因此,在辦理退貨手續時,憑海關一式兩份向現場海關申報出口和進口,貿易方式填寫直接退貨,稱為先申報出口,再申報進口。
3、經海關批準直接退貨的貨物,《出口貨物報關單》應當在有關欄目中填寫進口報關單號;《進口貨物報關單》應當在有關欄目中填寫出口貨物報關單號。承運人責任造成誤發、誤卸的,可以免除報關單。
4、經海關批準直接退貨的貨物,在申請直接退貨的出口和進口申報時,不需要繳納進出口許可證、稅費和滯納金。
參考文獻
- ↑教琳.報關實務[M].2008年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
直接退運貨物
直接退運貨物發表于2022-06-15,由周林編輯,文章《直接退運貨物》由admin于2022年06月15日發布于本網,共785個字,共5871人圍觀,目錄為外貿知識,如果您還要了解相關內容敬請點擊下方標簽,便可快捷查找與文章《直接退運貨物》相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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