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外匯風險,國家再出新規,外貿收款須慎重
代收外匯風險,國家再出新規,外貿收款須慎重!達濟外綜獲悉在2019年1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公布《關于辦理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點擊查看詳情)》。同時在1個小時以后于2019年2月1日正式實施。該外匯管理新規經過各大新聞平臺解讀得出以下結論:
1.確認了“倒買倒賣外匯”和“變相買賣外匯”等違法外匯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會按照刑法第225條第4項規定,以非常經營罪定罪。
2.確認了什么是“非法買賣外匯”的“情節嚴重”,例如“非法經營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便屬于“情節嚴重”“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3.確認了怎樣算是“非法買賣外匯”的“情節特別嚴重”,例如“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千五百萬元以上的”、“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便是屬于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會處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沒收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
以上所講的“元”是指RMB,根據現在的6.75外匯牌價匯率,或是一個非法經營單位倒賣74.1萬美金以上的外匯,依法會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因此這種非法經營單位很容易就會達到“情節特別嚴重”的范圍。一旦這些公司被處刑,通過這些公司做過代收外匯貨款業務的外貿單位同樣會被以協助調查的形式受到連累,因此各大外貿人找代收外匯公司時一個要學會規避風險需要特別注意,千萬慎重!通過香港離岸賬戶進行外貿收款的外貿人也要留意了,不是針對香港賬戶,因為這種賬戶國家是查不到轉賬記錄的,誰也不知道幫你進行外貿收款的賬戶是否存在違法行為,一旦被查同樣會受到連累。
以上政策主要是打擊那些非法經營的單位,如果是進行正規貿易的朋友就不用擔心,因為該規定實施后要求所有外匯金額都需要與出口報關金額一致,所以說出口一定的按相關規定辦理出口報關,沒有進出口權的單位,需要出口退稅的就去找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幫你做一站式代理報關,讓你的賬目清晰可見,才能有效規避沒必要的風險,至于不需要辦理出口退稅的朋友也可以找達濟外綜,通過國家新發行的1039市場采購貿易代理出口,可享受國家扶持免征不退,關務秒審等便利。
代收外匯風險,國家再出新規,外貿收款須慎重
代收外匯風險,國家再出新規,外貿收款須慎重發表于2019-02-21,由周林編輯,文章《代收外匯風險,國家再出新規,外貿收款須慎重》由admin于2019年02月21日發布于本網,共915個字,共7322人圍觀,目錄為代收外匯,如果您還要了解相關內容敬請點擊下方標簽,便可快捷查找與文章《代收外匯風險,國家再出新規,外貿收款須慎重》相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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