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損鑒定
殘損鑒定(appraisalofdamage)
什么是殘損鑒定?
殘損鑒定是指查明變質、混合、污染、破壞、破壞、損失、短期貨物的真相,確定損失的原因和程度,并出具相應的證書。
在損壞評估工作中,由于商品損壞復雜,涉及面廣、環節多,涉及許多國際公約、規則和實踐。因此,損壞評估人員必須樹立高度的責任感,堅持公平的態度,堅持實事求是。在具體工作中,通過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運用各種科學方法,掌握大量數據,進行綜合分析和邏輯推理,全面清晰描述情況,明確合理的損壞原因,公平合理地估計損失貶值。
殘疾鑒定的基本程序
1.申報和受理
2.現場驗貨
3.確定損壞的數量
4.確定殘損率
5.確定貶值率(估值率)
6.簽發鑒定證書
殘疾鑒定的性質和作用
殘疾評估是評估業務的主要工作。《商業檢驗法》第十二條規定:本法規定,必須經商業檢驗機構檢驗的進口商品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在商業檢驗機構規定的地點和期限內接受商業檢驗機構對進口商品的檢驗。商業檢驗機構應當在國家商業檢驗部門統一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檢驗,并出具檢驗證書。第十三條規定:本法規定,進口商品的收貨人必須經商業檢驗機構檢驗,發現進口商品質量不合格或者損壞短缺,需要由商業檢驗機構提出索賠的,應當向商業檢驗機構申請檢驗證書。《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進出口商品進行檢驗的內容,包括是否符合安全、衛生、健康、環境保護、防止欺詐等要求及相關質量、數量、重量等項目。第十八條規定:法定檢驗的進口商品應當在收貨人申報的目的地進行檢驗。散裝商品、易發生的原材料的散裝商品固體廢品,可以作為原材料。
由于損害評估證書可以作為申請人向相關方提出索賠、退貨、補充或更換、索賠的依據,因此損害評估工作對維護相關方的合法權益,保障人民健康和生產安全,促進外貿、運輸和保險的發展非常重要。
殘疾鑒定方法
(一)逐一鑒定抽樣鑒定
由于商品損壞情況不同,原則上應逐一識別損壞商品的識別。特別是雜貨,內容不同,損壞程度不同,不規則,必須逐一識別,才能得到真正準確的結果。但對于大宗商品,損壞性質相同或外觀損壞基本相似,不允許逐一識別時間,現場不具備,可采用代表性樣品的分類和提取方法進行識別,以計算整個批次的結果。該方法不僅具有一定的準確性和科學性,而且解決了人力、物力和時間的客觀困難。在確定分類和抽查時,分類必須根據損壞情況結合測試和使用價值,既不能分為太多太細,也不能隨意劃分,分為科學合理,抽查貨物或樣品必須嚴格要求具有代表性,以保證結果的準確性。原重量較短,可定期抽查,但重量遺漏只能逐一識別。
(二)理化分析
對于損壞的商品,通常通過測試其主要成分或測試其物理機械性能來確定其含量和性能的降低,從而確定其損壞的貶值程度。這種方法應用于以主要成分含量為貿易計價基礎的商品。例如,化肥的氮含量、原糖的旋轉光度等。通過測試殘留物與正常貨物的成分進行比較,我們可以了解殘留物的程度,并結合商業銷售的貶值來確定損失評估率。另一個例子是棉、***等纖維產品通過拉伸試驗,可以明確其損壞程度對使用的影響,從而確定其損壞評估和貶值率。測試和測試方法也可用于判斷損壞的原因。例如,通過氯離子含量的測試,可以區分是海水污漬損壞還是淡水污漬損壞等。
(三)測量和衡重
測量損壞貨物損壞部分的長度、面積或體積,并通過比較完好貨物的長度、面積和體積來獲得損壞率。重量測量方法是將損壞部分的重量與原始重量進行比較,以獲得其損壞率。但它必須在損壞部分和完整部分可以單獨測量的情況下才能適用。有時在判斷原始短損壞時也需要采用測量和測量方法。
(4)感官對比和價格對比
有些商品根據感知來確定等級,通過比較不同等級的損壞商品的感知和完整商品的感知,以確定等級的降低程度,并通過降低等級的差異來確定損壞的貶值率。價格比較方法也可以作為確定不同用途的損壞商品估值貶值率的基礎。在價格比較中,必須使用相同的價格標準,如批發價格和零售價格、分配價格和銷售價格,更不用說國外價格和國內價格了。在使用國外價格進行比較時,還必須考慮市場價格變化的復雜影響,不能反映價格的質量,不能作為比較媒介。
殘疾鑒定時間
進口商品的收貨人或者其他貿易關系人可以自行向檢驗檢疫機構申請殘疾檢驗鑒定,也可以委托經檢驗檢疫機構登記的代理企業辦理申請手續。需要由檢驗檢疫機構進行殘疾檢驗鑒定的進口商品,申請人應當在檢驗檢疫機構規定的地點和期限內辦理殘疾檢驗申請手續。
根據不同的工作項目分別掌握。艙口檢查、載損鑒定、監測卸載等工作應在船舶卸貨前申請,以便鑒定人員及時登船了解和檢查現狀,明確航行損壞的原因,得出正確的結論;海損鑒定一般應在卸貨前申請,便于及時調查,區分不同的損壞原因;發現包裝或外觀損壞的貨物,應在船舶簽署或最遲提貨前申請鑒定;需要登船了解損壞情況,確定損壞范圍,確定損壞原因,應在卸貨前申請檢查;易腐、易變、易擴大損失的損壞貨物,應在發現損壞時立即申請;需要申請到貨地檢驗檢疫機構鑒定的損壞貨物,應在索賠有效期屆滿前20天申請鑒定;集裝箱貨物的拆箱鑒定,應在開箱前申請。強調殘疾檢查的申請必須提前進行,一方面可以進行現場鑒定,發現損壞原因,不能改變,證據不能消失,另一方面必須在有效期內提出大量的損壞鑒定。方開始有效。索賠的有效期根據相關合同明確規定。但是,時限的長度并不完全一致,由雙方協商決定,并在合同中證明。對于賣方的索賠期,一般商品合同規定為60天或90天,個別合同規定為45天。如果沒有明確規定何時開始計算,根據國際慣例,從全船卸貨日期開始計算,但也有合同規定為到達日期。根據提單簽發日期起6個月,似乎時間較長,但實際上包括航運時間、待泊時間和卸貨時間。因此,必須事先查明索賠有效期的規定,以免延誤索賠,造成損失。根據提單條款的訴訟時效,承運人的索賠期一般為1年;海牙規則和布魯塞爾1986年修訂的海牙規則規定為1年;中國中遠公司的提單條款也規定為1年;漢堡規則規定為2年。索賠期一般為自卸貨日期。
根據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對保險公司的索賠期限采用倉至倉條款(WarehousetoWarehouseClause),也就是說,當被保險貨物離開目的港海輪60天后,雖然沒有進入目的地收貨人倉庫,但保險責任也終止了。換句話說,保險公司仍然負責在離岸后60天內發生的事故。索賠期限還規定,保險單上的索賠期限為一年。保險單上的索賠期限為一年。索賠不一定要提到所有的賠償文件,你可以先提出,然后補充文件。在索賠有效期內,一旦向發貨人、船舶公司、保險公司等方面提出索賠,就不受限制的限制,因為索賠已經開始,未來是談判過程,不受限制。因此,如果估計在索賠有效期內沒有時間完成相關的評估工作和頒發證書,申請人可以聯系合同關系人,首先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或延長索賠期限。必要時,評估人也可以先簽發初步評估證書,然后進一步簽發補充證書。
質量保證期和索賠有效期屬于不同的類別。質量保證期是指機械、儀器、車輛等商品,在正常運行條件下明確規定,確保在一定時間內正常運行,質量良好。如果在此期間發現質量問題,供應商可以保證負責維修或更換。質量保證期一般規定為一年。除了規定的期限外,一些車輛還規定了里程,其中任何一個都在規定的期限內到期。對于一些涉及質量問題的損壞,有時也可以根據質量保證期來掌握索賠期。質量保證期的起始時間一般從卸載日期開始計算,但也規定必須按照合同的規定掌握。
殘疾鑒定地點
損壞商品鑒定的地點涉及責任方終止責任的地點。責任方承擔的責任不僅有時間限制,而且有地點限制。離開規定的地點,它不能繼續承擔責任。因為即使在索賠有效期內,如果損壞的貨物繼續運輸和移動,也必然會繼續發展和擴大損失。因此,如果評估地點不符合規定或慣例要求,則很容易被拒絕。
責任終止地點一般視為合同規定的到達地點。除成套設備外,合同規定的到達地點多為卸貨港。對于承運人來說,除了集裝箱運輸外,有些還實行門到門(doortodoor)此外,它們直到卸貨。對于保險公司來說,保險單規定的責任起止為倉庫至倉庫條款,也指目的地收貨人倉庫。由于貿易合同規定的目的地大多是港口,目的地收貨人倉庫當然也指港口的當地倉庫。但是,如果保險轉移到內陸,延長保險責任終止地點,則按照增加保險的目的地進行處理。在下列情況下,可向現場檢驗檢疫機構申請認證:(1)保險責任范圍內延長保險責任終止地點的損壞貨物;(2)包裝外觀完整,隱蔽缺陷,港口未發現的內部貨物短缺;(3)只需要證明損壞貨物的現狀;(4)外貿合同規定,在到達現場開箱驗收的箱內殘留、短貨物。
殘損商品必須在港口申請殘損鑒定,這是一個原則。但是,在接受申請后,如果某些特殊情況不能在港口完成鑒定任務,必須在貨物使用地點完成,可以要求港口檢驗檢疫機構辦理易地鑒定手續,并委托內地檢驗檢疫機構共同完成鑒定任務。這些特殊情況包括:(1)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危險品、港口疏浚等必須迅速遠離港口。有法律法規的,不受貿易合同約束。(2)打開包裝檢驗后難以恢復原狀或裝卸運輸。(3)在安裝調試或使用中確定損壞原因、程度、數量和價值;或者商品包裝和外觀無明顯損壞,需要在安裝調試或使用中進一步檢驗。(4)港口沒有足夠的地方進行鑒定,必須運往內地進行鑒定,或者港口沒有加工設施,需要快速運往內地專業工廠進行加工,防止損失擴大。例如,上述情況必要時可以在國際監督和指導下進行。(4)港口沒有足夠的地方進行鑒定,或者必要時,必要時,必須注意不擴大的情況下進行特殊情況下進行。
港口檢驗檢疫機構不得對易擴大損壞、未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導致損壞擴大的貨物進行易于鑒定。
檢驗檢疫機構在實施殘損檢驗鑒定過程中,收貨人或者其他貿易關系人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確?,F場條件和條件符合檢驗技術規范和標準的要求。檢驗檢疫機構不得擅自處理,不得依法作出處理意見。現場條件和條件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或者檢驗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的,檢驗檢疫機構可以暫停檢驗鑒定,指示收貨人或者其他貿易關系人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檢驗順利進行。
申請人身、財產安全、衛生、健康、環境保護的進口商品殘疾檢驗鑒定后,申請人和有關各方應當按照檢驗檢疫機構的要求進行分類、分配、封存、妥善處置。檢驗檢疫機構責令退貨或者銷毀涉及人身、財產安全、衛生、衛生、環境保護等項目不合格的進口商品的,收貨人或者其他貿易關系人應當按照規定向海關辦理退貨手續或者銷毀,并向檢驗檢疫機構作出決定。
參考文獻
- ↑謝曉豐主編陳偉.國際貿易實務.2005年9月,哈爾濱工程大學出版社第一版.
- ↑劉揚睿主編.進出口商品鑒定專業基礎.2007年中國標準出版社.3.
- ↑劉耀威主編.進出口商品的檢驗檢疫.2011年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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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損鑒定發表于2022-06-15,由周林編輯,文章《殘損鑒定》由admin于2022年06月15日發布于本網,共4339個字,共5528人圍觀,目錄為外貿知識,如果您還要了解相關內容敬請點擊下方標簽,便可快捷查找與文章《殘損鑒定》相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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