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發還擔保申請書指的是什么意思(什么是請求發還擔保申請書)
你真的知道請求還款擔保申請嗎?你知道多少?以下是愛68為您整理請求還款擔保申請的相關知識,讓您更深入地了解什么是請求還款擔保申請。那么,在海洋運輸行業,請求還款擔保申請代表什么呢?讓我們一起看看。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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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要求償還擔保申請?
請求退還擔保申請被申請人在提供擔保后,未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提起訴訟,被申請人應當向海事法院提出書面文件。
請求還擔保申請的生產依據
海事訴訟前財產保全的原被申請人在提供擔保后,因原申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提起訴訟,向海事法院申請擔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第十八條規定:被請求人提供擔?;蛘弋斒氯擞姓斃碛缮暾埥K止海事請求保全的,海事法院應當及時終止保全。海事請求人在本法規定的期限內未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海事法院應當及時終止或者返還擔保。
申請人向海事法院申請扣押被申請人的船舶后,海事法院應當認真考慮和審查扣押船舶的申請是否合理和必要。申請符合扣押船舶條件并有合理依據的,應當在48小時內作出批準扣押船舶的裁定。應當立即發出扣押船舶的命令,并對船舶進行扣押。被申請人應當在批準扣留船舶的裁定中提供擔保。擔??梢蕴峁┙o海事法院。雙方都有管轄權或仲裁協議,擔保也可提供給申請人或有關機構。
提供擔保的類型、方式和金額由海事法院決定。當事人提供充分、可靠的銀行擔?;蛘咂渌麚5?,無需提供現金擔保。
被申請人為被扣留船舶提供擔保并不意味著承認其賠償責任或放棄其責任限制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特別程序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海事請求保全扣押船舶的期限為30天。海事請求人在30天內提起訴訟或者仲裁,在訴訟或者仲裁過程中申請扣押船舶的,扣押船舶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
申請人在扣押船舶期限內提起訴訟的,海事法院依法受理的,由訴前財產保全轉為訴訟財產保全。
申請人在扣押期限內未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海事法院應當在扣押期限屆滿后釋放被扣押的船舶。這是因為訴訟前財產保全的有效性是基于申請人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申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天內不起訴的,海事法院應當裁定終止扣押船舶的命令。被申請人提供的擔保應當退還。
因此,在訴訟前財產保全中,申請人未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訴訟的,被申請人可以提出擔保申請,要求人民法院退還被申請人提供的擔保。
請求償還擔保申請書格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XX海事法院:
特此請求貴院將擔保發還本(注明擔保的財產名稱和金額等)XX(或本人)。特此請求你院將(寫明擔保的財物名稱和數額等)的擔保發還本XX(或本人)。
申請人(即原被申請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蓋章)
(1)原被申請人在提供擔保后,因原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提起訴訟,向海事法院提出擔保。
(二)訴訟前扣押貨物或者船用燃油的,請求返還擔保的,可以參照本款式制作申請。
(3)海事訴訟前財產保全原申請人要求退還擔保的,可參照本假制作申請書。
(4)申請人、被申請人為自然人時,應當注明姓名、性別、地址等。涉外海事案件中的外國人應當用中文注明其國籍和外國人的名稱、企業名稱、船舶名稱、地名、國名等。同時,除國籍外,還應注明外語。
參考文獻
- ↑ 姚澤金著.寫海事及涉外法律文件.2002年1月,中國法制出版社第一版.
- ↑ 劉家琛,馬原編.法院訴訟文件的風格和制作:新編本.民事卷.2001年4月,人民法院出版社第一版.
請求發還擔保申請書指的是什么意思(什么是請求發還擔保申請書)
請求發還擔保申請書指的是什么意思(什么是請求發還擔保申請書)發表于2023-03-20,由周林編輯,文章《請求發還擔保申請書指的是什么意思(什么是請求發還擔保申請書)》由admin于2023年03月20日發布于本網,共1722個字,共5381人圍觀,目錄為海洋運輸,如果您還要了解相關內容敬請點擊下方標簽,便可快捷查找與文章《請求發還擔保申請書指的是什么意思(什么是請求發還擔保申請書)》相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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