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解讀:1039市場采購貿易方式(附最新試點市場名單)
海關解讀:1039市場采購貿易方式(附最新試點市場名單)
10月9日,海關總署發布2020年第114號公告,決定在17家市場開展第五批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本文末已附最新全國市場采購貿易試點名單(海關監管方式代碼:1039)。此次擴圍后,全國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總數將達到31家。試點將推動傳統商品市場轉型升級,帶動更多中小微企業參與對外貿易,有助于推動形成國內國際雙循環發展新格局。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14號(關于擴大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外貿穩外資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20〕28號)要求,加快培育貿易新業態新模式,促進外貿創新發展,市場采購貿易試點范圍已擴大至遼寧西柳服裝城、浙江紹興柯橋中國輕紡城、浙江臺州路橋日用品及塑料制品交易中心、浙江湖州(織里)童裝及日用消費品交易管理中心、安徽蚌埠中恒商貿城、福建晉江國際鞋紡城、山東青島即墨國際商貿城、山東煙臺三站批發交易市場、河南中國(許昌)國際發制品交易市場、湖北宜昌三峽物流園、廣東汕頭市寶奧國際玩具城、廣東東莞市大朗毛織貿易中心、云南昆明俊發·新螺螄灣國際商貿城、深圳華南國際工業原料城、內蒙古滿洲里市滿購中心(邊貿商品市場)、廣西憑祥出口商品采購中心(邊貿商品市場)、云南瑞麗國際商品交易市場(邊貿商品市場)等17家市場。
為規范對市場采購貿易的管理,根據《海關總署關于修訂市場采購貿易監管辦法及其監管方式有關事宜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221號),現將海關監管方式“市場采購”(代碼:1039)適用范圍擴大到上述市場內采購的出口商品,海關監管相關事宜按照第221號公告規定辦理。
上述內容,在試點地區市場采購商品認定體系、涵蓋市場采購貿易各方經營主體和貿易全流程的市場綜合管理系統驗收合格后正式實施,具體實施日期由大連、杭州、合肥、廈門、青島、鄭州、武漢、汕頭、黃埔、昆明、深圳、滿洲里、南寧海關另行發布。市場采購貿易海關監管辦法具體實施細則由試點地區直屬海關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特此公告。海關總署2020年9月30日。什么什么?你們還不知道啥是市場采購?趕快跟著小編一起了解一下“市場采購貿易”吧~
什么是市場采購貿易?
根據《關于修訂市場采購貿易監管辦法及其監管方式有關事宜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 2019年第221號),市場采購貿易方式,是指在經認定的市場集聚區采購商品,由符合條件的經營者辦理出口通關手續的貿易方式。市場采購海關監管方式代碼為“1039”,全(簡)稱“市場采購”。市場采購貿易方式單票報關單的貨值最高限額為15萬美元。
市場采購貿易的優點?
1.免增值稅 — 免征不退。
①解決市場商戶“單小、貨雜、品種多”的無票出口貿易;
②為杜絕虛開增值稅發票新增陽光通道。
2.通關便利 — 簡化申報。
①實行簡化申報,貨值最大的前5種商品,按貨值從高到低在出口報關單上逐項申報;
②其余商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中“章”為單位進行歸并,每“章”按價值最大商品的稅號作為歸并后的稅號,貨值、數量等也相應歸并。
3.收匯靈活 — 允許多主體收匯。
①允許市場采購貿易采用人民幣結算。
②允許出口外貿公司、市場供貨商、境外采購商、采購中介等貿易主體開立外幣結算賬戶,并根據貿易背景進行收匯結匯。
哪些商品不適用市場采購貿易?
(一)國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商品;
(二)未經市場采購商品認定體系確認的商品;
(三)貿易管制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不適用市場采購貿易方式的商品。
開展市場采購貿易的意義
一、挖掘國際市場潛在需求:能將市場上豐富的商品輸送到境外,將國外市場潛在的需求激發出來,擴大了中國小商品的國際市場覆蓋面。
二、激發中小微企業生產潛力:為廣大沒有能力自建外貿體系的中小微企業、家庭作坊提供了共享式的商貿流通和對外貿易大平臺,構筑了對接國際市場的便利通道,促進實體生產和就業。激發了中小微企業的生產潛力。
三、推進外貿領域行政管理體制的創新:關、稅、匯全面改革創新,外貿營商環境和業務流程大大優化。
四、促進專業市場外貿轉型升級:為全國數以千計的專業市場開展國際貿易探索了新路徑。
五、踐行“一帶一路”國家倡議:促進與“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貿易暢通、資金融通、民心相通。
市場采購貿易如何進行經營主體備案?
從事市場采購貿易的對外貿易經營者,應當向市場集聚區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辦理市場采購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并按照海關相關規定在海關辦理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備案。
市場經營與市場采購貿易經營者的相關職責有哪些?
根據《關于修訂市場采購貿易監管辦法及其監管方式有關事宜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 2019年第221號)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
1.對外貿易經營者對其代理出口商品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責任。
2.需在采購地實施檢驗檢疫的市場采購貿易出口商品,其對外貿易經營者應建立合格供方、商品質量檢查驗收、商品溯源等管理制度,提供經營場所、倉儲場所等相關信息,并在出口申報前向采購地海關提出檢驗檢疫申請。
3.對外貿易經營者應履行產品質量主體責任,對出口市場在生產、加工、存放過程等方面有監管或官方證書要求的農產品、食品、化妝品,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或雙邊協議要求。
市場采購貿易如何申報?
*市場采購貿易出口商品應當在采購地海關申報。每票報關單所對應的商品清單所列品種在5種以上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實行簡化申報:
1.貨值最大的前5種商品,按貨值從高到低在出口報關單上逐項申報;
2.其余商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中“章”為單位進行歸并,每“章”按價值最大商品的稅號作為歸并后的稅號,貨值、數量等也相應歸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品不適用簡化申報:
1.需征收出口關稅的;
2.實施檢驗檢疫的;
3.海關另有規定不適用簡化申報的。
市場采購貿易試點名單
第1批:浙江義烏。
第2批:江蘇海門疊石橋國際家紡城、浙江海寧皮革城。
第3批:江蘇省常熟服裝城、廣東省廣州花都皮革皮具市場、山東省臨沂商城工程物資市場、湖北省武漢漢口北國際商品交易中心、河北省白溝箱包市場。
第4批:溫州(鹿城)輕工產品交易中心、泉州石獅服裝城、湖南高橋大市場、亞洲國際家具材料交易中心、中山市利和燈博中心、成都國際商貿城。
第5批:遼寧西柳服裝城、浙江紹興柯橋中國輕紡城、浙江臺州路橋日用品及塑料制品交易中心、浙江湖州(織里)童裝及日用消費品交易管理中心、安徽蚌埠中恒商貿城、福建晉江國際鞋紡城、山東青島即墨國際商貿城、山東煙臺三站批發交易市場、河南中國(許昌)國際發制品交易市場、湖北宜昌三峽物流園、廣東汕頭市寶奧國際玩具城、廣東東莞市大朗毛織貿易中心、云南昆明俊發·新螺螄灣國際商貿城、深圳華南國際工業原料城、內蒙古滿洲里滿購中心(邊貿商品市場)、廣西憑祥出口商品采購中心(邊貿商品市場)、云南瑞麗國際商品交易市場(邊貿商品市場)。來源:綜合整理自海關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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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解讀:1039市場采購貿易方式(附最新試點市場名單)發表于2021-04-07,由周林編輯,文章《海關解讀:1039市場采購貿易方式(附最新試點市場名單)》由admin于2021年04月07日發布于本網,共2828個字,共9556人圍觀,目錄為市場采購,如果您還要了解相關內容敬請點擊下方標簽,便可快捷查找與文章《海關解讀:1039市場采購貿易方式(附最新試點市場名單)》相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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