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期信用證
遠期信用證(Usance Credit,Usance L/C)
長期信用證概述
遠期信用證和即期信用證按信用證付款期限劃分。
遠期信用證是指銀行(即開證行)根據進口商(即開證申請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出口商(即受益人)發出的信用證,授權出口商簽發以銀行或進口商為付款人的遠期匯票,確保在交付符合信用證條款規定的匯票和文件時必須承兌,并在匯票到期時履行付款義務。
遠期信用證主要包括承兌信用證(Acceptance L/C)延期付款信用證(Deferred Payment L/C)。
承兌信用證可分為:(1)銀行承兌信用證,(2)商號承兌信用證。
承兌遠期信用證后的押匯期限為:從押匯起息日起至承兌付款日。
遠期信用證押匯利息=(押匯金額×押匯利率×押匯天數)×(承兌付款日-押匯起息日/360天
銀行承兌遠期信用證(Banker"s Acceptance Credit)是指以開證行或其指定的另一家銀行為付款人的信用證。使用該信用證時,出口地議付行一般會審查受益人交付的符合信用證規定的遠期匯票和文件,然后送交開證行或其指定付款行在議付行所在地的分行或代理行進行承兌;如果沒有這樣的分行或代理行,議付行也可以將匯票和文件直徑發送給證券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并要求承兌。承兌后,到期付款。開證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或其在議付行所在地的分行或代理行承兌遠期匯票后,留下文件并退還匯票;匯票到期前,受益人或議付行可以將退回的承兌匯票貼現到當地貼現市場,扣除貼現日至到期日的利息,立即收入現金;如果當地沒有貼現市場,可以要求承兌銀行貼現,也可以等到匯票到期后再向承兌銀行兌現。
如何防范遠期信用證的風險
在國際貿易中,長期信用證受到進口商的青睞,客戶對長期信用證的需求越來越大,因為它是出口商及其銀行融資進口商的一種方式。但由于長期信用證支付時間、國家風險、信用風險、市場狀況不易預測,一旦銀行承兌匯票,其責任從信用證一致支付責任轉變為無條件支付責任,使長期信用證風險高于即期信用證。正是出于這種高風險的考慮,中國人民銀行于1997年專門發布了文件,對商業銀行提出了具體要求,以規避其風險。
長期信用證潛在風險
(一)套資詐騙風險
一些企業和公司在正當渠道無法獲得銀行資金支持的情況下,將開立無貿易背景的遠期信用證作為騙取銀行資金的主要途徑和手段之一,犯罪手段多種多樣。例如,利用虛假合同和虛假文件偽造貿易背景,國內開證申請人和外國受益人共同欺騙銀行。國內申請人利用虛假合同欺騙銀行開具遠期信用證時,外國受益人通過交易銀行交付與證書一致的虛假文件。由于其目的是欺騙銀行資金,無論文件是真是假,是否有不一致點,申請人都接受文件,并敦促開證行承兌。一旦開證行承兌,開證行的有條件支付承諾就成為無條件到期支付責任。交單行收到開證行承兌后,應受益人的請求進行貼現。這樣,受益人就可以從銀行獲得資金。有的偽造虛假轉口貿易背景,有的以買賣倉單的方式虛假轉口貿易背景,有的以虛假轉口貿易背景,有的以虛假轉口信用證的方式開立信用證的方式獲得巨額資金。雖然這些原因是人民銀行在開立遠期信用證的原因是不一致的。
(二)挪用資金的風險
在長期信用證業務中,進口商出售貨物并收回付款。在付款日期到期前,他很可能會繼續周轉或挪作他用。如果進口商挪用固定資產投資,在信用證到期日,固定投資一般不能立即產生效益。如果沒有現金回報,到期的應付賬款將無法支付。如果到期拖欠,開證行將不得不提前付款。為了追求高利潤,一些進口商挪用貨款、炒股和期貨,這也迫使銀行提前付款。進口商占用和挪用資金的一般做法是超過合理的開證期限。在長期信用證業務中,信用證的付款時間通常為90天,最多不超過180天。其合理期主要取決于進口產品資金的回收周期。無論進口什么,有些單位總是需要更長的時間。許多進口商要求360天的長期付款,以盡可能長時間占用銀行資金。
(三)市場風險
這主要是指進口熱門敏感商品帶來的風險。這類商品是指某一階段、某一時期的熱門商品。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這些商品主要集中在木材、三合板、造紙漿、鋼材、食用油、糖、化肥等方面。20世紀90年代,化學原料、化纖、鋼鐵和成品油等商品出現了。由于它是一種流行的敏感商品,所以商品的價格波動很大,很難預測價格的漲跌。如果是即期付款,銀行風險相對較小;對于長期付款,進口商通?;蜚y行備用貸款,銀行風險將大大增加。因為在這種情況下,一旦進口商品價格下跌,銷售不良,到期資金無法收回,使進口商無法按時支付進口商品,銀行被迫提前支付資金,形成不良預付。
(四)進口商違規風險
為了欺騙銀行的信任,進口商總是試圖隱瞞對銀行的不利方面,如逃避外匯、外匯欺詐、違反外匯政策、進口不核銷甚至走私。進口商受到處罰,這往往導致開證行用自己的資金預付款。如果進口商不能退還開證行的預付款,開證行將形成不良資產。
一方面,企業對遠期證書業務的需求越來越大,另一方面,遠期證書的風險比即期證書更大。因此,只有嚴格預防,才能有利于遠期信用證書的健康發展。
防范長期信用證風險
(一)按制度辦事,嚴格審查長期證業務。
防范風險的關鍵是嚴格按照內部規章制度對開證申請人進行全面審查:
1審查開證申請人資格和開證條件;
2.調查申請開證的近期業務經營狀況、資產質量、負債狀況、信用等級、記錄和原因;
3.審查開證擔保人的合法性、經營狀況、盈利情況、負債狀況和資產流動性情況;
4。了解受益人的信用狀況、生產能力和以往的業務合作,特別是對于大量的信用證交易,我們應加強對受益人信用的調查。因為受益人的信用直接影響到這項業務的成敗。一些受益人偽造文件進行欺詐,出口商品低劣,少收費或與進口商勾結,共同欺騙銀行。因此,對受益人信用的調查也尤為重要。
(二)加強保證金管理,落實統一授信制度。
對于長期證書,必須實施足額保證金或采取同等效力的擔保措施。保證金收取率與進口商的信用、經營作風、財務實力和進口商品的性質密切相關。風險較大的,必須支付100%以上的保證金。保證金必須由專戶管理,不得提前提取或挪作他用。
(三)嚴格審查付款期限和進口商品。
雖然長期信用證是銀行對企業的貿易融資,是為了解決企業的迫切需要,但企業應該是特殊資金,一個接一個地收回,不能周轉。業務流程結束后,應歸還銀行,企業重復使用后再申請。如果進口商兩個月的投料生產加工加上一個月的銷售收款期,完整的生產周期為90天,則其開證申請為180天或360天,不合適,應縮短長期期限,降低銀行風險。同時,對于進口商進口的熱門敏感商品,開證行也應更加謹慎。必須確認進口商有合法的進口方式和方式,增加存款比例,實施相應的風險防范措施,并在開證前檢查許可證的真實性。
(四)重視遠期證書的后期管理。
首先,我們應該注意更改證書。有些銀行在開具證書時嚴格檢查,信用證書開具后,對修改放松警惕,最終導致業務風險。因此,信用證的修改,特別是增加金額、延長期限、修改文件和支付條件應與開具證書時一樣嚴格。
其次,注意收集進口商的負面消息。部分銀行收到申請人承兌后,將文件放在貨架上,等待到期申請人付款。一旦進口商在此期間出現問題,銀行的風險也會隨之而來。因此,要注意跟蹤進口商,及時掌握進口商的銷售、經營、財務等情況,了解進口商是否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受到處罰或起訴,甚至賠償大量資金,以便盡快做出反應,并采取相應措施。
假遠期信用證和遠期信用證的區別
主要有以下幾點:
(1)開證基礎不同。假遠期信用證是基于即期付款的貿易合同;遠期信用證是基于遠期付款的貿易合同。
(2)信用證條款不同。假遠期信用證中有假遠期條款;而遠期信用證中只有利息由誰承擔。
(3)利息負擔者不同。假遠期信用證的貼現利息由進口商承擔;遠期信用證的貼現利息由出口商承擔。
(4)收匯時間不同。假遠期信用證的受益人可以立即收匯;遠期信用證只有匯票到期才能收匯。
遠期信用證匯票貼現和福費庭融資
遠期信用證下的匯票貼現,是指銀行在開證行或保兌行或其他指定銀行承兌遠期預付信用證下的匯票后,按照客戶(出口商、信用證受益人)的要求,對匯票進行追索權的貼現。相應的是遠期信用證下的應收款購買、外匯押注、保理等國際貿易融資業務模式。福費庭融資在世界上流行(Forfeiting,起源于法語法語a forfait)類似于遠期信用證下的匯票貼現,但不同。以加拿大蒙特利爾銀行和中國進出口銀行的福費庭融資業務(即無追索權的遠期信用證貼現業務)為例,兩者主要有以下區別:
1. 遠期信用證項下匯票貼現業務中,銀行會要求對貼現墊款保留追索權;而福費庭融資最突出的特點就是銀行(或專業貼現商,下同)不要求保留追索權,即“買斷”。
2. 遠期信用證下的匯票貼現業務范圍往往僅限于銀行承兌匯票在跟單信用證下的貼現;福費庭融資業務范圍可以是信用證或銀行擔保項下的匯票和本票,可接受的票據范圍更廣。
3. 在遠期信用證下的匯票貼現業務中,銀行通常只有70%的票面金額-80%付款;除必要費用外,福費庭融資業務的商業慣例是全額支付。
4. 遠期信用證下的匯票貼現業務通常對合同金額和期限沒有嚴格要求,更大程度上屬于短期融資;福費庭融資業務適用于100萬美元以上的大宗貿易合同,票據期限一般為1-5年(部分銀行要求50萬美元以上,票據期限不少于180天),屬于中長期融資。
遠期信用證
遠期信用證發表于2023-03-20,由周林編輯,文章《遠期信用證》由admin于2023年03月20日發布于本網,共3859個字,共5876人圍觀,目錄為信用證,如果您還要了解相關內容敬請點擊下方標簽,便可快捷查找與文章《遠期信用證》相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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