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
目錄
前言.1
EXW——工廠交貨(……指定地點).5
FCA——貨交承運人(……指定地點).7
CPT——運費付至(……指定目的港).10
CIP——運費和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13
DAT——終點站交貨(……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16
DAP——目的地交貨(……指定目的地).18
DDP——完稅后交貨(……指定目的地).20
FAS——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22
FOB——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24
CFR——成本加運費付至(……指定目的港)27
CIF——成本,保險加運費付至(……指定目的港)30
全球化經濟賦予商業以空前寬廣途徑通往世界各地市場。貨物得以在更多的國家、大量且種類愈繁地銷售。然而隨著全球貿易數額的增加與貿易復雜性的提升,因銷售合同不恰當起草引致誤解與高代價爭端可能性也提高了。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這一用于國內與國際貿易事項的國際商會規則使得全球貿易行為更便捷。在銷售合同中參引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可清晰界定各方義務并降低法律***的風險。
自1936年國際商會創制國際貿易術語以來,這項在全球范圍內普遍被接受的合同標準經常更新,以保持與國際貿易發展步調一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版考慮到了全球范圍內免稅區的擴展,商業交往中電子通訊運用的增多,貨物運輸中安保問題關注度的提高以及運輸實踐中的許多變化。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更新并加強了“交貨規則”——規則的總數從13降到11,并為每一規則提供了更為簡潔和清晰的解釋。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同時也是第一部使得所有解釋對買方與賣方呈現中立的貿易解釋版本。
國際商會商法和實踐委員會成員來自世界各地和所有貿易領域,該委員會寬泛的專業技能確保了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與各地的商貿需要照應。
國際商會向FabioBortolotti(意大利)的商法和實踐委員會的成員表示謝意,向由CharlesDebattista(副組長,英國),ChristophMartinRadtke(副組長,法國),JensBredow(德國),JohnnyHerre(瑞典),DavidLwee(英國),LauriRailas(芬蘭),FrankReynold(美國),MiroslavSubert(捷克)組成的起草小組致謝,并且向對11條規則的表述給予幫助的AskoRaty(芬蘭)致謝。
前言
Incoterms2010規則闡釋了一系列在貨物銷售商業(商事)合同實踐中使用的三字母系列貿易術語。Incerotms2010規則主要描述貨物從賣方到買方運輸過程中涉及的義務、費用和風險的分配。
如何運用Incoterms?2010規則
1.將Incoterms?2010規則訂入到你的銷售合同中 ,如果你要使Incoterms規則2010在你的合同中適用,你應該在合同中,通過如“所選擇的Incoterms規則(含指定地點)附上Incoterms規則2010”這類文字以明確表示。
2.選擇適當的Incoterms規則 ,所選的Incoterms規則須與貨物、其運輸方式相稱,最重要的是與合同雙方是否有意添加額外義務相稱,例如安排運輸或保險的義務于買方或賣方。每個對貿易術語的指導性解釋中都包含對做出此項決定非常有幫助的信息。不論是哪一項Incoterms規則被選用,適用雙方應該意識到對合同的說明會頗受到所用港口或地方特有的慣例影響。
3.盡可能精準地說明你所在地方或港口名稱 ,僅當當事人雙方選定特定的一個收貨地或港口時,所選術語才能發揮作用。且地點或港口名稱盡可能精準,Incoterms規則效用就能發揮到極致。以下精準詳述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Incoterms2010,FCA規則,法國,巴黎,38CoursAlbert1er
在Incoterms規則下:
EXW工廠交貨(……指定地點)
FCA貨交承運人(……指定地點)”
DAT終點站交貨(……指定目的地)
DAP地點交貨(……指定目的地)
DDP完稅后交貨(……指定目的地)
FAS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
FOB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
此處所指地點為交貨地點,同時風險也從賣方轉移至買方。Incoterms規則下CPT(運費付至),CIP(運費、保險費付至),CFR(成本加運費),CIF(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所指地點因交貨地不同而不同。在這些Incoterms規則下,所指地點為運費付至地。為避免疑問和爭議,對指定地點或目的地可通過作進一步有益闡述使之成為一個精確的地點。
4..謹記Incoterms規則并沒有給當事人提供一份完整的銷售合同 ,Incoterm規則確有闡述銷售合同中當事人的特定義務,當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時,辦理運輸和保險義務的承擔。然而,Incoterms并沒有任何關于付款價格或付款方式的規定,或是貨物所有權的轉移,違約的后果等。這些問題通常是通過銷售合同的明示條款和適用的法律條文來解決。當事人需要注意的是,當地強制適用的法律有可能優先于銷售合同的內容,包括所選擇的Incoterms規則。
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以下簡稱Incoterms2010)的主要特點
1.兩個新的貿易術語:DAT與DAP
DAT與DAP取代了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中的DAF、DES、DEQ和DDU規則。 國際貿易術語的數量從13個減至11個,這是因為DAT(運輸終點交貨)和DAP(目的地交貨)這兩個新規則取代了Incoterms2000中的DAF、DES、DEQ和DDU規則。但這并不影響約定的運輸方式的適用。
在這兩個新規則下,交貨在指定目的地進行:在DAT術語下,買方處置運達并卸載的貨物所在地(這與以前的DEQ規定的相同);在DAP術語下,同樣是指買方處置,但需做好卸貨的準備(這與以前的DAF、DES和DDU規定的相同)。
新的規則使Incoterms2000中的DES和DEQ變得多余。DAT術語下的指定目的地可以是指港口,并且DAT可完全適用于Incoterms2000中DEQ所適用的情形。同樣地,DAP術語下的到達的“運輸工具”可以是指船舶,指定目的地可以是指港口,因此,DAP可完全適用于Incoterms2000中DES所適用的情形。與其前任規則相同,新規則也是“到貨交付式”的由買方承擔所有費用,即買方承擔全部費用(除了與進口清算有關的費用)以及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前所包含的全部風險。
2.Incoterms2010的11個術語的分類
Incoterms2010的11個術語分為顯然不同的兩類: 適用于任一或多種運輸方式的規則
EWX工廠交貨
FCA貨交承運人
CPT運費付至
CIP運費及保險費付至
DAT目的地交貨
DAP所在地交貨
DDP完稅后交貨
只適用與海運及內河運輸的規則
FAS船邊交貨
FOB船上交貨
CFR成本加運費
CIF成本、保險費加運費
第一類所包含的七個Incoterms2010術語——EWX、FCA、CPT、CIP、DAT、DAP和DDP,可以適用于特定的運輸方式,亦可適用于一種或同時適用于多種運輸方式,甚至可適用于非海事運輸的情形。但是需要注意,以上這些規則僅適用于存在船舶作為運輸工具之一的情形。
在第二類術語中,交貨點和把貨物送達買方的地點都是港口,所以只適用于“海上或內陸水上運輸”。
FAS,FOB,CFR和CIF都屬于這一類。最后的三個術語,刪除了以越過船舷為交貨標準而代之以將貨物裝運上船。這更貼切的反映了現代商業實際且避免了風險在臆想垂線上來回搖擺這一頗為陳舊的觀念。
3.國內貿易與國際貿易的規定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在傳統意義被用于存在跨境運輸的國際銷售合同中,此種交易需要將貨物進行跨越國境的運輸。然而,在世界許多地區,如歐盟這樣的商貿集團已經使得不同國家間的過關手續變得不那么重要。因此,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通過這一副標題正式認可該通則既可以適用于國內的也可以適用于國際的銷售合同。所以,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在一些地方明確規定,只有在適當的情形,才存在遵守進/出口手續義務。
兩項發展使得國際商會相信在這個方向的改革是適時的。首先,商人們普遍在純國內銷售合同中使用國際貿易術解釋通則。其次,比起之前的統一商法典中關于裝運和交付的條款,美國人在國內貿易中使用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意愿增強了。
4、引言
在世界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的每條規則前面,都有一條引言。引言解釋每條規
前面,都有一條引言。引言解釋每條規則的基本內容,比如說該規則何時被用到,風險何時發生轉移,還有費用如何在賣方和賣方之間分擔等等。引言并不是實際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的規則的組成,但是它們能幫助使用者更準確、更有效地針對特定的貿易運用合適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的規則。
5.電子通信
之前版本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已經說明了可以被電子數據交換信息替代的文件。然而,世界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的A1/B1條賦予電子方式的通信和紙質通信相同的效力,只要締約雙方同意或存在交易慣例。這一規定使世界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使用期內新的電子程序的發展更順暢。
6.保險范圍
世界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是協會貨物條款修訂以來的第一版世界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并對那些條款的變更做了考慮。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把有關保險的信息義務規定在A3/B3條,這些條款涉及運輸和保險合同。這些條款已經從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00的A10/B10條中的更一般的條款中被刪除了。為了明確締約方在該事項上義務,關于保險的A3/B3條的行文也做了變化。
7.安全清關和這些許可所需要的信息
現如今,貨物運送過程中的安全問題得到了高度的重視,要求確認貨物除了本身固有性質原因外對人身和財產不造成威脅。因而,在買方和賣方間已經分配了相應的責任,以在取得安全清關中獲得或者提供幫助,如在多樣國際貿易術語2010中的A2/B2和A10/B10條款中連鎖保管的信息。
8、終點站處理費用
在CPT、CIP、CFR、CIF、DAT、DAP和DDP等國際貿易術語規則中,賣家必須為貨物到商定好目的地的運輸作出安排。雖然運費是由賣家支付的,但因為運費一般被賣方納入總體銷售價格中,所以實際上運費是由買方支付的。
運費有時候會包含港口或集裝箱終端設施內處理與移動貨物的費用并且承運人和終點站運營方也可能向收到貨物的買方收取這些費用。
在這些情況下,買家會希望避免為同一服務繳費兩次,一次付給賣家作為銷售價格中一部分與一次單獨地付給承運人或者終點站運營方。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在文件A6/B6的相關規則中明確分配這類費用,以求避免類似情形的發生。
9.連環銷售
在農礦產品銷售中,相對于工業品的銷售,貨物經常在鏈條運轉中被頻繁銷售多次。這種情況發生時,在鏈條中間環節的賣方并不“船運”這些貨物,因為這些貨物已經由最開始的賣方船運了。連環運轉中間環節的賣方因而履行其對買方的義務,并不是通過船運貨物,而是通過“取得”已經被船運的貨物。
為明確起見,《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的規則包含了“取得已船運的貨物”的義務,以將此作為通則的相關規則中船運貨物義務的替代義務。
國際貿易術語的/變體
有時各方想要改動一項國際術語規則。國際貿易術語規則2010不禁止此類改動,但是這樣做會有危險。為了避免任何不欲之意外,各方在他們的合同中將需要使得該改動所需效果極其清晰。因此,比如說,如果國際貿易術語規則2010中的費用分配量在合同中被改變,各方亦需要很清楚的表明他們是否意圖改變風險從賣方轉至買方的臨界點。
本前言的功能地位
本前言為《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提供運用和解釋的總體信息。而并不是這些規則的組成部分。
《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中術語的使用解釋
正如在2000年通則中,買方與賣方的義務以鏡像方式呈現:A條款下反映賣方義務;B條款下反映買方義務。這些義務可以由賣方或買方以個人名義履行,有時抑或受制于合同或者適用法律中的個別條款的規定,由諸如承運人、轉運代理人等中介組織,或者其他由賣方或者買方基于特定目的而委托的人來履行。
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語義應是不言而喻了。然而,為了幫助使用者理解,下文將對在文件中通篇被運用的特定規則展開正確、理性的說明。
承運人:就2010年通則而言,承運人是指與托運人簽署運輸合同的一方。
報關單:這些是指為了遵守任何可適用的海關規定而需要滿足的一些要求,可能包括單據、安全、信息或實物之義務。
交貨:這個概念在貿易法和實務中有著多重含義,但在2010年通則中,它被用于表明貨物遺失損害風險何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
交貨憑證:這個表述現在被用作A8條款的標題。它意指用于證明已完成交貨的憑證。對眾多的2010年通則條款,交貨憑證是指運輸憑證或相應的電子記錄。然而,在工廠交貨(EXW)、貨交承運人(FCA)、裝運港船邊交貨(FAS)、裝運港船上交貨(FOB)的情況下,交貨憑證可能只是一個簡單的收據。交貨憑證也可能有其他功能,比如作為支付機制的組成等等。
電子記錄或程序:由一種或更多的電子信息組成的一系列信息,適用情況下,其在效力上與相應的紙質文件等同。
包裝:這個詞被用于不同的原因:
1.遵照銷售合同中任何要求的貨物包裝。
2.使貨物適合運輸的包裝。
3.集裝箱或其他運輸工具中已包裝貨物的配載。
在2010年通則中,包裝的含義包括上述第一種和第二種。然而,2010通則并未涉及貨物在貨柜中的裝載義務由誰承擔,因而,在相關情形,各方應當在銷售合同中做出規定。
EXW——工廠交貨(……指定地點)
本條規則與(當事人)所選擇的運輸模式無關,即便(當事人)選擇多種運輸模式,亦可適用該規則。本規則較適用于國內交易,對于國際交易,則應選FCA[1]“貨交承運人(……指定地點)”規則為佳。
“工廠交貨(---指定地點)”是指當賣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點(如工場(強調生產制造場所)、工廠(制造場所)或倉庫等)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賣方不需將貨物裝上任何運輸工具,在需要辦理出口清關手續時,賣方亦不必為貨物辦理出口清關手續。
雙方都應該盡可能明確的指定貨物交付地點,因為此時(交付前的)費用與風險由賣方承擔。買方必須承當在雙方約定的地點或在指定地受領貨物的全部費用和風險。
EXW是賣方承擔責任最小的術語。它應遵守以下使用規則:
賣方沒有義務為買方裝載貨物,即使在實際中由賣方裝載貨物可能更方便。若由賣方裝載貨物,相關風險和費用亦由買方承擔。如果賣方在裝載貨物中處于優勢地位,則使用由賣方承擔裝載費用與風險的FCA術語通常更合適。
買方在與賣方使用EXW術語時應知曉,賣方僅在買方要求(更符合術語特質)辦理出口手續時負有協助的義務:(但是),賣方并無義務主動(更強調最小義務,吸收進2010年本身的意義)辦理出口清關手續。因此如果買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辦理出口清關手續,建議買方不要使用EXW術語。
買方承擔向賣方提供關于貨物出口之信息的有限義務。但是,賣方可能需要這些用作諸如納稅(申報稅款)、報關等目的的信息。
ATHESELLER’OBLIGATIONS
賣方義務
BTHEBUYER’OBLIGATIONS
買方義務
A1賣方的一般義務
賣方必須按照銷售合同提供貨物和商業發票,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用以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憑證。
所有在A1-A10條款中提及的文件,(均)可采用經當事人協定或約定俗成、具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記錄或者手續。
B1買方的一般義務
買方必須按照買賣合同之規定支付貨物價款。
所有在B1-B10條款中提及的文件,(均)可采用經當事人協定或約定俗成、具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記錄或者手續。
A2許可證、批準、安全通關及其他手續
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應買方要求并由買方承當風險和費用時,賣方應協助買方辦理出口貨物必須的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
應買方要求并由其承擔風險和費用,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賣方必須提供其掌握的貨物安全檢查所要求的任何信息。
B2許可證、批準、安全通關及其他手續
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買方必須自擔風險和費用,由其取得任何出口和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并辦理貨物出口的一切海關手續。
A3運輸合同與保險合同
a)運輸合同
賣方沒有為買方簽訂運輸合同的義務
b)保險合同
賣方沒有義務與買方簽訂保險合同。然而,當買方請求或由其承擔風險與(或有的)費用時,賣方必須向買方提供其獲取保險所需要的信息。
B3運輸合同和保險合同
a)運輸合同
買方沒有為賣方簽訂運輸合同的義務
b)保險合同
買方沒有與賣方簽訂保險合同的義務
A4交貨
賣方應在約定點或在指定地點將未置于任何運輸車輛上的貨物交給買方處置。若在指定的地點內未約定具體交貨點,或有若干個交貨點可使用,賣方可選擇最符合其目的之地進行交貨。賣方需在約定地或約定時間內交貨。
B4受領貨物(接收貨物)
買方必須在賣方按照A4和A7規定交貨時受領貨物。
A5風險轉移
除發生B5中所描述之滅失或損壞的情形外,賣方必須承當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直至已經按照A4規定交貨為止。
B5風險轉移
自賣方按A4規定交貨之時起,買方必須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如果買方未按照B7之規定通知賣方,則自約定的交貨日期或交貨期限屆滿之日起,買方必須承當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但以該項貨物已清楚地確定為合同項下之貨物為限。
A6費用劃分
除B6預設的可由買方支付的費用外,賣方必須承擔與貨物有關的所有費用,直到其按照A4規定交貨為止。
買方必須支付:
自按照A4規定交貨之時起與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
在貨物已交給買方處置而買方未受領貨物或未按照B7規定給予賣方相應通知而發生的任何額外費用,但以該項貨物已正式劃歸合同項下為限;
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貨物出口應交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以及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
賣方按照A2規定給予協助時所發生的一切成本與費用。
A7通知買方
賣方必須提供能使買方提貨的所需通知。
B7通知賣方
一旦買方有權確定在約定的期限內受領貨物的具體時間和/或地點時,應就此給予賣方充分的通知
A8交貨憑證
賣方無義務。 B8交貨證明 ,買方必須向賣方提供已受領貨物的適當憑證。
A9檢查、包裝、標志
賣方必須支付與A4規定一致的、以交付貨物為目的的查對費用(如查對貨物品質、丈量、過磅、點數的費用)。
賣方必須支付貨物包裝費用,除非是不需要包裝便可進行運輸的特殊貨物。賣方應采取適宜運輸的包裝方式,除非買方在簽訂買賣合同前便告知賣方特定的包裝要求。包裝應作適當標記。
B9貨物檢驗
買方必須支付裝船前檢驗的強制性費用,包括由出口國當局強制檢查(的費用)。
A10信息幫助和相關費用
應買方要求并由其承當風險和費用時,賣方須在合適的情況下為買方提供及時的幫助,以幫助買方取得其出口和/或進口貨物以及將貨物運至最后目的地所需的任何單據和信息,包括與安全有關的信息。
B10信息幫助和相關費用
為使賣方可以履行A10之規定,買方必須及時通知賣方其對于相關交易安全信息的要求。
買方必須補償賣方(由于提供給買方獲得A10中提到的訊息和單據而可能)產生的所有費用和代價。
FCA:貨交承運人(……指定地點)
該項規則可以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單獨使用的情況),也可以適用于多種運輸方式同時使用的情況。 “貨交承運人”是指賣方于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點將貨物交付給承運人或買方指定人。建議當事人最好盡可能清楚地明確說明指定交貨的具體點,風險將在此點轉移至買方。
若當事人意圖在賣方所在地交付貨物,則應當確定該所在地的地址,即指定交貨地點。另一方面,若當事人意圖在其他地點交付貨物,則應當明確確定一個不同的具體交貨地點。
FCA要求賣方在需要時辦理出口清關手續。但是,賣方沒有辦理進口清關手續的義務,也無需繳納任何進口關稅或者辦理其他進口海關手續。
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在必要時/適當時),DAP規則要求應有賣方辦理貨物的出口清關手續,但賣方沒有義務辦理貨物的進口清關手續,支付任何進口稅或者辦理任何進口海關手續,如果當事人希望賣方辦理貨物的進口清關手續,支付任何進口稅和辦理任何進口海關手續,則應適用DDP規則
ATHESELLER’OBLIGATIONS
賣方義務
BTHEBUYER’OBLIGATIONS
買方義務
A1賣方的一般義務
賣方應當提供符合銷售合同規定的貨物和商業發票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憑證。 A1—A10所提到的文件可以是由當事人約定的或已成為慣例的,具有同等效力的電子檔案或程序。
B1買方的一般義務, 買方應當支付銷售合同中規定的貨物價款,B1—B10所提到的文件可以是由當事人約定的或已成為慣例的,具有同等效力的電子檔案或程序。
A2許可證、批準、安全通關及其他手續
賣方應當自擔風險和費用,并且在需要的時候取得任何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而且在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出口所需要的一切海關手續. 在需要的時候,買方可以獲取一切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以及辦理貨物進口的海關手續和從他國過境的一切相關手續,并自擔風險和費用。
A3運輸合同與保險合同
a)運輸,賣方沒有為買方訂立運輸合同的義務。但是,若經買方要求,或者依循商業慣例且買方未適時給予賣方相反指示,則賣方可以按照通常條件訂立由買方承擔風險與費用的運輸合同。在任何一種情況下,賣方都可以拒絕訂立此合同;如果拒絕,則應立即通知買方。
b)保險,賣方沒有義務為買方訂立保險合同。但是,賣方應當按照買方的要求,向買方提供其所需的有關購買保險的信息,由此產生的任何風險、費用由買方承擔。
B3運輸合同和保險合同
a)運輸,買方應當自付費用訂立從指定的交貨地點運輸貨物的合同,賣方按照A3a)規定訂立合同的除外。
b)保險,買方沒有義務為賣方訂立保險合同。
A4交貨
若有約定具體的交貨點,賣方應按照約定,在指定的地點于約定的日期或者期限內,將貨物交付給承運人或者買方指定的其他人。
交貨在以下情況完成:
a)若指定的地點是賣方所在地,則當貨物已裝載于買方所提供的運輸工具時;
b)當裝載于賣方的運輸工具上的貨物已達到卸貨條件,且處于承運人或買方指定的其他人的處置之下時的任何其他情況。
若買方未按照B7d)項之規定,將在指定的地區內的具體交貨地點通知賣方,且有幾個具體交貨點可供選擇時,賣方可以在指定地點中選擇最符合其目的的交貨地點。
除非買方另有通知,否則,賣方可以根據貨物的數量和/或性質的要求,將貨物以適宜的方式交付運輸。
B4受領貨物(接收貨物)
買方應當在賣方按照A4規定交貨時,收取貨物。
A5風險轉移
賣方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害的一切風險,直至賣方已按照A4的規定交付貨物,在B5描述的情況下產生的滅失或損害除外。
B5風險轉移
買方自賣方按照A4規定交貨之時起,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若
a)買方沒有按照B7規定將依A4規定對承運人或其他人的指定告知賣方或提醒其注意;或
b)其按照A4規定指定的承運人或其他人未接管貨物,則,買方按照下述規定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i)自約定日期時起。若沒有約定日期,
ii)自賣方在約定的時期內依A7規定告知買方的日期起。若沒有告知日期,
iii)自任何約定的交貨期限屆滿之日起,
但以該貨物已被清楚地確定為合同項下貨物為限。
A6費用劃分
賣方應當支付 :
a)與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直至已按照A4規定交貨為止。除B6中規定的由買方支付的費用外;及
b)在適用情況下,貨物出口應辦理的海關手續費用及出口應交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
B6費用劃分
買方應當支付:
a)自按照A4規定的交貨之時起與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除了A6b)中規定的貨物出口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及其他貨物出口應繳納的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
b)因發生下述任一情況產生的任何額外費用:
(i)由于買方未能按照A4規定指定承運人或其他人;
(ii)或由于承運人或買方指定的人未能接管貨物;
(iii)或由于買方未能按照B7規定給予賣方相應通知,
但以該貨物已被清楚地確定為合同項下貨物為限。
c)在有必要時,貨物進口應交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以及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及從他國過境的費用。
A7通知買方
在買方自擔風險和費用的情況下,賣方應當將貨物已經按照A4的規定交付,或承運人或買方指定的其他人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提取貨物的信息充分告知買方。
B7通知賣方
買方應當:
a)及時告知賣方其依A4規定指定的承運人或者其他人的名稱,使賣方能夠按照A4條款的規定發送貨物;
b)在必要時,告知賣方被指定的承運人或其他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收取貨物的具體時間;
c)告知賣方由買方指定人采取的運輸方式;以及
d)在約定地點內的具體取貨位置。
A8交貨憑證
賣方應當自擔費用地向買方提供證明按照A4規定已完成交貨的通常憑證。
賣方應當根據買方的要求,給予買方一切協助以取得運輸單據,風險和費用由買方承擔
B8提貨證據
買方應當接受賣方依A8規定提供的交貨憑證。
A9檢查、包裝、標志
賣方應當支付那些對實現按照A4的標準運輸貨物的目標必不可少的檢查措施(比如說質量檢查,測量,稱重,計數)所產生的費用,以及任何為出口國當局規定的裝運前檢驗的費用。
賣方應當由自己負擔成本來包裝貨物,除非對該特定種類的交易來說,將這種被銷售貨物不加包裝地運輸是相關行業慣例。賣方可以將貨物以適宜其運輸的方式加以包裝,除非買方在銷售合同簽訂前向賣方通知了明確的包裝要求。包裝應當適當地標記。
B9貨物檢驗
買方應當支付任何裝運之前強制檢驗的費用,但出口國強制進行的檢驗除外。
A10信息幫助和相關費用
應買方的要求并由其承擔風險和費用,賣方應當在需要時及時向買方提供或給予協助,以幫助買方取得為買方進口貨物可能要求的和/或在運往目的地的過程中可能需要的包括與安全清關有關的信息在內的任何單據或信息。
賣方應當補償買方因提供B10中協助其取得單據和信息的行為時的費用和要價。
B10信息幫助和相關費用
買方應當及時告知賣方其關于安全清關信息方面的請求,使賣方能夠履行A10中規定的義務。
買方應當對賣方因依A10規定所提供或給予的關于取得單據和信息的協助而產生的費用和要價進行補償。
應賣方的要求并由其承擔風險和費用,買方應當在需要時及時向賣方提供或給予協助,以幫助賣方取得為運輸和出口貨物和/或從他國過境時需要的包括與安全清關有關的信息在內的任何單據或信息。
CPT——運費付至(……指定目的港)
這一術語無例外地用于所選擇的任何一種運輸方式以及運用多種運輸方式的情況。
“運費付至…”指賣方在指定交貨地向承運人或由其(賣方)指定的其他人交貨并且其(賣方)須與承運人訂立運輸合同,載明并實際承擔將貨物運送至指定目的地的所產生的必要費用.
在CPT,CIP,CFR,orCIF適用的情形下,賣方的交貨義務在將貨物交付承運人,而非貨物到達指定目的地時,即告完全履行。
此規則有兩個關鍵點,因為風險和成本在不同的地方發生轉移。買賣雙方當事人應在買賣合同中盡可能準確地確定以下兩個點:發生轉移至買方的交貨地點;在其須訂立的運輸合同中載明的指定目的地。如果使用多個承運人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且買賣雙方并未對具體交貨地點有所約定,則合同默認風險自貨物由買方交給第一承運人時轉移,賣方對這一交貨地點的選取具有排除買方控制的絕對選擇權。如果當事方希望風險轉移推遲至稍后的地點發生(例如:某海港或機場),那么他們需要在買賣合同中明確約定這一點。
由于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費用由賣方承擔,因而當事人應盡可能準確地確定目的地中的具體地點。且賣方須在運輸合同中載明這一具體的交貨地點。賣方基于其運輸合同中在指定目的地卸貨時,如果產生了相關費用,賣方無權向買方索要,除非雙方有其他約定。
CPT貿易術語要求賣方,在需要辦理這些手續時,辦理貨物出口清關手續。但是,賣方沒有義務辦理貨物進口清關手續、支付進口關稅以及辦理任何進口所需的任何海關手續。
ATHESELLER’OBLIGATIONS
賣方義務
BTHEBUYER’OBLIGATIONS
買方義務
A1賣方的一般義務
賣方必須提供與銷售合同規定一致的貨物和商業發票,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憑證。
按照雙方約定或慣例,A1至A10中提及的單據可以是具有同等效力的電子記錄或者程序。
B1買方的一般義務
買房必須按照銷售合同規定支付貨物價款。
按照雙方約定或慣例,B1至B10中提及的單據可以是具有同等效力的電子記錄或者程序。
A2許可證、批準、安全通關及其他手續
在該港所在地需辦理這些手續的情況下,賣方必須自擔風險和費用,取得任何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核準文件,并辦理貨物出口以及貨物在送達前從他國過境運輸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B2許可證、批準、安全通關及其他手續
如果這些地方需要辦理這些海關手續,買方在自行承擔風險和費用的情況下,可以自由決定是否取得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核準文件,并辦理貨物進口和經由他國過境運輸的一切海關手續。
A3運輸合同與保險合同
a)運輸合同
賣方必須訂立運輸合同,若約定了交付地點的,將貨物從交付地的約定地點運至指定目的地,如果約定了目的地的具體交付貨物地點的,也可運至目的地的約定地點。
賣方必須自付費用,按照通常條件訂立運輸合同,依通常路線及習慣方式,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的約定點。如未約定目的地的具體交付貨物地點或未能依交易習慣予以確定該地點,則賣方可在指定的目的地選擇最適合其目的的交貨點。
b)保險合同
賣方沒有向買方制定保險合同的義務。
應買方的請求,并由買方承擔風險和可能存在的費用時,賣方必須向買方提供其需要的用于獲得保險的相關信息。
B3運輸合同和保險合同
a)運輸合同
買方沒有向賣方制定運輸合同的義務。
b)保險合同
買方沒有向賣方制定保險合同的義務,
但是,當賣方要求時,買方須向賣方提供獲得保險的必要信息。
A4交貨
賣方必須在約定的日期或期限內依照A3的規定向訂立合同的承運人交貨
B4受領貨物
買方必須在貨物已經按照A4的規定交貨時受領貨物,并在指定的目的地從承運人受領貨物。
A5風險轉移
除B5所描述情形下的滅失或損壞外,賣方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直至已按照A4規定交貨為止
B5風險轉移
買方承擔按照A4規定交貨時起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在貨物已被清楚確定為合同項下之物的條件下,如買方未能按照B7規定向賣方發出通知,則買方必須從約定的交貨日期或交貨期限屆滿之日起,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A6費用劃分
賣方必須支付
a)除B6規定者外,賣方必須支付按照A4規定交貨之前與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
b)按照A3a)規定所發生的運費和一切其他費用,包括根據運輸合同規定應由賣方支付的裝貨費和在目的地的卸貨費;以及
c)貨物出口需要辦理的海關手續費用及出口時應繳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以及根據運輸合同規定,由賣方支付的貨物從他國過境的費用,如果這些地方需要辦理這些海關手續。
B6費用劃分
除A3a)規定外,買方必須支付
a)自按照A4規定交貨時起的一切與貨物有關的費用,除了在A6中提到的在這些地方需要辦理海關手續的情況下貨物出口需要辦理的海關手續費用及出口時應繳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
b)貨物在運輸途中直至到達目的地為止的一切費用,除非這些費用根據運輸合同應由賣方支付;
c)卸貨費,除非根據運輸合同應由賣方支付;
d)如買方未按照B7規定給予賣方通知,則自約定的裝運日期或裝運期限屆滿之日起,貨物所發生的一切額外費用,但以該項貨物已正式劃歸合同項下,即清楚地劃出或以其他方式確定為合同項下之貨物為限
e)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貨物進口應交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及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以及從他國過境的費用,除非這些費用已包括在運輸合同中。
A7通知買方
賣方必須通知買方按照A4規定交貨。
賣方必須給予買方任何必要的通知,以便買方能夠為領取貨物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B7通知賣方
一旦買方有權決定發送貨物的時間和/或者指定的目的地或者指定接收貨物的地點,買方必須就此給予賣方充分通知。
A8交貨憑證
如果依照慣例或者依照買方的要求,賣方必須向買方提供依據A3所訂立的運輸合同所簽發的通常運輸單據,且費用由賣方承擔。
運輸單據必須包括約定貨物,其注明日期必須在約定的裝運時間內。(如果)按照約定或和依照慣例,該單據必須同時能夠賦予買方在約定地點向承運人受領貨物的權利以及通過向下一個買方轉移單據或向承運人告知的方式在運輸中賣出貨物的權利。
當這樣的運輸單據是以轉讓的方式簽發的,并且有多份正本時,一個完整全套的正本必須向買方提供。
B8提貨證據
如果符合合同規定,買方必須接受按照A8規定提供的運輸單據
A9檢查、包裝、標志
賣方必須支付按照A4規定為交貨所必需的核查(如核查品質、丈量、過磅、計數)費用,同時包括出口國當局強制的裝運前的檢驗費用。
賣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為貨物提供包裝(除非在特定貿易中運輸此種貨物通常無需包裝)。
賣方應該提供適合運輸的包裝,除非買方在締結買賣合同之前已經告知賣方特定的包裝要求。包裝上應適當地予以標記。
B9貨物檢驗
買受人必須支付強制性的裝運前的檢驗費用,但出口國當局強制進行檢驗的除外。
提供的運輸單據,如果該單據符合合同規定的話
A10信息幫助和相關費用
在該港所在地需辦理這些手續的情況下,應買受人的需求并由其承擔風險和費用,出賣人應及時地提供或者實施幫助以使買受人獲得其在進口貨物和/或者運輸貨物到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任何單據和信息,包括涉及安全的信息。
出賣人必須償付買受人在出賣人在提供或給予幫助獲取單據和信息的過程中所遭受的損失和費用,與B10相對應。
B10信息幫助和相關費用
就任何有關安全信息的要求,買受人必須及時通知出賣人,以使其能履行A10規定的義務。
買受人必須償付出賣人為提供或協助買受人獲得A10條所述單據和信息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在該港所在地需辦理這些手續的情況下,在出賣人提出要求、承擔風險并給付費用的情況下,買受人必須及時向出賣人提供或協助出賣人獲得出賣人在出口貨物和經由他國過境運輸所需要的任何單據和信息,包括與安全有關的信息。
CIP——運費和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
該術語可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也可以用于使用兩種以上的運輸方式時。
“運費和保險費付至”含義是在約定的地方(如果該地在雙方間達成一致)賣方向承運人或是賣方指定的另一個人發貨,以及賣方必須簽訂合同和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
賣方還必須訂立保險合同以防買方貨物在運輸途中滅失或損壞風險。買方應注意到CIP(運費和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術語只要求賣方投保最低限度的保險險別。如買方需要更多的保險保障,則需要與賣方明確地達成協議,或者自行作出額外的保險安排。
在CPT,CIP,CFR和CIF在這些術語下,當賣方將貨物交付與承運人時而不是貨物到達目的地時,賣方已經完成其交貨義務。
由于風險和費用因地點之不同而轉移,本規則有兩個關鍵點。買賣雙方最好在合同中盡可能精確地確認交貨地點,風險轉移至買方地,以及賣方必須訂立運輸合同所到達的指定目的地。若將貨物運輸至約定目的地用到若干承運人而買賣雙方未就具體交貨點達成一致,則默認為風險自貨物于某一交貨點被交付至第一承運人時轉移,該交貨點完全由賣方選擇而買方無權控制。如果買賣雙方希望風險在之后的某一階段轉移(例如在一個海港或一個機場),則他們需要在其買賣合同中明確之。
將貨物運輸至具體交貨地點的費用由賣方承擔,因此雙方最好盡可能明確在約定的目的地的具體交貨地點。賣方最好制定與此次交易精確匹配的的運輸合同。如果賣方按照運輸合同在指定的目的地卸貨而支付費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賣方無權向買方追討費用。
CIP術語要求賣方在必要時辦理貨物出口清關手續。但是,賣方不承擔辦理貨物進口清關手續,支付任何進口關稅,或者履行任何進口報關手續的義務。
ATHESELLER’OBLIGATIONS
賣方義務
BTHEBUYER’OBLIGATIONS
買方義務
A1賣方的一般義務
賣方必須提供符合銷售合同規定的貨物和商業發票,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其他任何憑證。
如經雙方當事人約定或者存在慣例,那么A1-A10中提及的任何文件都可以是一個等價的電子版的記錄或程序。
B1買方的一般義務
買方必須按照銷售合同規定支付貨物價款。
經買賣雙方同意或依據慣例,B1-B10中所述之單據可以是同等作用的電子備案手續。
A2許可證、批準、安全通關及其他手續
如有需要,賣方必須自擔風險和費用,取得任何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授權,并辦理貨物出口及交貨前貨物從他國國境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B2許可證、批準、安全通關及其他手續
需要取得進口許可證、辦理海關手續時,買方應當自擔風險與費用,取得任何進口許可以及其他官方授權,并辦理貨物進口以及從他國過境的一切海關手續。
A3運輸合同與保險合同
a)運輸合同
賣方必須訂立一個貨物運輸合同,以將貨物從交付地區的約定的任何的交付點,運送至指定的目的地,或者也可以運至指定地區約定的具體地點。
賣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并按照通常條件訂立運輸合同,同時合同須依照通常路線及習慣方式來提供貨物。
若未約定或按照慣例也不能確定具體的地點,則賣方可選擇最符合其目的的交貨點,以及在指定目的地的最適合其目的的交貨點
b)保險合同
賣方必須自付費用取得貨物保險,該貨物保險至少應按照《協會貨物保險條款》(勞埃德市場協會/國際保險人協會)的條款或其他類似條款中的最低保險險別投保。保險合同應與信譽良好的保險人或保險公司訂立,并賦予買方或任何其他對貨物具有保險利益的人直接向保險人索賠的權利。
當買方提出要求時,賣方應要求并且根據買方所提供的必要信息,在可行的情況下,由買方付費給予買方加投額外的保險,比如給予《協會貨物保險條款》(勞埃德市場協會/國際保險人協會)中的條款(A)或者(B)的險級保障或類似條款的險級保障,和/或給予《協會戰爭條款》和/或《協會***條款》或者其他類似條款的險級保障。
保險金額最低限度應包括合同規定價款的另加10%(即110%),并應采用合同中約定的貨幣。
保險應當包括,從A4和A5中規定的發貨起點起,至少到達指定目的地的貨物。
賣方應向買方提供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范圍的證據。
此外,賣方必須根據買方的要求、風險和費用(如果有的話),向買方提供買方需要投資額外保險的信息。
B3運輸合同和保險合同
a)運輸合同
買方對賣方沒有義務制定運輸合同。
b)保險合同
買方對賣方沒有義務制定保險合同。但是,應賣方要求,買方必須按照A3b)的規定向賣方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便賣方應買方之要求購買任何額外的保險。
A4交貨
賣方必須按照約定日期或期限,向按照A3規定訂立合同的承運人交貨
B4受領貨物(接收貨物)
買方必須在賣方按照A4規定交貨時受領貨物,并在指定的目的地從承運人處收受貨物。
A5風險轉移
賣方在按照A4的規定交付商品之前,承擔所有的貨物毀損或滅失責任,但貨物的毀損或滅失是由于B5所述的情況的除外。
B5風險轉移
買方承擔按照A4規定交貨后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買方如未按照B7規定通知賣方,則必須從約定的交貨日期或交貨期限屆滿之日起,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但以該項貨物明確的規定為合同項下之貨物為限。
A6費用劃分
賣方必須支付
a)直至按照A4的規定交貨為止前與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除B6中規定的買家所需支付的費用;
b)按照A3a)規定所發生的運費和其他一切費用,包括裝船費和根據運輸合同應由賣方支付的在目的地的卸貨費;
c)按照A3b)規定所發生的保險費用;及
d)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貨物出口需要辦理的海關手續費用,以及貨物出口時應交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以及根據運輸合同由賣方支付的貨物從他國過境的費用。
B6費用劃分
根據A3a)的規定,買方應當支付
a)根據A4規定的從交貨時起與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除了在可適用情況下,貨物出口所需的海關手續費用,以及關稅、稅額和A6中規定的出口所應支付的其他費用應由賣方支付
b)及貨物在運輸途中直至到達約定目的地為止的一切費用,除非這些費用根據運輸合同約定應由賣方支付
c)及卸載費,除非這些費用根據運輸合同約定應由賣方支付
d)如買方未按照B7規定給予賣方通知,則自約定的裝運日期或裝運期限屆滿之日起,貨物所發生的任何額外費用,但以該項貨物已經清楚地確定為合同項下的貨物為限;
e)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貨物進口應交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及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以及從他國過境的費用,除非這些費用已包括在運輸合同中。及
f)在A3和B3之下,應買方要求購買任何額外保險的費用
A7通知買方
賣方必須通知買方貨物已按照A4規定交貨。
買方必須給予買方任何有必要的通知,以便買方能夠為接收貨物而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B7通知賣方
一旦買方有權決定發運貨物的時間和/或指定的目的地/或接收貨物目的地的具體地點,買方必須就此給予賣方充分通知。
A8交貨憑證
如果依習慣或按照買方要求,賣方必須自付費用向買方提供按照A3訂立的運輸合同所涉及的通常運輸單據
這份運輸單據必須包括合同貨物并且要在約定的運輸期間內簽署。如果依照約定或習慣,這份單據也必須要讓買方能在確定的地點向運輸方領取貨物,并且還要讓買方能通過轉讓單據給下一個買家或告知運輸方的方式賣出貨物。
當這樣一份單據以協商的形式訂立并且有若干原件的時候,必須向買方提供所有原件。
B8提貨證據
買方必須接受按照A8規定提供的運輸單據,如果該單據符合合同規定的話。
A9檢查、包裝、標志
賣方必須支付為按照A4規定交貨所需進行的查對費用(如核對貨物品質、丈量、過磅、點數的費用)以及出口國有關機關的裝運前的強制檢驗費用。
賣方必須自付費用,包裝貨物,除非按照相關行業慣例此類買賣貨物無需包裝發運。賣方可以以適合運輸的方式包裝貨物,除非買方在銷售合同簽訂前通知賣方具體的包裝要求。包裝應作適當標記。
B9貨物檢驗
買方必須支付任何強制性裝運前檢驗費用,但出口國有關當局強制進行的檢驗除外。。
A10信息幫助和相關費用
如有需要,應買方的要求并由其負擔風險與費用,賣方必須以適時的方法,提供或協助買方取得任何單據或信息,包括與貨物出口安全或/和貨物運送至最終目的地所需有關的信息,。
賣方必須補償買方依B10的情況因提供或給予協助取得所需之單據或信息的所有費用。
B10信息幫助和相關費用
買方必須及時通知賣方任何安全信息要求,以使賣方遵守A10的規定.
買方必須償付賣方因給予協助和獲取A10所述單據和信息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當需要時,應賣方要求并由其承擔風險和費用,買方必須及時向賣方提供或協助賣方獲得任何單據和信息,包括賣方為了貨物的運輸和出口和從他國過境所需要的與安全相關的信息。
DAT——終點站交貨(……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
此規則可用于選擇的各種運輸方式,也適用于選擇的一個以上的運輸方式。
“終點站交貨”是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港或目的地的指定的終點站卸貨后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即完成交貨?!敖K點站”包括任何地方,無論約定或者不約定,包括碼頭,倉庫,集裝箱堆場或公路,鐵路或空運貨站。賣方應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和卸貨所產生的一切風險和費用。
建議當事人盡量明確地指定終點站,如果可能,(指定)在約定的目的港或目的地的終點站內的一個特定地點,因為(貨物)到達這一地點的風險是由賣方承擔建議賣方簽訂一份與這樣一種選擇準確契合的運輸合同。
此外,若當事人希望賣方承擔從終點站到另一地點的運輸及管理貨物所產生的風險和費用,那么此時DAP(目的地交貨)或DDP(完稅后交貨)規則應該被適用。
在必要的情況下,DAT規則要求賣方辦理貨物出口清關手續。但是,賣方沒有義務辦理貨物進口清關手續并支付任何進口稅或辦理任何進口報關手續。
ATHESELLER’OBLIGATIONS
賣方義務
BTHEBUYER’OBLIGATIONS
買方義務
A1賣方的一般義務
賣方必須提供符合銷售合同規定的貨物和商業發票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其他憑證。
如果在當事人約定或者依據商業慣例的情況下,A1—A10條款中提及的任何單據都可以是具有同等效力的電子記錄或者手續。
B1買方的一般義務
買方必須根據買賣合同中規定的貨物價格履行交付義務。
如果買賣雙方有約定或者有商業慣例的情況下,B1至B10中提到的任何單據都可以是具有同等效力的電子記錄或者手續。
A2許可證、批準、安全通關及其他手續
在必要的情況下,賣方必須自擔風險和費用,在交貨前取得任何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并且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出口和從他國過境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B2許可證、批準、安全通關及其他手續
在必要的情況下,買方必須自擔風險和費用,取得所需的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證,并辦理貨物進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A3運輸合同與保險合同
a)運輸合同
賣方必須自付費用訂立運輸合同,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的指定終點站。如未約定或按照交易習慣也無法確定具體交貨點,賣方可在目的港或目的地選擇最符合其交易目的的終點站(交貨)。
b)保險合同
賣方沒有為買方簽訂保險合同的義務。但是,賣方在買方的要求下,必須向買方提供買方借以獲得保險服務的信息,其中如果存在風險和費用,一概由買方承擔。
B3運輸合同和保險合同
a)運輸合同
買方沒有為賣方簽訂運輸合同的義務。
b)保險合同
買方沒有為賣方簽訂保險合同的義務。但是如果賣方要求,買方則必須向賣方提供必要的關于獲得保險的必要信息。
A4交貨
賣方必須在約定的日期或期限內,在目的港或目的地中按A3條a)款所指定的終點站,將貨物從交貨的運輸工具上卸下,并交給買方處置完成交貨。
B4受領貨物(接收貨物)
貨物已按A4的規定交付時,買受人必須受領貨物。
A5風險轉移
除了B5條所描述的(貨物)滅失或損壞的情形外,賣方必須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直至貨物已經按照A4條的規定交付為止。
B5風險轉移
自貨物已按A4條的規定交付時起,買方必須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如果買方未按B2條的規定履行義務,買方承擔由此產生的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如果買方未按B7條的規定給予通知,自約定的交付貨物的日期或期間屆滿之日起,買方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但以該項貨物已經被清楚地確定為合同貨物為限。
A6費用劃分
賣方必須支付
a)除了按B6條規定的由買方支付的費用外,包括因A3條a)款產生的費用,以及直至貨物已按A4條的規定交付為止而產生的一切與貨物有關的費用;以及
b)在必要的情況下,在按照A4條規定的交貨之前,貨物出口需要辦理的海關手續費用及貨物出口時應交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以及貨物經由他國過境運輸的費用。
B6費用劃分
買方必須支付
a)自貨物已按A4條的規定交付時起,與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
b)任何因買方未按B2條規定履行義務或未按B7條給予通知而使賣方額外支付的費用,但以該項貨物已經被清楚地確定為合同貨物為限;以及
c)在必要的情況下,貨物進口需要辦理的海關手續費用及貨物進口時應交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
A7通知買方
賣方必須提供買方需要的任何通知,以便買方能夠為受領貨物而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B7通知賣方
一旦買方有權決定于約定期限內受領貨物的時間點和/或于指定的目的地受領貨物的具體位置,買方必須就此給予賣方充分通知。
A8交貨憑證
賣方必須自付費用向買方提供提貨單據,使買方能夠如同A4或B4條的規定提取貨物
B8提貨證據
買方必須接受賣方提供的符合A8條款規定的交貨單據
A9檢查、包裝、標志
買方必須支付按A4條規定為交付貨物目的所需的檢查(如質檢、度量、稱重、計數)費用。同時,賣方也必須支付出口國當局強制進行的任何裝船前檢查所產生的費用。
賣方必須支出費用以包裝貨物,除非在特定貿易中所售貨物通常以不包裝的形式運輸。賣方應該以適合運輸的方式包裝貨物,除非買方在買賣合同成立之前指定了具體的包裝要求。包裝應該被合理地標記。
B9貨物檢驗
買受人必須支付裝船前強制檢驗的費用,但出口國當局強制裝船前檢驗的除外。
A10信息幫助和相關費用
賣方必須,在必要的情況下,根據買方的要求,及時向買方提供或者協助買方獲得其所需的進口貨物和/或將貨物運輸至目的地的任何單據和信息,包括與安全相關的信息,其中如果存在風險和費用,一概由買方承擔。
賣方必須償還按照B10條規定的買方因(向賣方)提供或協助(賣方)獲得文件和信息所花費的一切費用。
B10信息幫助和相關費用
買方必須及時地告知賣方任何與貨物安全信息要求相關的建議,以便于賣方可以遵守A10條的相關規定。
買方必須償還賣方依照A10條規定(向買方)提供或協助(買方)獲得單據和信息的過程中所花費的一切成本和費用。
買方必須,在必要的情況下,依照賣方的要求,及時(向賣方)提供或者協助(賣方)獲得其所需的運輸和出口貨物及經由他國過境運輸的任何單據和信息,包括與安全相關的信息,其中如果存在風險和費用,一概由賣方承擔。
DAP——目的地交貨(……指定目的地)
DAP是《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新添加的術語,取代了的DAF[2](邊境交貨)、DES[3](目的港船上交貨)和DDU[4](未完稅交貨)三個術語。
該規則的適用不考慮所選用的運輸方式的種類,同時在選用的運輸方式不止一種的情形下也能適用。
目的地交貨的意思是:賣方在指定的交貨地點,將仍處于交貨的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給買方處置即完成交貨。賣方須承擔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一切風險。
盡管賣方承擔貨物到達目的地前的風險,該規則仍建議雙方將合意交貨目的地指定盡量明確。建議賣方簽訂恰好匹配該種選擇的運輸合同。如果賣方按照運輸合同承受了貨物在目的地的卸貨費用,那么除非雙方達成一致,賣方無權向買方追討該筆費用。
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在必要時/適當時),DAP規則要求應有賣方辦理貨物的出口清關手續,但賣方沒有義務辦理貨物的進口清關手續,支付任何進口稅或者辦理任何進口海關手續,如果當事人希望賣方辦理貨物的進口清關手續,支付任何進口稅和辦理任何進口海關手續,則應適用DDP規則
ATHESELLER’OBLIGATIONS
賣方義務
BTHEBUYER’OBLIGATIONS
買方義務
A1賣方的一般義務
賣方必須提供符合銷售合同規定的貨物和商業發票以及該合同可能要求的其他憑證。
如果依當事人的協議或按照慣例,在A1-A10條款中涉及到的任何單據均可以是具有同等效力的電子記錄或程序。
B1買方的一般義務
買方必須按照銷售合同支付貨物的價款。
如果依當事人的協議或按照慣例,在B1-B10條款中涉及到的任何單據均可以是具有同等效力的電子記錄和程序。
A2許可證、批準、安全通關及其他手續
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賣方必須自擔風險和費用取得任何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并且辦理出口貨物和交付前運輸通過某國所必須的一切海關手續。
B2許可證、批準、安全通關及其他手續
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買方必須自擔風險和費用,取得任何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并且辦理貨物進口的一切海關手續。
A3運輸合同與保險合同
a)運輸合同
賣方必須自付費用訂立運輸合同,將貨物運至指定的交貨地點。如未約定或按照慣例也無法確定指定的交貨地點,則賣方可在指定的交貨地點選擇最適合其目的的交貨點。
b)保險合同
賣方對買方沒有義務訂立保險合同。但是如果買方提出需要保險合同的要求,并且自己承擔風險和費用,那么賣方應該提供訂立保險合同需要的全部信息。
B3運輸合同和保險合同
a)運輸合同
買方對賣方沒有義務訂立運輸合同。
b)保險合同
買方對賣方沒有義務訂立保險合同。但是如果買方想獲得保險,就必須向賣方提出自己需要保險的要求,并且向賣方提供必要的信息。
A4交貨
賣方必須在約定日期或期限內,在指定的交貨地點,將仍處于約定地點的交貨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給買方處置。
B4受領貨物(接收貨物)
買方必須在賣方按照A4規定交貨時受領貨物。
A5風險轉移
除B5規定者外,賣方必須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直至已經按照A4規定交貨為止。
B5風險轉移
買方必須承擔按照A4規定交貨之時起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如果
a)買方沒有履行B2中規定的義務,則買方承擔所有貨物滅失或者毀損的風險。
或者
b)買方沒有按照B7中的規定履行其告知義務,
則必須從約定的交貨日期或交貨期限屆滿之日起,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但是必須確認上面所講的貨物是合同中所指的貨物。
A6費用劃分
賣方必須支付
a)除依B6規定由買方支付費用以外的,按照A3a)規定發生的費用及按照A4規定在目的地交貨前與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
b)根據運輸合同約定,在目的地發生應由賣方支付的任何卸貨費用,及
c)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貨物出口要辦理的海關手續費用及貨物出口時應交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以及按照A4規定交貨前從他國過境的費用。
B6費用劃分
買方必須支付
a)自按照A4的規定交貨時起與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
b)在指定目的地將貨物從交貨運輸工具上卸下以受領貨物的一切卸貨費,除非這些費用按照運輸合同是由賣方承擔;
c)在這項貨物已清楚地確定為合同項下貨物的條件下,若買方未能按照B2規定履行義務或未按照B7規定給予賣方通知,賣方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及
d)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及貨物進口時應交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
A7通知買方
賣方必須給予買方必要的通知,以便買方能夠為受領貨物而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B7通知賣方
一旦買方有權決定在約定期限內的時間和/或在指定的受領貨物的地點,買方必須就此給予賣方充分通知。
A8交貨憑證
賣方必須自付費用,按照A4/B4的規定,向買方提供買方可以據以提取貨物的憑證。
B8提貨證據
買方必須接受賣方按照A8規定提供交貨單據。
A9檢查、包裝、標志
賣方必須支付為按照A4規定交貨所需進行的查對費用(如核對貨物品質、丈量、過磅、點數的費用)以及出口國有關當局強制進行的檢驗的費用。
賣方必須自己負擔貨物包裝費用,除非是在特定交易中通常無需包裝貨物的情況。賣方需要以適合于運輸的方式包裝貨物,除非買方在買賣合同締結之前告知賣方具體的包裝方式。包裝應作適當標記。
B9貨物檢驗
買方必須支付任何強制的裝船前檢驗的費用,但出口國有關當局強制進行的檢驗除外。
A10信息幫助和相關費用
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應買方要求并由其承擔風險和費用,賣方必須及時為買方提供其在貨物進口或貨物運輸過程中所需的各類文本及信息協助,包括相關安全信息。
在獲取單據或信息時,賣方必須償付買方按照B10規定提供或給予協助的所有費用。
B10信息幫助和相關費用
買方必須及時告知賣方所有的安全信息需求以便賣方能夠遵守A10的規定。在獲取單據或信息時,買方必須償付賣方按照A10規定提供或給予協助的所有費用。
應賣方要求并由其承擔風險和費用,買方必須及時為賣方提供其在貨物進口或貨物運輸過程中所需的各類單據及信息協助,包括相關安全信息。
DDP——完稅后交貨(……指定目的地)
這條規則可以適用于任何一種運輸方式,也可以適用于同時采用多種運輸方式的情況。
“完稅后交貨”是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并辦理進口清關手續,準備好將在交貨運輸工具上的貨物卸下交與買方,完成交貨。賣方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并有義務辦理出口清關手續與進口清關手續,對進出口活動負責,以及辦理一切海關手續。
DDP術語下賣方承擔最大責任。
因為到達指定地點過程中的費用和風險都由賣方承擔,建議當事人盡可能明確地指定目的地。建議賣方在簽訂的運輸合同中也正好符合上述選擇的地點。如果賣方致使在目的地卸載貨物的成本低于運輸合同的約定,則賣方無權收回成本,當事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如果賣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取得進口許可,不建議當事人使用DDP術語。
如果當事方希望買方承擔進口的所有風險和費用,應使用DAP術語。
任何增值稅或其他進口時需要支付的稅項由賣方承擔,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ATHESELLER’OBLIGATIONS
賣方義務
BTHEBUYER’OBLIGATIONS
買方義務
A1賣方的一般義務
賣方必須提供符合銷售合同規定的貨物和商業發票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其他憑證。
其他憑證指在A1至A10中雙方達成共識的或習慣的具有同種作用的電子信息和程序。
B1買方的一般義務
買方必須按照銷售合同的規定支付商品的價款。
在雙方協商同意或遵循慣例的情況下,B1到B10中所提到的任何文件可能是一種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記錄或程序。
A2許可證、批準、安全通關及其他手續
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賣方須自擔風險費用,取得所有進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并辦理進出口貨物,在他國運輸的一切必要海關手續。
B2許可證、批準、安全通關及其他手續
在合適的情況下,應賣方的請求買方必須向賣方提供援助,買方自擔風險和費用,并且幫助賣方取得取得進口貨物的許可證并辦理官方的手續。
A3運輸合同與保險合同
運輸合同
賣方必須自付費用訂立運輸合同,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或者指定地點,若可以的話,到指定目的地。如未約定或按照慣例也無法確定具體交貨點,則賣方可在的目的地選擇最適合其目的的交貨點。
保險合同
賣方沒有義務與買方訂立保險合同。但是,在在買方的要求下、買方承擔風險或者費用(如果有的話)的情形下,賣方必須告知買方需要取得保險。
B3運輸合同和保險合同
a)運輸合同買方沒有義務訂立運輸合同
b)保險合同相對于賣方買方沒有義務訂立保險合同,但是應賣方請求,買方應提供關于保險的必要信息。
A4交貨
賣方必須在約定的日期或者期限內,在位于指定目的地的約定地點(如果有約定),將運輸工具上準備卸下來的貨物交與買方處置。
B4受領貨物(接收貨物)
買方必須在賣方按照A4規定交貨時,受領貨物
A5風險轉移
除了B5所規定的情形以外,由賣方承擔貨物損毀或者滅失的所有風險,一直到貨物已經按照A4的規定交貨為止。
B5風險轉移
按照A4的規定受領貨物之后,買方必須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如果
a)買方沒有履行按照B2之規定的義務,那么他必須承擔由此導致的貨物滅失或者損壞的風險;或者
b)買方沒有盡到B7所規定的通知義務,那么他必須承擔自約定的交貨日期或者自交貨期限屆滿之日起的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
前提是,貨物必須已經證明是合同中規定的貨物。
A6費用劃分
賣方必須支付的費用包括:
a)除了由A3a)之外所產生的費用以外,直到貨品按照A4的規定交貨之前,所有相關的一切費用,不包括那些B6中所提到的由買方支付的費用;
b)根據運輸合同的規定,在交貨地的任何卸貨費用都有賣方承擔。
c)在適用的情況下,出口和進口所必需的報關費用以及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在出口和進口貨品時應支付的費用,以及貨品在交付之前,按照A4的規定運輸途中因通過其他國家所產生的費用。
B6費用劃分
買方必須支付
a)從貨物被交付之日起與貨物相關的全部費用,正如A4所設想的
b)在指定目的地卸載必需品的所有費用,包括從運輸方式到接收貨物整個過程的所有費用,除非按照運輸合同,這些費用是由賣方支付;
c)在貨物已被確定為合同項下貨物的前提下,如果沒有按照B2履行其義務或沒有按照B7發出通知所造成的額外的費用
A7通知買方
賣方必須給予買方任何需要通知,以便買方能夠為受領貨物而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B7通知賣方
一旦買方有權確定在約定的期限內受領貨物的具體時間和地點時,賣方必須就此給予買方充分的通知
A8交貨憑證
賣方必須自付費用向買方提供,帶著單據使授予權利的買方為受領貨物作為設想在A4/B4。
B8提貨證據
買方必須接受按照A8中規定提供的交貨憑證。
A9檢查、包裝、標志
賣方必須支付為按照A4規定交貨所需進行的查對費用(如核對貨物品質、丈量、過磅、點數的費用)以及任何由出口國當局強制進行的裝運前檢驗費用。
賣方必須自付包裝貨物的費用,除非按照相關行業慣例,運送此類貨物無需包裝即可銷售。賣方可以按習慣用適合運輸的方式來包裝貨物,除非買方在買賣合同簽訂之前告知了賣方特殊的包裝要求。包裝應作適當標記。
B9貨物檢驗
:買方無義務對賣方支付由進出口國家相關部門所規定的運前強制性檢驗貨物的相關規定所引起的任何費用。
A10信息幫助和相關費用
由買方提出要求并同時承擔風險和費用,賣方必須及時給予買方協助,以幫助其獲取任何所需的單據及信息,包括買方在貨物從目的地約定區域至最終目的地的運輸中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的相關投保信息。
賣方必須支付買方在為賣方獲取B10所規定的單據及信息而提供的協作中發生的一切費用。
B10信息幫助和相關費用
買方應當及時把一切安全信息要求通知賣方以便賣方按照A10條款履行義務。
買方必須支付賣方為獲取A10所述單據或信息提供協助時所發生的費用。
應賣方要求并由其承擔風險和費用,買方必須在合適的地點及時對賣方提供協助,以幫助其取得貨物進出口以及在任何國家運輸過程中所需的一切單據和包括安全相關信息在內的所有信息。
FAS——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
這項規則僅適用于海運和內河運輸,“船邊交貨”是指賣方在指定裝運港將貨物交到買方指定的船邊(例如碼頭上或駁船上),即完成交貨。從那時起,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發生轉移,并且由買方承擔所有費用。
當事方應當盡可能明確的在指定裝運港指定出裝貨地點,這是因為到這一地點的費用與風險由賣方承擔,并且根據港口交付慣例這些費用及相關的手續費可能會發生變化。
賣方在船邊交付貨物或者獲得已經交付裝運的貨物。這里所謂的“獲得”迎合了鏈式銷售,在商品貿易中十分普遍。
當貨物通過集裝箱運輸時,賣方通常在終點站將貨物交給承運人,而不是在船邊。在這種情況下,船邊交貨規則不適用,而應當適用貨交承運人規則。
船邊交貨規則要求賣方在需要時辦理貨物出口清關手續。但是,賣方沒有任何義務辦理貨物進口清關、支付任何進口稅或者辦理任何進口海關手續。
ATHESELLER’OBLIGATIONS
賣方義務
BTHEBUYER’OBLIGATIONS
買方義務
A1賣方的一般義務
賣方必須提供符合銷售合同規定的貨物和商業發票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憑證。
如果雙方達成協議或者是有慣例可循,A1到A10條款中所述的單據可能是有同等效力的電子記錄或手續。
B1買方的一般義務
買方必須按照銷售合同規定支付貨物的價款。
如果雙方達成協議或者是有慣例可循,B1到B2條款中所述的單據可能是有同等效力的電子記錄或手續。
A2許可證、批準、安全通關及其他手續
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賣方必須自擔風險和費用,取得任何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辦理貨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B2許可證、批準、安全通關及其他手續
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買方必須自擔風險和費用,由買方取得任何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并辦理貨物進口和從他國過境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A3運輸合同與保險合同
a)運輸合同
賣方沒有訂立運輸合同的義務。但若買方要求,或者如果是商業慣例而買方未適時給予賣方相反指示,則賣方可按照通常條件訂立運輸合同,費用和風險由買方承當。在以上任何一種情況下,賣方都可以拒絕訂立此合同;如果拒絕,則應立即通知買方。
b)保險合同
賣方沒有訂立保險合同的義務。但是應買方要求并由其承擔風險和費用(如果有費用產生),賣方必須提供給買方訂立保險時所需要的信息。
B3運輸合同和保險合同
a)運輸合同
買方必須自行承擔運費,訂立自指定裝運港運輸貨物的合同。賣方按照A3a)訂立了運輸合同時除外。
b)保險合同
買方沒有訂立保險合同的義務。
A4交貨
賣方必須在買方指定的裝運港,在買方指定的裝貨地點(如果有指定的裝貨地點),將貨物交至買方指定的船邊,或者取得已經交付的貨物。不論用哪種方式,賣方必須在約定的日期或者期限內,按照該港的習慣方式交付貨物。
如果買方沒有指定特別的裝貨地點,賣方可以在指定的裝運港內選擇最符合其目的的地點。如果雙方約定在一定時期內交付貨物,則買方可以在約定時期內選擇交貨日期。
B4受領貨物(接收貨物)
買方必須在賣方依照A4的規定交貨時受領貨物。
A5風險轉移
除B5規定的情況外,賣方必須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直至已按照A4規定交貨為止。
B5風險轉移
自依照A4的規定交貨時起,買方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如果買方沒有按照B7的規定通知賣方;或者
買方指定的船只未按時到達,或未接收貨物,或較B7通知的時間提早停止裝貨;
那么自約定的交貨日期或期限屆滿時起,如果明確確定該項貨物為合同項下之貨物,買方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A6費用劃分
賣方必須支付:
a)直至已經按照A4規定交貨為止的與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除了按照B6規定的應由賣方支付的;及
b)在需要時,貨物出口時辦理的海關手續費用,及應交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
B6費用劃分
買方必須支付:
a)自按照A4的規定交貨時起的與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除了A6中b項規定的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貨物出口需要辦理的海關手續費用,及貨物出口時應交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
b)因發生下列情況產生的一切額外費用:
(?。┵I方未按照B7規定及時通知賣方,及
(ⅱ)在已經明確確定該項貨物為合同項下之貨物的情況下,買方指定的貨船沒有及時到達,無法裝載貨物,或早于B7規定的時間停止裝貨產生的費用。
c.在需要時,貨物進口時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及應交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以及從他國運輸過境的費用。
A7通知買方
由買方承擔風險和費用,賣方必須給予買方關于貨物已按A4規定交付或者船舶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接收貨物的充分通知。
B7通知賣方
買方必須給賣方關于船舶的名稱、裝船地點以及,如有必要,在約定期限內選定的交付時間的充分通知。
A8交貨憑證
賣方承擔費用并向買方提供關于貨物已按A4規定交付的通常證明。
除非上述證明是運輸單據,應買方請求并由買方承擔風險和費用,賣方必須協助買方取得運輸單據。
B8提貨證據
買方必須接受按照A8規定所提供的交付證明。
A9檢查、包裝、標志
賣方必須支付為了按照A4規定交貨所必須進行的核對費用(如核對貨物品質、丈量、過磅、點數的費用),還包括出口國有關當局強制進行的任何裝運前的檢驗費用。
賣方必須自付貨物包裝費用,除非按照相關行業慣例,該種貨物無需包裝發運。賣方可以提供符合其安排的運輸所要求的包裝,除非買方在銷售合同成交前已通知賣方具體的包裝要求。包裝應作適當標記。
B9貨物檢驗
買方必須支付任何裝運前檢驗的費用,但出口國有關當局強制進行的檢驗除外。。
A10信息幫助和相關費用
有需要時,應買方要求并由其承擔風險和費用,賣方必須及時的提供或給予買方協助,以幫助買方取得任何文件和信息,包括買方為了貨物進口和/或運送到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與安全有關的信息。
賣方必須償還買方所有因買方在提供或給予B10中規定的取得文件和信息方面的幫助時引起的花費和支出。
B10信息幫助和相關費用
買方必須以及時的方式向賣方提出任何安全信息要求,這樣賣方才可能遵守A10。
買方必須償還賣方所有因其在提供或給予A10中規定的取得文件和信息方面的幫助時引起的花費和支出。
應賣方要求并由其承擔風險和費用,買方必須在適當的時候以及時的方式提供或給予賣方協助,以幫助賣方取得任何文件和信息,包括賣方為了貨物運輸和出口以及運經任何國家所需要的與安全有關的信息。
FOB——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
本規則只適用于海運或內河運輸。 “船上交貨”是指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交致買方指定的船只上,或者指(中間銷售商)設法獲取這樣交付的貨物。一旦裝船,買方將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造成的所有風險。
賣方被要求將貨物交至船只上或者獲得已經這樣交付裝運的貨物。這里所謂的“獲得”迎合了連是銷售,在商品貿易中十分普遍。
FOB不適用于貨物在裝船前移交給承運人的情形。比如,貨物通過集裝箱運輸,并通常在目的地交付。在這些情形下,適用FCA的規則。
在適用FOB時,銷售商負責辦理貨物出口清關手續。但銷售商無義務辦理貨物進口清關手續、繳納進口關稅或是辦理任何進口報關手續
ATHESELLER’OBLIGATIONS
賣方義務
BTHEBUYER’OBLIGATIONS
買方義務
A1賣方的一般義務
賣方必須提供符合銷售合同規定的貨物和商業發票,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憑證。
根據雙方合意或交易習慣任何A1至A10條提及的單據都可以作為同等效力的電子憑證或手續。
B1買方的一般義務
買方必須按照銷售合同規定支付價款。
根據雙方合意或交易習慣任何B1至B10條提及的單據都可以作為同等效力的電子憑證或手續
A2許可證、批準、安全通關及其他手續
在條約適用的情況下,賣方必須自擔風險和費用,取得任何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并辦理貨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B2許可證、批準、安全通關及其他手續
如果適用,買方在自擔風險和費用的情況下,自行決定是否取得任何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或辦理貨物進口和在必要時從他國過境時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A3運輸合同與保險合同
a)運輸合同
賣方沒有義務為買方訂立運輸合同。但如果是根據買方要求或交易習慣且買方沒有及時提出相反要求,由買方承擔風險和費用的情況下,賣方可以按一般條款為買方訂立運輸合同。在上述任一種情況下,賣方有權拒絕為買方訂立運輸合同,如果賣方訂立運輸合同,應及時通知買方。
b)保險合同
賣方沒有義務向買方提供保險合同。但是當買方要求的時候,賣方必須向買方提供買方
獲得保險時所需要的信息,此時一切風險和費用(如果有的話)由買方承擔。(修改:秦若曦)(2000版只說賣方無義務,2010版附加了賣方在無義務的情況下必須向買方提供一些信息的說明)
B3運輸合同和保險合同
a)運輸合同
買方自己付費,必須簽訂從指定裝運港運輸貨物的合同,除非賣方已經按照A3a)的規定制定了運輸合同。
b)保險合同
買方沒有義務向賣方提供保險合同。
A4交貨
賣方必須將貨物運到買方所指定的船只上,若有的話,就送到買方的指定裝運港或由中間商獲取這樣的貨物。在這兩種情況下,賣方必須按約定的日期或期限內按照該港習慣方式運輸到港口。
如果買方沒有明確裝運地,賣方可以在指定的裝運港中選擇最合目的的裝運點。
B4受領貨物(接收貨物)
買方必須在賣方A4中規定交貨時受領貨物
A5風險轉移
賣方要承擔貨物滅失或者損壞的全部風險,直至已經按照A4中的規定交付貨物為止;但B5中規定的貨物滅失或者損壞的情況除外。
B5風險轉移
自貨物按照A4規定交付之時起,買方要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失的全部風險。若:
a)買方沒有按照B7規定通知船只的指定;或,
b)買方指定的船只沒有按期到達,以致賣方無法履行A4規定;或(指定船只)沒有接管貨物;或者(指定船只)較按照B7通知的時間提早停止裝貨。
那么,自以下所述之日起買方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失的全部風險):
1)自協議規定的日期起,若沒有協議約定的日期,
2)則自賣方按照A7規定的協議期限內的通知之日起,或者,若沒有約定通知日期時,
3)則自任一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
但前提是,該貨物已經被準確無疑地確定是合同規定之貨物。
A6費用劃分
賣方必須支付:
a)除由B6規定的理應由買方支付的以外,賣方必須支付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直到已經按照A4規定交貨為止;及
b)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貨物出口需要辦理的海關手續費用及出口時應交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
B6費用劃分
買方必須支付:
a)自按照A4規定交貨之時起與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除了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貨物出口需要辦理的海關手續費用及出口時應交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在A6b)種提到的其他費用;及
b)以下兩種情形之一將導致額外費用:
(ⅰ)由于買方未能按照B7規定給予賣方相應的通知,
(ⅱ)買方指定的船只未按時到達,或未接收上述貨物,或較按照B7通知的時間提早停止裝貨
除非該項貨物已正式劃歸合同項下;及
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貨物進口應交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及貨物進口時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以及貨物從他國過境的費用。
A7通知買方
在由買方承擔風險和費用,賣方必須給予買方說明貨物已按照A4規定交貨或者船只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接收上述貨物的充分通知。
B7通知賣方
買方必須給予賣方有關船名、裝船點、以及需要時在約定期限內所選擇的交貨時間的充分通知。
A8交貨憑證
賣方必須自付費用向買方提供證明貨物已按照A4規定交貨的通常單據。
除非前項所述單據是運輸單據,否則應買方要求并由其承擔風險和費用,賣方必須給予買方協助,以取得運輸單據。
B8提貨證據
買方必須接受按照A8規定提供的交貨憑證。
A9檢查、包裝、標志
賣方必須支付為按照A4規定交貨所需進行的查對費用(如核對貨物品質、丈量、過磅、點數的費用),以及出口國有關當局強制進行的裝運前檢驗的費用。
賣方必須自付費用,包裝貨物,除非按照相關行業慣例,運輸的貨物無需包裝銷售。賣方必須以適合運輸的形式包裝貨物,除非買方在訂立銷售合同前已經告知賣方特定的包裝要求。包裝應作適當標記。
賣方必須自費包裝貨物,除非所運送的貨物按照交易習慣屬于無需包裝的種類。賣方可以以適合運輸該貨物的方式包裝它們,除非在銷售合同簽訂之前買方通知了賣方的具體包裝要求。包裝必須做上適當的標記。
B9貨物檢驗
買方必須支付任何裝運前檢驗的費用,但出口國有關當局強制進行的檢驗除外。
A10信息幫助和相關費用
在適用的情況下,應買方要求并由其承當風險和費用,賣方必須及時地給予買方一切協助,以幫助其取得他們所需要的貨物進口和/或運送到最終目的地的一切單據及信息。(包含與安全因素相關的信息)
賣方必須向買方支付所有買方因提供或幫助賣方得到B10中規定的單據或信息而產生的費用。
B10信息幫助和相關費用
買方必須及時告訴賣方其對任何與安全有關的信息的要求,以使賣方可以遵循A10。
買方必須支付全部費用以及在A10中規定的賣方提供和給予協助使買方獲取單據和信息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在適用的情況下,應賣方要求并由其承當風險和費用,買方必須及時地提供或給予買方一切協助,以幫助其取得他們所需要的貨物的運送和出口以及過境運輸的一切單據及信息。(包含與安全因素相關的信息)
CFR——成本加運費付至(……指定目的港)
本規定只適用于海路及內陸水運?!俺杀炯舆\費”是指賣方交付貨物于船舶之上或采購已如此交付的貨物,而貨物損毀或滅失之風險從貨物轉移至船舶之上起轉移,賣方應當承擔并支付必要的成本加運費以使貨物運送至目的港。
當使用CPT,CIP,CFR或CIF術語時,賣方在將貨物交至已選定運輸方式的運送者時,其義務即已履行,而非貨物抵達目的地時方才履行。
本規則有兩個關鍵點,因為風險轉移地和運輸成本的轉移地是不同的。盡管合同中通常會確認一個目的港,而不一定確認卻未必指定裝運港,即風險轉移給買方的地方。如果買方對裝運港關乎買方的特殊利益(特別感興趣),建議雙方就此在合同中盡可能精確的加以確認。
建議雙方對于目的港的問題盡可能準確確認,因為以此產生的成本加運費由賣方承擔。訂立與此項選擇(目的港選擇)精確相符的運輸合同。如果因買方原因致使運輸合同與卸貨點基于目的港發生關系,那么除非雙方達成一致,否則賣方無權從買方處收回這些費用。
成本加運費對于貨物在裝到船舶之上前即已交給(原為交付)承運人的情形可能不適用,例如通常在終點站(即抵達港、卸貨點,區別于portofdestination)交付的集裝箱貨物。在這種情況下,宜使用CPT規則。(如當事各方無意越過船舷交貨)
成本加運費原則要求賣方辦理出口清關手續,若合適的話。但是,賣方無義務為貨物辦理進口清關、支付進口關稅或者完成任何進口地海關的報關手續。
ATHESELLER’OBLIGATIONS
賣方義務
BTHEBUYER’OBLIGATIONS
買方義務
A1賣方的一般義務
賣方應當提供符合銷售合同規定的貨物和商業發票,以及其他任何合同可能要求的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要求的憑證。
如果買賣雙方達成一致或者依照慣例,任何A1—A10中所要求的單據都可以具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訊息(記錄或手續)出現。
B1買方的一般義務
買方應當依銷售合同支付商品價款。
如果買賣雙方達成一致或者依照慣例,任何B1—B10中所要求的單據都可以具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訊息(記錄或手續)出現。
A2許可證、批準、安全通關及其他手續
若可能的話,賣方應當自擔風險和費用,取得任何出口許可證或者其他官方授權,并辦妥一切貨物出口所必需的海關手續
B2許可證、批準、安全通關及其他手續
若可能的話,買方有義務在自擔風險與費用的情況下獲得任何進口許可或其他的官方授權并為貨物進口以及其在國內的運輸辦妥一切海關報關手續。
A3運輸合同與保險合同
a)運輸合同
賣方應當在運輸合同中約定一個協商一致的交付地點,若有的話如在目的地的指定港口,或者,經雙方同意在港口的任意地點。賣方應當自付費用,按照通常條件訂立運輸合同,經由慣常航線,將貨物用通常用于供運輸這類貨物的船舶加以運輸。
b)保險合同
賣方并無義務為買受人訂立一份保險合同。但是,賣方應當按照買方的要求,在買方承擔風險和費用(如果有的話)的前提下為其提供投保所需的的信息。
B3運輸合同和保險合同
a)運輸合同:買方。無義務為賣方訂立運輸合同
b)保險合同:買方無義務為賣方訂立保險合同。但是根據賣方請求,買方須提供投保所需要的必要信息。(雙方均無義務為對方訂立保險合同,但若對方要求,則均有義務提供必要信息。)
A4交貨
賣方應當通過將貨物裝至船舶之上或促使貨物以此種方式交付進行交付。在任何一種情形下,賣方應當在約定的日期或期間內依慣例(新增部分)交付。
B4受領貨物(接收貨物)
買方必須在賣方按照A4規定交貨時受領貨物,并在指定目的港從承運人處收受貨物。
A5風險轉移
除B5中描述的毀損滅失的情形之外,在貨物按照A4的規定交付之前(2000越過船舷前),賣方承擔一切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B5風險轉移
買方必須承擔貨物按照A4規定交付后毀損滅失的一切風險。
如果買方未按照B7規定給予賣方通知,買方必須從約定的裝運日期或裝運期限屆滿之日起,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假如貨物已被清楚地確定為合同中的貨物(即特定物)。
A6費用劃分
賣方必須支付以下費用:
a)所有在貨物按照A4交付完成之前所產生的與之相關的費用,B6中規定應由買方承擔的可支付的部分除外。
b)貨物運輸費用及由A3a)之規定(即運輸合同)而產生的一切其他費用,包括裝載貨物的費用,以及按照運輸合同約定由賣方支付的在約定卸貨港口卸貨產生的費用。
c)在適當的情況下,因海關手續產生的一切費用,以及出口貨物所需繳納的一切關稅,稅賦(注意兩者之間區別)及其他應繳納之費用(英美法特色,極盡羅列之能),以及根據運輸合同應由賣方承擔的因穿過任何國家所產生的過境費用。
B6費用劃分
除A3條款第一項的規定費用之外,買方必須支付:
a)從貨物以在A4中規定的方式交付起與之有關的一切費用,除了出口所必要的清關費用,以及在A6第三款中所涉及的所需的一切關稅、賦稅及其他各項應付出口費用;
b)貨物在運輸途中直至到達目的港為止的一切費用,除非這些費用根據運輸合同應由賣方支付。(無變化)
c)卸貨費用,包括駁船費和碼頭費,除非該成本和費用在運輸合同是由賣方支付的。(無變化)
d)任何額外的費用,如果(進一步規定)沒有在既定日期或運送貨物的既定期間的到期日前按照B7中的規定發出通知,但是(假如、倘若)貨物已被清楚地確定為合同中的貨物(即特定物,這里和B5是類似的)。及,
e)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貨物進口應交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及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以及需要時從他國過境的費用,除非這些費用已包括在運輸合同中。(無變化)
A7通知買方
賣方應當給予買方所有/任何(后者更恰切,與2000年形成對比)其需要的通知,以便買方能夠采取通常必要的提貨措施。
B7通知賣方
每當能夠在指定的目的港之內確定裝運貨物的時間或者接收貨物的具體地點時,買方必須充分給予賣方通知。
A8交貨憑證
賣方應當自負費用的情況下,毫不遲疑(延誤)地向買方提供表明載往約定目的港的通常運輸單據。
這一運輸單據須載明(包含)合同貨物,其日期應在約定的裝運期內,使買方得以在目的港向承運人提取貨物(主張權利),并且除非另有約定,應使買方得以通過轉讓單據(提單)或通過通知承運人,向其后手買方(下家)出售在途貨物。
如此運輸單據為可以流通、可以議付形式(銀行根據信用證付錢)或有數個正本,則應向買方提供全套正本。
B8提貨證據
買方必須接受按照A8規定提供的運輸單據,如果該單據符合合同規定的話。(無變化)
A9檢查、包裝、標志
賣方應當支付為遵循A4條款運輸貨物所需的進行核對的費用(比如核對貨物質量、尺寸、重量、點數),同時還需支付國家出口機關規定的進行裝船檢查的費用。
賣方必須自付費用提供貨物的包裝,除非在此行業中這種貨物無包裝發運、銷售是普遍的現象。賣方應當用適于運輸的方式包裝貨物,除非買方在交易合同生效前對賣方提出了特殊的包裝要求。包裝應當適當(恰當更合適)標記。(直譯容易出現歧義—適當標記也可以理解為可標可不標。)
B9貨物檢驗
買方必須支付任何裝運前檢驗的費用,但出口國有關當局強制進行的檢驗除外。(無差異)
A10信息幫助和相關費用
賣方必須在可能的情況下及時應買方的要求,在賣方承擔風險與費用的前提下,向買方提供幫助,以使買方能夠獲得任何單據與信息,包括買方進口貨物或者為保證貨物到達目的地所需的安全信息。(特點:大量的非限定性定語從句,難以按順序直譯——“穿插翻譯)
賣方應當償付所有買方基于B10的義務提供單據或信息的幫助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買方與賣方互相為對方為自己的幫助買單)
B10信息幫助和相關費用
買方必須在合適的時候告知賣方任何安全保障要求,以便賣方做到與第十項條款規定相符。
買方必須支付給賣方所有由賣方為獲得與第十項條款相符的相關單據和信息所產生的費用和花費。
買方必須在合適的時候告知賣方任何安全保障要求,以便賣方做到與第十項條款規定相符。(新增)
買方必須支付給賣方所有由賣方為獲得與第十項條款相符的相關單據和信息所產生的費用和花費。
買方必須在合適的情況下,及時地提供給賣方幫助,以便根據賣方的要求,由賣方承擔風險,費用條件下,獲得任何單據和信息,包括與安全有關的信息,賣方運輸和出口貨物以及通過任何國境的信息。(新增)
CIF——成本,保險加運費付至(……指定目的港)
該術語僅適用于海運和內河運輸。“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指賣方將貨物裝上船或指(中間銷售商)設法獲取這樣交付的商品。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在貨物于裝運港裝船時轉移向買方。賣方須自行訂立運輸合同,支付將貨物裝運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運費和費用。
賣方須訂立貨物在運輸途中由買方承擔的貨物滅失或損壞風險的保險合同。買方須知曉在CIF規則下賣方有義務投保的險別僅是最低保險險別。如買方望得到更為充分的保險保障,則需與賣方明確地達成協議或者自行做出額外的保險安排。
當CPT,CIP,CFR或者CIF術語被適用時,賣方須在向承運方移交貨物之時而非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時,履行已選擇的術語相應規范的運輸義務。
此規則因風險和費用分別于不同地點轉移而具有以下兩個關鍵點。合同慣常會指定相應的目的港,但可能不會進一步詳細指明裝運港,即風險向買方轉移的地點。如買方對裝運港尤為關注,那么合同雙方最好在合同中盡可能精確地確定裝運港。
當事人最好盡可能確定在約定的目的港內的交貨地點,賣方承擔至交貨地點的費用。當事人應當在約定的目的地港口盡可能精準地檢驗,而由賣方承擔檢驗費用。賣方應當簽訂確切適合的運輸合同。如果賣方發生了運輸合同之下的于指定目的港卸貨費用,則賣方無需為買方支付該費用,除非當事人之間約定。
賣方必須將貨物送至船上或者(由中間銷售商)承接已經交付的貨物并運送到目的地。除此之外,賣方必須簽訂一個運輸合同或者提供這類的協議。這里的“提供”是為一系列的多項貿易過程(“連鎖貿易”)服務,尤其在商品貿易中很普遍。
CIF術語并不適用于貨物在裝上船以前就轉交給承運人的情況,例如通常運到終點站交貨的集裝箱貨物。在這樣的情況下,應當適用CIP術語。
“成本、保險費加運費”術語要求賣方在適用的情況下辦理貨物出口清關手續。然而,賣方沒有義務辦理貨物進口清關手續,繳納任何進口關稅或辦理進口海關手續。
ATHESELLER’OBLIGATIONS
賣方義務
BTHEBUYER’OBLIGATIONS
買方義務
A1賣方的一般義務
賣方必須提供符合銷售合同的貨物和商業發票,以及買賣合同可能要求的、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憑證。
在A1-A10中的任何單據都可能是在雙方合意或習慣性用法中的同等作用的電子記錄或程序。
B1買方的一般義務
買方必須按照買賣合同規定支付價款。
在B1-B10中任何有關的文件都可能是在各部分或習慣性用法中使用的同等的電子記錄或程序。
A2許可證、批準、安全通關及其他手續
一些重要貨物或國家間的運輸辦理海關手續。
在適用的時候,賣方須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一切出口許可和其他官方許可,并辦理貨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B2許可證、批準、安全通關及其他手續
在適當的時候,買方需要在自負風險和費用的前提下獲得出口執照或其他政府許可并且辦理所有出口貨物的海關手續。
A3運輸合同與保險合同
a)運輸合同
賣家必須自行訂立或者參照格式條款訂立一個關于運輸的合同,將貨物從約定交付地(如果有)運輸到目的地的指定港口(如果有約定)。運輸合同需按照通常條件訂立,由賣方支付費用,并規定貨物由通??晒┻\輸合同所指貨物類型的船只、經由慣常航線運輸。
b)保險合同
賣家須自付費用,按照至少符合《協會貨物保險條款》(LMA/IUA)C款或其他類似條款中規定的最低保險險別投保。這個保險應與信譽良好的保險人或保險公司訂立,并保證買方或其他對貨物具有保險利益的人有權直接向保險人索賠。
B3運輸合同和保險合同
a)運輸合同
買方無訂立運輸合同的義務。
b)保險合同
買方無訂立保險合同的義務。但是,如果買方想附加同A3b)中所描述的保險,就須根據賣方要求,提供給賣方任何附加該保險所需的信息。
應買方要求,并由買方負擔費用且提供一切賣方需要的信息,則賣方應提供額外的保險,如果能投保的話,例如《協會貨物保險條款》(LMA/IUA)中的條款(A)或條款(B)或任何類似的條款中提供的保險和(或)與《協會戰爭險條款》和(或)《協會***險條款》(LMA/IUA)或其他類似條款符合的保險。
最低保險金額應當包括合同中所規定的價款另加百分之十(即110%),并應用合同貨幣。
保險應當承保從規定于A4和A5條款中的發貨點發出至少到指定的目的港的貨物。
賣方必須提供給買方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承保的證據。
此外,應買方的要求,并由買方自負風險及費用(如有)的情況下,賣方必須提供買方所需要的任何獲取額外保險的信息。
A4交貨
賣方必須將貨物放裝船運送或者(由承運人)獲取已經運送的貨物,在上述任一情況下,賣方必須在合意日期或者在達成合意的期限內依港口的習慣進行交付
B4受領貨物(接收貨物)
買方在貨物已經以A4規定的方式送達時受領貨物,并必須在指定的目的港受領貨物。
A5風險轉移
賣方直到貨物以A4規定的方式送達之前都要承擔貨物滅失或者損壞的風險,除非貨物是在B5描述的情況下滅失或者損壞。
B5風險轉移
買方自貨物按A4規定的方式送達后承擔所有貨物滅失或者損壞的風險。
如果買方未按照B7規定給予賣方通知,那買方就要從遞送的合意日期或者遞送合意期限屆滿之日起承擔貨物滅失或者損壞的風險,前提是貨物必須被清楚地標明在合同項下貨物。
A6費用劃分
賣方必須支付
a)除在B6中規定的應由買方支付的費用外的與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直至按A4規定交貨為止;
b)費和按照A3a)規定的所有其他費用,包括在港口裝載貨物的費用以及根據運輸合同由賣方支付的在約定卸貨港的卸貨費
c)A3b)規定所發生的保險費用
d)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貨物出口需要辦理的海關手續費以及出口應繳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以及根據運輸合同規定的由賣方支付的貨物從他國過境的費用。
B6費用劃分
除A3a)規定外,買方必須支付
a)照A4規定交貨之時起與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但不包括A6d)中規定的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貨物出口需要辦理的海關手續費以及出口應繳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
b)輸至到達目的地港口過程中與貨物有關的一切費用,運輸合同中規定由賣方承擔的除外。
c)運費和碼頭搬運費在內的卸貨費用,運輸合同中規定由賣方承擔的除外。
d照B7規定在約定日期或運送的協議期限到期時給予賣方相應通知而發生的任何額外費用,但以該項貨物已正式劃歸合同項下為限。
e)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貨物進口應交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貨物進口需要辦理的海關手續費,以及從他國過境的費用,已包含在運輸合同所規定的費用中的除外。及
f)根據A3b)和B3b),任何因買方要求而產生的附加保險費用。
A7通知買方
賣方必須給予買方一切必要的通知,以便買方采取必要的措施來確保領受貨物。
B7通知賣方
當買方有權決定裝運貨物的時間和/或在目的港內接受貨物的地點,買方必須給予賣方充分的通知。
A8交貨憑證
賣方必須自付費用,毫不遲延地向買方提供表明載往約定目的港的通常運輸單據。此單據必須載明合同貨物,其日期應在約定的裝運期內,使買方得以在目的港向承運人提取貨物,并且,除非另有約定,應使買方得以通過轉讓單據或通過通知承運人,向其后手買方出售在途貨物。
如此運輸單據有不同形式且有數份正本,則應向買方提供全套正本
B8提貨證據
買方必須接受按照A8規定提供的運輸單據,如果該單據符合合同規定的話。
A9檢查、包裝、標志
賣方必須支付為了使運輸貨物符合A4的要求而產生的所有核對費用(例如核對貨物品質、丈量、過磅、點數),以及出口國當局強制要求的運前檢驗。
賣方必須自負費用,包裝貨物,但所運輸貨物通常無須包裝即可銷售的除外。賣方應當采用使貨物適宜運輸的包裝方式,除非買方在買賣合同簽訂前告知賣方以特定方式包裝。包裝應當適當標記。
B9貨物檢驗
買方必須支付所有強制性運前檢驗的費用,但出口國當局強制要求的檢驗除外
A10信息幫助和相關費用
當適用的時候,應買方要求,并由其承擔風險和費用,賣方必須及時地提供或給予協助以幫助買方取得他們貨物進口和/或運輸至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括安全相關信息在內的一切單據和訊息。
對于買方由于的提供或是協助賣方獲取B10所規定的所有相關單據和訊息而支出的所有的費用,賣方必須予以償付
B10信息幫助和相關費用
買方必須及時地告知賣方獲取相關安全訊息的要求,以便賣方能夠遵守A10中的規定。 賣方由于履行A10所述的規定,提供和協助買方獲得相關訊息所支出的費用,買方必須予以償付。 應賣方要求,并由其承擔風險和費用,買方必須及時地提供或給予協助以使賣方獲取其運輸和貨物出口通過任何國家所需要的,包括安全相關信息在內的一切單據和訊息。
[1]是指賣方只要將貨物在指定的地點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并辦理了出口清關手續,即完成交貨。
[2]邊境交貨是指當賣方在邊境的指定的地點和具體交貨點,在毗鄰國家海關邊界前,將仍處于交貨的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給買方處置,辦妥貨物出口清關手續但尚未辦理進口清關手續時,即完成交貨?!斑吘场币辉~可用于任何邊境,包括出口國邊境。因而,用指定地點和具體交貨點準確界定所指邊境,這是極為重要的。
[3]目的港船上交貨是指在指定的目的港,貨物在船上交給買方處置,但不辦理貨物進口清關手續,賣方即完成交貨。賣方必須承擔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港卸貨前的一切風險和費用。如果當事各方希望賣方負擔卸貨的風險和費用,則應使用DEQ術語。
[4]未完稅交貨是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不辦理進口手續,也不從交貨的運輸工具上將貨物卸下,即完成交貨。賣方應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不包括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在目的地國進口應交納的任何“稅費”(包括辦理海關手續的責任和風險,以及交納手續費、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買方必須承擔此項“稅費”和因其未能及時輸貨物進口清關手續而引起的費用和風險。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發表于2021-08-09,由周林編輯,文章《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由admin于2021年08月09日發布于本網,共57617個字,共8100人圍觀,目錄為外貿知識,如果您還要了解相關內容敬請點擊下方標簽,便可快捷查找與文章《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相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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