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報金
滯報金(FeeforDelayedDeclaration)
滯報金是什么?
滯報金是海關對未在法定申報期限內向海關申報進口貨物的收貨人依法收取的經濟制裁性資金。滯納金按日計算,起征日為規定的申報期限的次日。截止日期為收貨人向海關申報后,海關接受的申報日期、起征日期和截止日期計入滯納金期限。
滯報金期限
進口貨物的報關期限為:
1、郵運進口貨物自郵局收到通知之日起14日內(第14日法定節假日的,推遲至第一個工作日,下同)。
2、轉關貨物應當自運輸工具申報入境之日起14日內向入境地海關辦理轉關手續,逾期征收滯報金。貨物應當自海關限期內運至指運地之日起14日內,向指運地海關辦理報關手續,逾期征收滯報金。
3、其他運輸方式的貨物自進口貨物運輸工具申報之日起14日內。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及其代理人未在規定的報關期限內向海關申報,并按規定的比例向海關征收滯納金。進口貨物到達前,經海關批準,可以先申報。
滯報金的征收標準
滯納金按日計算,起征日期為規定的申報期限的次日,止日期為收貨人向海關申報后海關接受申報的日期。滯納金的日期為0.5‰。
滯報金的起征點為人民幣50元,不足50元的可以免征。滯報金按日計算,包括進口貨物收發商及其代理人向海關申報之日。
具體計算公式為:滯報金額=進口貨物完稅價格×0.5‰×滯報天數
滯報金的計算實例
一家公司從德國進口50公噸貨物,納稅價格為400美元/公噸。如果運輸工具于2002年4月29日(星期一)申報進口,公司將于2002年5月20日(星期一)申報報關,并詢問海關應收取多少滯納金(外匯品牌價格為1美元=8.2元)計算方法:
滯報天數:7天
完稅價格=400×50×8.2=164000元
滯報金額=164萬×7×0.5‰=574元
滯納金可以減免申請
在下列特殊情況下,進口貨物的經營單位或實際收貨人應當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向海關申請,并提交下列證明文件。經海關批準后,可以減少滯納金。
(1)收貨人因政府主管部門發布新的管理規定而延遲辦理相關手續的,收貨人應當在上述14天內向海關提交審批機關批準的許可證證明。(2)收貨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報關的,收貨人應當向海關提交當地政府或者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三)政府間或國際組織無償援助和捐贈用于救災、社會公益福利等方面的進口物資產生滯報的,主管部門應向海關出具援助協議書或捐贈函,說明滯報原因并提交有關的證明。
(四)收貨人因政府主管部門延遲發放配額計劃或者簽發許可證而滯納的,應當向海關提交政府主管部門確認的證明。
(五)因海關工作原因滯報的,應當經海關確認、批準起止時間,并出具有關證明。
(六)其他特殊情況,應當向海關說明原因,并出示充分有效的證明材料,經批準后方可申請。
因特殊情況造成滯納金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海關滯納金支付通知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海關提交書面申請和證明材料,并對申請報告的內容和提交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進口貨物收貨人在申請減免滯納金期間因故需要提取貨物的,可以向海關支付滯納金等額保證金。
滯報金不計征
進口貨物進境后的下列情形之一報金。
(1)收貨人自運輸工具申報入境之日起三個月以上未向海關申報進口貨物的,海關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的有關規定提取貨物作為出售處理,在余額保存一年內無人申請或者不退還余額的,不征收滯納金。
(2)進口貨物收貨人在申報期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的有關擔保規定向海關提供擔保,并在擔保期內辦理有關進口手續的,不征收滯納金。
(3)進口貨物因被海關扣留或扣留而不能按時申報的,扣留或扣留期間(根據海關調查或調查部門發布的通知計算起止時間)不征收滯納金。
(四)經海關批準直接退貨的,不征收滯納金。
參考文獻
- ↑教琳.報關實務[M].2008年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
滯報金
滯報金發表于2022-06-15,由周林編輯,文章《滯報金》由admin于2022年06月15日發布于本網,共1551個字,共5563人圍觀,目錄為外貿知識,如果您還要了解相關內容敬請點擊下方標簽,便可快捷查找與文章《滯報金》相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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