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日起,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書,將歸入“多證合一”改革
2019年1月10日,達濟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獲悉,海關總署門戶網站發出公告,關于《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書》(進出口貨物收發貨)歸入“多證合一”改革通知,據公告所示這個規定會于2019年2月1日開始實施。
海關公告表示,為推進優化營商環境,按照《工商總局等十三部門關于推進全國統一“多證合一”改革意見》(工商企注字〔2018〕31號),2019年2月1日《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書》(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歸入“多證合一”本次改革有關通知如下:
申請工商登記時,申請人需同時辦理報關單位(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的登記證,按要求選擇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登記備案,并填寫相關的《進出口貨物登記證》。記錄的備案信息。市場監管部門根據“多證合一”流程完成登記,并與總局層面的海關總署完成數據交換。海關確認,收到企業工商登記信息和工商登記信息后,即辦理工商登記完成,企業無再需向海關辦理登記手續。
從2019年2月1日開始,海關不再簽發《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書》(進出口貨物收貨人)。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想要取得書面備案登記信息,可到“單一窗口”在線打印登記回執,并在當地海關加蓋印章。此外,“多證合一”改革執行后,倘若企業還沒有選擇以“多證合一”方式提交申請,依然能夠經過“單窗一口”或“互聯網+海關”方式提交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登記申請。相關手續按照2018年海關總署第143號規定辦理。
2019年2月1日起,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書,將歸入“多證合一”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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