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經濟區
歐洲經濟區(EuropeanEconomicArea;EEA)
什么是歐洲經濟區
歐洲經濟區(EEA)是指在歐洲自由貿易聯盟(EFTA)與歐盟(EU)達成協議后,于1994年1月1日生效,旨在讓歐洲自由貿易聯盟的成員國,無需加入歐盟也能參與歐洲的單一市場。
現時歐洲經濟區成員為四個歐洲自由貿易聯盟成員中的三國:冰島、列支頓士登和挪威(瑞士除外),以及27個歐盟成員國。1992年12月6日,瑞士公民在公投中否決加入歐洲經濟區。瑞士通過瑞士-歐盟雙邊協議參與歐洲單一市場。
歐洲經濟區的歷史
1994年1月1日,由歐洲共同體12國和歐洲自由貿易聯盟7國中的奧地利、芬蘭、冰島、挪威和瑞典5國組成的當今世界最大的自由貿易區——歐洲經濟區正式成立。歐洲經濟區的誕生不僅改變了歐共體與歐洲自由貿易聯盟的關系,同時也對西歐聯合及世界經濟產生了重大影響。
歐共體和歐洲自由貿易聯盟關于建立歐洲經濟區的設想始于1984年,但直到1990年6月雙方才開始正式談判。在共同決策捕魚區、貨車過境和共同發展基金等問題上,雙方曾一度分歧甚大,談判幾次出現僵局。但出于共同的利益考慮,雙方最終還是達成妥協,并于1992年5月2日在葡萄牙的波爾圖正式簽署了建立歐洲經濟區的協定。該協定本應在1993年1月1日生效,但在批準過程中又出現波折。
1992年12月6日,瑞士就條約的批準舉行公民投票,結果由于50.3%的居民反對而否決了瑞士加入歐洲經濟區。鑒于列支敦士登和瑞士在司法和行政上的特殊關系,瑞士的否決使列支敦士登也無法加入歐洲經濟區,導致歐洲經濟區的范圍由原來的19國縮小到17國。瑞士的否決不僅使得歐洲經濟區協定推遲生效,同時也帶來一系列具體問題,其中最重要的是如何填補因瑞士退出而造成的共同發展基金的短缺。原協議規定,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國家應向歐洲經濟區內南方欠發達國家提供20億歐洲貨幣單位的發展基金,其中瑞士應承擔總金額的27%。經過幾個月的協商,歐共體和歐貿聯雙方于1993年3月17日再次簽署《歐洲經濟區補充協定》,對原條約進行了補充和部分修改,通過采取減少基金貸款利息補貼的辦法,為歐洲經濟區的建立掃清了障礙。由于這些細節問題,歐洲經濟區的成立被推遲了整整1年。
歐洲經濟區的自由
歐洲經濟區根據歐盟倡導的四大自由而建立:貨物、人員、服務及資金可在歐洲經濟區自由流動。歐洲經濟區成員與歐盟成員國之間可以自由貿易,但必須遵守大部分歐盟法律。歐洲經濟區在歐盟的決策過程中影響力不大。歐洲經濟區成員無需承擔歐盟相關的開支,但實際上會為歐洲的融合作出開支。
歐洲經濟區的立法
歐洲經濟區的非歐盟成員同意制定與歐盟相似的法律,包括社會政策、消費者保障、環境、公司法和統計。歐洲經濟區的三個成員在歐洲議會、歐洲委員會等歐盟機構中并無代表。
歐洲經濟區的機構
歐洲經濟區成員國與歐洲委員會組成聯合委員會,功能是討論如何將相關歐盟法律伸延至非歐盟成員國。而歐洲經濟區議會每年開會兩次,檢討歐洲經濟區成員間的整體關系。
歐洲經濟區并無涵蓋所有成員的常設機構,歐洲經濟區的活動主要由歐洲自由貿易聯盟監察委員會(EFTASurveillanceAuthority)及歐洲自由貿易聯盟法院(EFTACourt)管理,兩者相類于歐盟的歐洲委員會和歐洲法院。
歐洲經濟區
歐洲經濟區發表于2022-06-16,由周林編輯,文章《歐洲經濟區》由admin于2022年06月16日發布于本網,共1347個字,共5270人圍觀,目錄為進出口貿易,如果您還要了解相關內容敬請點擊下方標簽,便可快捷查找與文章《歐洲經濟區》相關的內容。
版權聲明:
文章:(歐洲經濟區),來源:,閱讀原文。
歐洲經濟區若有[原創]標注,均為本站原創文章,任何內容僅供學習參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任何內容不得引用,文章若為轉載文章,請注明作者來源,本站僅為分享知識,不參與商業活動,若有侵權請聯系管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