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日起,制造,交通運輸,建設等行業,增值稅率下降落實
達濟外綜獲悉在2019年3月20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會議,正式落實《政府工作報告》更大規模減稅部署,即從2019年4月1日起,制造,交通運輸、建設等行業,增值稅率下降等部署落實。其中制造行業增值稅率下降3%,由原來的16%下降為13%,交通運輸與建筑等行業下降1%,由原來的10%下降為9%等政策執行與落實。
該會決定,其一,提升進項稅抵扣范圍,把旅客運輸服務也加入抵扣范圍,且將納稅人得到的不動產付出的進項稅由原來的兩年抵扣調整為1次性全額抵扣,提升納稅人可抵扣進項稅,該增值稅政策實行期限暫時執行到2021年底為止,主要是指主營業務是生活服務、郵政、現代服務、電信等行業的納稅人,按稅額加計10抵減納稅額,以保證全部行業稅負只減不增;其二,對政策實行后納稅人新增留抵稅額,根據相關規定進行退還。其三,其中一些相關調整的貨物服務出口退稅率、買進的家產品適當地扣除率等。并且,提升對地方轉移支付能力,重點對中西部地區與貧困縣市傾斜。
了為更好的落實減稅政策和改善民生、打好三大攻堅戰的支持作用,會議還落實了以下幾方面政策:其一,將2018年實行到期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行延續,分別有國產抗艾滋病病毒藥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運營、對公共租賃住房等稅務優惠政策。其二,從2019年1月1日起到2022年低,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會按照規定扣除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集中地區縣、特困地區縣和檔案館貧困村的扶貧捐贈支出。(也就是說從稅中扣除企業捐款支出)。其三,對主營污染防治的第3方企業,減按15%增值稅率征收所得稅,執行期間為2019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
2019年4月1日起,制造,交通運輸,建設等行業,增值稅率下降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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