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報檢單位
代理報檢單位是什么?
代理報檢單位是指經國家質檢總局登記,受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委托,依法辦理出入境檢驗檢疫事宜的國內企業。
代理檢驗單位設立的資格條件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制定的《出入境檢驗檢疫代理檢驗管理條例》,申請檢驗單位(以下簡稱申請人)的登記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營業執照》,其經營范圍內有代理人報檢或者有關經營權;
(二)注冊資本在150萬元以上;
(三)有符合代理報檢業務要求的固定營業場所和條件和設施;
(4)管理制度健全;
(5)通過檢驗檢疫機構考試并取得報檢員資格證的人員不少于10人;
(六)與報檢人員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為各報檢人員繳納社會保險;
(7)申請人的聲明符合《出入境檢驗檢疫代理檢驗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
(8)符合國家質檢總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國家質檢總局對代理報檢單位的資格條件規定得比較嚴格,目的在于鼓勵規模大、信譽好、綜合實力強、誠信度高的代理報檢單位從事代理報檢業務。
代理報檢單位的權利
1.代理檢驗單位經批準登記后,可以在檢驗檢疫機構登記并持有有效檢驗員證書的檢驗員,在批準的檢驗檢疫區域向檢驗檢疫機構辦理檢驗業務,但不得以其名義辦理檢驗業務。
2.除另有規定外,經國家質檢總局批準登記的代理檢驗單位,允許代理委托人委托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檢驗業務。
3.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在報關地和收貨地報檢,出口貨物的發貨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在原產地和報關地報檢。
4.代理檢驗單位在辦理代理檢驗業務時,必須遵守出入境檢驗檢疫法律、法規和《出入境檢驗檢疫規定》,并對所報檢驗貨物的名稱、規格、價格、數量、重量等內容及相關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代理檢驗單位從事代理檢驗業務時,必須提交委托人的檢驗委托書。檢驗委托書應當注明委托人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簽名)、組織性質和經營范圍;代理檢驗單位的名稱、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代理事項、責任、權利和期限,并加蓋雙方的公章。
6.檢驗檢疫機構有權要求檢驗檢疫機構在國家質檢總局統一規定的檢驗檢疫期限內完成檢驗檢疫工作,并出具證明文件。因檢驗檢疫人員玩忽職守,導致入境貨物超過索賠期而事人的責任。
7.對檢驗檢疫機構的檢驗檢疫結果有異議的,有權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原檢驗檢疫機構、上級檢驗檢疫機構和國家質檢總局申請復驗。
8.有權要求檢驗檢疫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提供的商業、運輸等保密文件保密。
9.有權起訴和舉報檢驗檢疫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
代理報檢單位的義務
1.代理檢驗單位在辦理代理檢驗業務時,必須遵守出入境檢驗檢疫法律、法規和出入境檢驗檢疫規定,并對所報檢驗貨物的名稱、規格、價格、數量、重量等內容及相關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代理檢驗單位從事代理檢驗業務時,必須提交加蓋雙方公章的客戶檢驗委托書。
3.檢驗單位應當在檢驗檢疫機構規定的期限和地點辦理檢驗手續,填寫檢驗申請表,提供檢驗檢疫機構要求的必要證明;檢驗申請表應當加蓋檢驗單位的法律印章。
4.配合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完成檢驗檢疫工作的,應當及時領取檢驗檢疫證明和通關證明。
5.代理檢驗單位應積極配合檢驗檢疫機構對其代理檢驗的有關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6.代理檢驗單位應當按照要求選擇檢驗人員,并對檢驗人員的檢驗行為承擔法律責任。檢驗人員不再從事檢驗工作或者被解雇或者離開本單位時,代理檢驗單位應當及時辦理注銷手續,否則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檢驗單位承擔。
7.國家質檢部門鼓勵檢驗單位以電子方式向檢驗檢疫機構申報,但不得使用電子檢驗企業端軟件進行遠程電子預錄人。
代理報檢單位的責任
1.代理檢驗單位對代理檢驗所知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
2.代理檢驗單位應當按照規定代表客戶支付檢驗檢疫費用。向客戶收取相關費用時,應當如實列出檢驗檢疫機構收取的費用,并向客戶出示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費用票據。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代理檢驗單位的代理檢驗行為不免除被代理人根據合同或法律承擔的產品質量責任和其他責任。
4.偽造、變造、銷售、***出入境檢驗檢疫證書、印章、標志、印章、質量認證標志的,應當依照出入境檢驗檢疫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情節嚴重,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檢驗檢疫機構因違反規定暫?;蛉∠麢z驗檢疫機構與委托人等關系人之間的財務***,由檢驗檢疫機構自行負責。
6.代理檢驗單位及其檢驗人員違反檢驗規定的,檢驗檢疫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給予批評、警告、暫停或者取消檢驗資格;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涉嫌違反刑法的,移送司法部門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條目
- 自理報檢單位
參考文獻
- ↑姚大偉主編.國際商務單證理論與實踐.2009年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07.
- ↑顧濤編的張炳達.進出口商品報檢實務.2011年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06.
- ↑孔德民編著.報檢實務.2010年中國海關出版社.05.
代理報檢單位
代理報檢單位發表于2022-06-15,由周林編輯,文章《代理報檢單位》由admin于2022年06月15日發布于本網,共2059個字,共5104人圍觀,目錄為外貿知識,如果您還要了解相關內容敬請點擊下方標簽,便可快捷查找與文章《代理報檢單位》相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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