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匯交易中心
銀行間外匯市場概述
傳統上,外匯市場分為批發市場和零售市場。在中國,機構和個人通過指定的外匯銀行在零售市場買賣外匯,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金融企業經批準成為銀行間外匯市場的會員,進入批發市場進行交易。作為中介機構,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依托電子交易系統和信息系統,為銀行間外匯市場提供交易、信息和監管平臺及相應服務。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簡介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和全國銀行間銀行間貸款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成立于1994年4月,是中國人民銀行直屬機構,主要功能是:提供銀行間外匯交易、人民幣銀行間貸款、債券交易系統,組織市場交易;外匯交易資金清算交付,提供人民幣銀行間貸款和債券交易清算提示;提供外匯市場、債券市場和貨幣市場的信息服務;開展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展市場的戰略部署,交易中心于1994年4月啟動了外匯交易系統,1996年1月啟動了人民幣信用借貸系統,1997年6月啟動了銀行間債券交易業務,1999年9月啟動了交易信息系統,2000年6月啟動了中國貨幣網站,2001年7月啟動了本幣聲音信息中介業務,2001年10月創辦了《中國貨幣市場》雜志,2002年6月啟動了外幣借貸中介業務,2003年6月啟動了中國票據網絡,2005年5月啟動了銀行間外幣交易業務,2005年6月啟動了銀行間債券遠期交易,2005年8月啟動了人民幣外匯遠期交易。2006年1月,詢價交易同時推出,2006年4月啟動。
交易中心為銀行間外匯市場、人民幣借貸市場和債券市場提供交易、清算、信息和監管服務,在保證人民幣匯率穩定、傳遞央行貨幣政策、服務金融機構、監管市場運行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的結構層次
{img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位于上海外灘從結構上看,市場也可:
(1)零售市場是指客戶與指定外匯銀行之間的市場。1996年7月1日前,為保持外商投資企業政策的連續性,保留了以往外匯調整中心的做法,專門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外匯調整服務。外商投資企業按中國人民銀行當天公布的外匯價格(中間價)增加0.15%的手續費不實行價差??梢哉f,外匯調整市場也是統一外匯市場的組成部分;1996年7月1日外商投資企業銀行結售匯實施后,外商投資企業結售匯不僅可以在銀行辦理,還可以在外匯調整市場辦理外匯交易。到1998年12月1日,外匯調整業務暫停,外商投資企業結售匯均由指定外匯銀行辦理。
上海黃金交易所(ShanghaiGoldExchange)與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建筑外景(2)批發市場,即銀行間外匯市場。外匯指定銀行在結算和銷售外匯業務的過程中,可以通過銀行間外匯市場進行外匯交易,平衡外匯頭寸。
(3)中央銀行與外匯指定銀行之間的市場主要是中國人民銀行及時作為普通會員進入市場,進行市場干預,調整外匯供需,保持相對穩定的匯率,是調控和管理外匯市場的有效途徑。在中國經營的金融機構之間的外匯交易應通過銀行間的外匯市場進行。
中國外匯市場的特點
1994年1月1日,中國對外匯管理體系進行了改革。外匯交易市場在結構、組織形式、交易模式和交易內容上更接近國際標準化的外匯市場。中國外匯交易市場具有以下特點:
a、利用現代通信網絡和電子計算機網絡,為金融機構提供外匯交易和清算服務。在交易模式和內容方面,實施在線交易。外匯市場只進行人民幣與美元、日元、港元之間的現外匯交易。
b、市場結構可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客戶與外匯指定銀行之間的交易;二是銀行間的外匯交易,包括外匯指定銀行與中央銀行之間的交易。
c、決定市場匯率的基礎是外匯市場的供求關系。中國人民銀行每天公布基準匯率,指定外匯銀行在規定的浮動范圍內決定上市匯率,浮動范圍為(0.25%)以內。
d、中國人民銀行宏觀調控和管理外匯市場。央行主要利用貨幣政策進行干預。
在中國,同樣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外匯市場有兩個板塊,即人民幣兌外匯市場和外幣兌外幣市場。讓我們簡要介紹一下這兩個板塊:
a、人民幣兌外幣市場;該市場涉及人民幣業務,對國內經濟影響較大,交易限制較多。例如,目前只能從事人民幣兌美元、港元、日元的即期交易;許多交易限制等。
b、外幣兌外幣市場;參與者不僅包括公司和企業,還包括持有外匯的個人居民。市場發展相對完善。隨著開放經濟的發展,中國國內外匯市場融入國際外匯市場是必然趨勢,兩個板塊合二為一是必然趨勢。
銀行間外匯市場的發展歷程
1994年以前,中國經歷了固定匯率體系和雙軌匯率體系。自1994年1月1日起,中國外匯管理體系進行了重大改革:匯率一體化,實行基于市場供需、單一、管理的浮動匯率體系;取消外匯留存和上繳,實行銀行結算和銷售制度。企業和個人按規定向銀行結算和銷售外匯,銀行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進行交易。
1994年4月4日,中國外匯交易系統啟動運營,全國統一規范的銀行間外匯市場正式間外匯市場。銀行間外匯市場(以下簡稱外匯市場)主要為指定外匯銀行余額及其清算提供服務,指定外匯銀行為交易主體,外匯管理部門對銀行外匯周轉頭寸進行上下限制管理,銀行可以通過銀行間市場銷售或補充。
自成立以來,外匯市場發展迅速,交易主體不斷增加,交易品種不斷豐富,業務范圍不斷擴大,服務時間不斷延長。港元交易于1994年4月5日增加。日元交易于1995年3月1日開始。歐元交易于2002年4月1日增加。自2003年10月1日起,允許交易主體在同一天進行雙向交易。2005年5月18日開始了8種外幣交易。長期外匯交易于2005年8月15日啟動。從2006年1月4日開始,即期交易增加了詢價方式,并正式引入了做市商制度。2006年4月24日,人民幣和外幣掉期業務啟動。從2006年8月1日起增加英鎊交易。在增加交易品種的同時,交易時間進一步延長。自2003年2月8日起,即期投標交易時間從9:20~11:00延長至9:30;20006年17:30,與詢價交易時間進一致。
銀行間外匯市場現狀
近年來,隨著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不斷完善,外匯市場的發展開始加快,取得了顯著進展。截至2006年10月,外匯市場成員已達260人。
外匯市場已從簡單的頭寸市場發展到滿足會員整合外幣資金、提高資本使用效率、降低匯率風險的多功能市場,在支持人民幣匯率穩定、傳遞央行貨幣政策、服務金融機構和監管機構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入市流程
外匯市場實行會員制,包括符合要求的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金融企業。
基本條件
入市流程
具備基本條件的機構可向交易中心申請入市,流程如下:
(1)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表格和材料。
(2)交易中心審批(或報外匯局備案)。
(3)經審核符合入市要求的機構,經交易中心批準成為外匯市場會員,并發布市場公告。
(4)簽署相關協議。
(5)會員收到批準文件后,應指派交易員參加交易中心組織的培訓。交易員必須在參加培訓時提交登記表。培訓合格的交易員,交易中心將頒發資格證書。
(6)申請與交易系統連接的專線,準備交易終端所需的軟硬件。
(7)申請數字證書。
市場申請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還需填寫以下表格:
- 《銀行間外匯市場會員基本情況表》
- 《外匯交易系統數字證書申請表》
- 《銀行間外匯交易系統會員入網/退網申請表》
會員從事招標交易的,還應提供清算賬戶信息,填寫并提交:
- 《銀行間外匯市場會員清算賬戶開戶表》
交易終端配置
交易終端必須安裝微軟Windows操作系統、IE瀏覽器和Java虛擬機(JVM)。此外,還必須安裝微軟Excel、ArcobatReader中文版7.支持打印交易清單的0或更高版本。軟硬件配置的最低要求如下表所示:
數字證書
數字證書是標志網絡用戶身份信息的一系列數據。為保證外匯市場的高效安全運行,會員單位除符合技術要求的交易終端外,還必須申請和安裝數字證書。申請、更新和廢除數字證書的方法如下:
在數字證書正式廢除之前,所有與數字證書相關的責任仍由擁有數字證書的機構承擔。
會員信息變更
(1)變更清算賬戶
會員變更賬戶的,應當填寫《銀行間外匯市場會員清算賬戶變更表》
(2)重置密碼
交易系統為每個會員設置默認的系統管理員,其他類型用戶的創建、變更由系統管理員在系統中自行操作。會員若遺忘該系統管理員的口令,須提交書面申請,由交易中心為其重置口令。
退市流程
會員因業務范圍變更、終止業務或其他情況退出外匯市場的,應當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請。交易中心收到會員退市申請后,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回復,并發布市場公告。
會員退市應提供退出外匯市場的申請、履行外匯市場所有責任和義務的證明等相關材料。
做市商
- 人民幣外匯市場做市商
根據《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指南(暫行)》(匯發)〔2005〕86)合格的金融機構可以向外匯局申請人民幣外匯市場做市商。
- 外幣對市場做市商
交易中心綜合考慮金融機構在國際外匯市場、內部電子報價系統和API選擇外幣對市場做市商進行技術、參與中國外匯市場建設和發展。
市場交易
交易時間
人民幣外匯交易北京時間9:30-17:30
外幣對交易8:00-23:00
國內法定假日不開市。
交易模式
外匯市場實行以做市商報價為主導的交易機制,采用招標詢價兩種交易模式。做市商報價驅動的交易機制是指做市商給出雙向交易價格,會員與做市商交易。市場價格主要由做市商決定。
競價交易(Anonymous)
招標交易,又稱匿名交易,是指做市商將貨幣對的交易價格報告給交易系統,交易系統自動選擇最佳交易報價并匿名發布,會員通過點擊、匿名查詢或限價訂單與做市商匿名交易,交易中心作為中央對手提供集中清算。招標交易模式僅適用于即時交易。
(1)點擊一次(OneClick)
當交易金額不大于流動性限額時,會員可以點擊交易系統顯示的報價進行交易。點擊交易方式操作方便,效率高,所見即所得。
(2)匿名查詢(RFQ)
當交易金額大于流動性限額時,會員可以點擊交易系統中顯示的報價進入匿名查詢。報價最好的做市商可以拒絕交易,也可以在交易金額下報其愿意交易的價格。交易方式靈活,會員可以獲得大額交易的優惠價格。做市商返回的報價可能與當時市場上的最佳價格不同。
(3)限價訂單(LimitOrder)
會員在交易訂單中確定貨幣對、金額、價格、方向等交易要素,當市場報價匹配時,系統自動交易。限價訂單的交易金額不得大于流動性限額。只有利潤訂單(TakeProfitOrders)只能被系統接受。系統收盤后,所有未完成的訂單將處于未激活狀態。
(4)流動性限額(GoodforAmount)
交易中心根據做市商可以提供的流動性,在一次點擊或訂單交易中設置的最大交易金額稱為流動性限額。
詢價交易(Bilateral)
詢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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