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盤
發盤(Offer)
什么是發盤
在國際貿易實務中,發盤也稱報盤、發價、報價。法律上稱之為“要約”。發盤可以是應對方詢盤的要求發出,也可以是在沒有詢盤的情況下,直接向對方發出。發盤一般是由賣方發出的,但也可以由買方發出,業務稱其為“遞盤”。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十四條第一款對發行的解釋如下:
向一個或多個特定人提出的訂立合同的建議,如果非常確定,并表明發行人在接受時遵守約束的意圖,則構成發行。如果一個建議說明了貨物,并明確或暗示了數量、價格或如何確定數量和價格,則非常確定。
發盤條件
構成有效發行的四個條件也是檢驗發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標準。如果這四個條件不能同時滿足,則不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發行:
1.向一個或多個特寫提出:發盤必須指定可以表示 接受的受盤人。受盤人可以是一個或多個。如果不指定 受盤人的發盤,則僅視為發盤邀請或邀請。
2、表示訂立合同的意思:發行必須表示嚴肅的訂單意思,即 發行應表明發行人在接受時,將根據發行條件承擔與 發行人訂立合同的法律責任。這個意思可以用發行交付等術語 來表示,也可以根據當時的談判情況、當事人之間以前的業務溝通或雙方已經的習慣來確定,而不是使用上述或類似的術語和句子。
3.發盤內容必須非常確定:發盤內容的確定性體現在發盤 列的條件是否完整、清晰、最終。
4.送達受盤人。送達受盤人時發盤生效。
發盤寫作
由于寫作或背景的不同,發盤的內容和要求也有所不同。但總體而言,其結構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感謝對方來信,明確答復對方來信詢問事項。Thank you for your inquiry for…
(2) 澄清交易條件(名稱、規格、數量、包裝、價格、裝運、支付、保險等)。For the Butterfly Brand sewing machine,the best price is USD79.00 per set FOB Tianjin
(3) 聲明發行有效期或約束條件。In reply we would like to offer,subject to your reply reaching us before…
(4)鼓勵對方訂購。We hope that you place a trial order with us.
發盤注意事項
(1)發盤約束力。發行具有法律約束力。發行人在發行發行后不能隨意后悔。一旦受盤人接受發行,發行人必須根據發行條件與對方達成交易,并履行合同(發行)義務。因此,與詢價相比,發行更容易受到發行人的關注,有利于雙方快速達成交易。但它也缺乏必要的靈活性。如果市場情況估計錯誤,發行內容不當,發行人將陷入被動。發行人必須在開始前找出上述問題。如果發行,必須仔細核算和分析發行價格和條件,以確保發行內容的準確性,以免陷入被動。
(2)發盤生效時間。該公約規定發行在到達受盤人時生效。本公約對發行人具有重要意義。這一意義主要體現在發行的撤回和撤銷上。
發盤撤回。發盤撤回是指發盤人在發盤后到達受盤人之前,即在發盤生效之前,收回發盤,使其無效。由于發盤無效,原則上可以撤回發盤。公約規定:一個發盤,即使是一個不可撤銷的發盤也可以撤回,只要撤回通知在發盤到達受盤人之前或同時到達受盤人。在業務中,如果我們發現發行錯誤,我們可以根據公約的精神采取措施,以更快的溝通方式撤回發行(發行尚未到達受盤人)。例如,在信函到達之前,可以通過電報或傳真撤回發行。
發行的撤銷。發行的撤銷是指發行人在發行已到達受盤人后,即發行已生效時,取消發行,廢除發行的有效性。英國、美國、法國和大陸法國在發行撤銷問題上存在原則上的差異。為了協調和解決這兩個法律部門在這個問題上的矛盾,公約規定發行可以撤銷,另一方面限制了發行的撤銷?!豆s》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合同成立前,發行可以撤銷,但撤銷通知必須在受盤人接受前送達受盤人;《公約》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發行價格一旦生效,不得撤銷:
首先,發盤已經規定了接受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表示不可撤銷。
第二,受盤人有理由信任發盤是不可撤銷的,并且已經符合對發盤的信任。
本公約的這些規定主要是為了維護受盤人的利益,確保交易的安全。中國是本公約的締約國,其他締約國企業在同一營業地進行交易,一般適用本公約。因此,我們必須特別關注和理解本公約的上述規定。
(3)發盤有效期。發行有效期是發行人受其發行限制的期限。在國際貿易中,發行有效期有兩種表現形式:明確規定有效期和合理期限。前者不僅很少有爭議,而且可以促進交易,使用更多,但不能撤銷;后者容易發生爭議,但可以在對方接受之前撤銷。采用誰,應根據情況,不能一概而論。
在明確規定有效期時,有效期的長度是一個重要問題。如果有效期太短,對方就沒有時間考慮。如果有效期長,發行人將承擔很大的風險。適當把握有效期對雙方都很重要。雙方必須根據不同的貨物、市場條件、距離和通信方式合理確定。一般來說,發行有效期最適合3~5天,有效期起止日期和到期地點明確。
(4)發盤的終止。發盤終止是指發盤失效。發盤終止有四種情況:
* 因受盤人拒絕而失效;
* 因發盤人撤銷發盤而失效;
* 因規定的接受期滿而失效;
* 因合理期限已過而失效。
在交易中,無論是什么原因導致發盤終止,發盤人都不再受其發盤的限制。
構成發盤失效
發盤失效是指發盤的法律效力消失,也就是發盤人不再受發盤的約束,受盤人失去接受該發盤的權利。關于發盤效力終止的原因,一般有下列幾種情況:
(1)過期。如果發盤超過規定的有效期,或者沒有規定的有效期,發盤將在超過合理時間后失效。
(2)拒絕。受盤人明確拒絕接受一項發盤,則該發盤失效。
(3)還盤。其實是受盤人拒絕發盤,一旦受盤人還盤,原發盤就會失效。
(4)撤銷。發盤人有效撤銷發盤,發盤有效。
發行的撤銷是指發行人在送達受益人后,試圖解除其有效性。發行后,發行人想要改變主意,要么撤銷,要么撤銷。撤銷是指發行人將一定的交易條件發送給特定的受盤人,在受盤人收到之前沒有法律約束力,可以說發行尚未生效,然后發行人可以隨時宣布無效并撤銷,但撤銷通知先于發行通知到達受盤人或同時到達受盤人。相反,如果發行人不能做到這一點,發行通知先到達受盤人,發行已經生效,對發行人有約束力。此時,發行人想要改變主意,不是撤銷的問題,而是撤銷的問題。撤銷不同于撤銷,撤銷是指發行人取消發行后發行的行為,在發行生效后削減其有效性。各國合同法的規定存在很大的分歧?!豆s》對此作出了折衷,但發行人不得撤銷的,發行人不得接受發行的,發行人在發行前不得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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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盤發表于2022-05-26,由周林編輯,文章《發盤》由admin于2022年05月26日發布于本網,共2799個字,共5680人圍觀,目錄為外貿術語,如果您還要了解相關內容敬請點擊下方標簽,便可快捷查找與文章《發盤》相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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