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間外匯市場
銀行間外匯市場(interbankforeignexchangemarket)
什么是銀行間外匯市場?
銀行間外匯市場是指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的國內金融機構(包括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外資金融機構)通過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經營外匯業務的人民幣與外匯交易市場。
銀行間外匯市場的發展歷程
1994年以前,中國經歷了固定匯率體系和雙軌匯率體系。自1994年1月1日起,中國外匯管理體系進行了重大改革:匯率一體化,實行基于市場供需、單一、管理的浮動匯率體系;取消外匯留存和上繳,實行銀行結算和銷售制度。企業和個人按規定向銀行結算和銷售外匯,銀行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進行交易。
1994年4月4日,中國外匯交易系統啟動運營,全國統一規范的銀行間外匯市場正式間外匯市場。銀行間外匯市場(以下簡稱外匯市場)主要為指定外匯銀行余額及其清算提供服務,指定外匯銀行為交易主體,外匯管理部門對銀行外匯周轉頭寸進行上下限制管理,銀行可以通過銀行間市場銷售或補充。
自成立以來,外匯市場發展迅速,交易主體不斷增加,交易品種不斷豐富,業務范圍不斷擴大,服務時間不斷延長。港元交易于1994年4月5日增加。日元交易于1995年3月1日開始。歐元交易于2002年4月1日增加。自2003年10月1日起,允許交易主體在同一天進行雙向交易。2005年5月18日開始了8種外幣交易。長期外匯交易于2005年8月15日啟動。從2006年1月4日開始,即期交易增加了詢價方式,并正式引入了做市商制度。2006年4月24日,人民幣和外幣掉期業務啟動。從2006年8月1日起增加英鎊交易。在增加交易品種的同時,交易時間進一步延長。自2003年2月8日起,即期投標交易時間從9:20~11:00延長至9:30;20006年17:30,與詢價交易時間進一致。
銀行間外匯市場的組織結構和運行機制
1.實施計算機在線交易。中國外匯交易中心通過計算機聯系與全國各地的分中心和調整中心進行在線交易
2.實行會員制。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可以向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申請,成為外匯交易中心會員,參與國內外匯市場交易。會員分為自營會員和代理會員。自營會員可以從事代理業務,代理會員只能從事代理業務,不得從事自營業務。
3.實施單獨報價和匹配交易的招標交易方式。在中國外匯交易系統中,交易員報價后,交易系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匹配交易。當買賣報價相同時,報價為交易價格;當買賣報價高于賣出報價時,交易價格為買賣報價的算術平均值。當買賣雙方報價金額相等時,買賣雙方報告的金額全部交易;當買賣雙方報價金額不相等時,交易金額較小,未交易部分可保留、變更或撤銷。
4.實施本外幣資金的集中清算。在中國外匯市場體系中,人民幣資金實行二級清算,即各分支機構負責當地成員之間的清算,總中心負責各分支機構的差額清算。人民幣資金的清算由中國人民銀行開立的人民幣賬戶辦理。外匯資金的實施和清算,即總中心負責會員之間的清算。外匯資金的清算由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在境外開立的外匯賬戶辦理,外匯資金的清算速度為T 1
5.在全國統一的銀行間外匯市場中,對交易時間和交易品種有明確的規定。一般來說,交易市場從周一至周五上午9點20分至11點開放,國內法定節假日不開放。交易貨幣包括美元、港元、日元等。
中國外匯市場的建立改變了過去地區分割和價格差異的局面,并逐步采用國際市場的經營規則,發展迅速。
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的基本條件
(1)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外匯局的有關規定,在提交申請前兩年內無外匯銷售業務和外匯市場交易違法記錄;
(二)外匯業務風險管理體系健全,內部控制體系強,本外幣融資能力強;
(三)結售匯綜合頭寸集中管理;
(四)取得銀行間外匯市場會員(以下簡稱市場會員)兩年以上資格;
(5)上半年,全行在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人民幣與外幣交易規模排名前30位(含);
(六)上半年國內代客跨境收支規模排名前50位(含);
(7)去年全行資本充足率達到8%或外匯資本等值超過1億美元(含)。
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的義務
(1)在銀行間即期投標和詢價外匯市場,在規定的交易時間內,連續提供人民幣對主要交易貨幣(包括美元)的買賣雙向價格。其中,即期投標市場報價應為有效的交易價格,即期投標市場報價可為參考價格,做市商可根據交易對手的信用狀況和財務實力與交易對手協商交易價格;
(2)在銀行間即期招標和詢價外匯市場,報價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銀行間市場交易匯率的浮動范圍;
(三)在外匯市場誠實交易,不使用非法或者其他不當手段操縱市場價格;
(四)嚴格遵守外匯市場交易和結售匯綜合頭寸的有關管理規定,及時提交結售匯綜合頭寸日報表;
(5)每月向外匯局提交本機構的交易報告,包括本機構的交易量、交易量、做市交易、及時報告做市報價和交易中的重大事件以及本機構和海外母公司的重大事件(如信用評級調整)。每季度報告本機構的業務運營、外匯開放頭寸、資本充足率、交易、國際外匯市場趨勢分析等相關信息。
做市商在銀行間外匯市場申請的材料
(一)承諾嚴格履行做市商做市義務的申請報告;
(2)符合第三條所列條件的可行性分析報告(主要包括外匯業務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上半年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人民幣與外匯交易規模、上半年跨境收支規模、上半年資本充足率、資本規模、外匯敞口、流動性比例等);
(三)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和文件。
非金融企業限制銀行間外匯市場
潛在需求不等于實際需求。非金融企業參與銀行間外匯市場實際需求的第一個限制因素是市場準入門檻?!吨袊嗣胥y行關于加快外匯市場發展的通知》為非金融企業參與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設定了五個門檻:
①跨境外匯收支25億美元或貨物貿易進出口總額20億美元;
②從事外匯交易的專業人員2人以上;
③與銀行間外匯市場聯網的電子交易系統;
④自申請日起前兩年內沒有重大違反外匯管理法規行為;
⑤國家外匯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此外,非金融企業成員必須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才能參與銀行間長期外匯交易。
銀行間外匯市場
銀行間外匯市場發表于2022-06-18,由周林編輯,文章《銀行間外匯市場》由admin于2022年06月18日發布于本網,共2445個字,共5977人圍觀,目錄為外匯市場,如果您還要了解相關內容敬請點擊下方標簽,便可快捷查找與文章《銀行間外匯市場》相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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