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銷協議
包銷協議(Exclusive Sales Agreement)
什么是包銷協議
包銷協議是指確定出口人與包銷商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在包銷協議中,確定包銷商品的名稱、規格和型號,明確具體,不應一般,因為出口商經營的商品種類繁多,因此在包銷協議中約定包銷商品的范圍非常重要。
包銷協議的特點
一旦簽訂了包銷協議,其相關限制性條款將立即生效。例如,在協議中,供應商在一定時間和區域內給予客戶獨家銷售權。即使供應商在協議期限內沒有與包銷商簽訂銷售合同,供應商也不能向任何其他客戶提供相同的商品。但在與海外客戶簽訂包銷協議時,應注意相關國家的反競爭法、反壟斷法或反托拉斯法。
包銷協議與獨家代理合同的聯系與區別
包銷協議和獨家代理合同在特定地區的獨家分銷權有相同的規定。但獨家代理與貨物供應商是委托關系,代理為委托人銷售貨物,收取傭金;包銷商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貨物銷售活動,承擔損益,享有貨物所有權,其余由包銷商承擔,貨物制造商或供應商與第三方無關。
訂立包銷協議的方法
簽訂包銷協議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只規定出口人和包銷人的一般權利和義務,具體包銷貨物的數量、金額、價格、交付必須簽訂銷售合同;另一種是銷售合同,即在銷售合同中給予外國商人獨家專有權。這種形式主要是交易量大、合同期限長的業務。
包銷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包銷協議的名稱、簽訂日期和地點
(二)包銷協議雙方關系
在包銷協議中,應明確包銷商與出口企業的關系(PrincipaltoPrincipal)買賣關系。
(三)包銷商品的范圍
出口企業經營商品種類繁多,即使同一類或同一種商品,其中也有不同的牌號與規格。因此,在包銷協議中,雙方當事人必須對包銷商品的范圍作出規定。一般情況下,包銷商品的范圍不宜太大,通常規定方法有:
1.一類商品或幾類商品。
2.同類商品的幾個品種或型號。
為避免雙方對包銷商品的范圍發生爭議,最好在雜項協議中明確包銷商品是否停止生產或新品種是否適用。
(四)包銷區
包銷區是指包銷商行使經營權的地理范圍。
要確定包銷區的大小,需要考慮以下因素:
1.包銷商的規模和能力。
2.銷售網絡由包銷商控制。
3.包銷商品的性質和類型。
4.市場差異程度。
5.包銷區的地形位置等。
一般來說,協議應明確包銷區域是否可以擴大。根據許多國家的習慣,如果包銷商在原區域的銷售額在一定時間內達到規定數量,他有權要求擴大包銷區域。
(五)包銷期限
在中國的出口業務中,常在簽訂包銷協議時明確規定期限,通常為一年。但是,根據一些國家的習慣和做法,包銷協議中沒有規定期限,只有暫停條款或續約條款。
(六)專營權
特許經營權是指包銷商行使壟斷和獨家購買的權利,這是包銷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特許經營權包括壟斷和獨家購買權。前者是出口人在規定的區域和期限內獨家銷售指定商品的權利,出口人有義務不直接向該地區的客戶銷售;后者是承銷商有義務向出口人購買商品而不是第三方。但在現代包銷業務中,獨家購買權往往違反了包銷區域的國家法律,難以在協議中規定。因此,包銷協議不需要同時規定壟斷和獨家購買權作為對流條件,只需單獨規定壟斷或獨家購買權即可生效。
(七)包銷數量或金額
除上述內容外,包銷協議還應規定數量或金額。這個數量和金額對雙方都有同樣的約束力。
(八)作價方法
包銷商品的定價方法有所不同。其中一種方法是在規定的期限內一次定價,即包銷商品的價格是否上漲或下跌以協議規定的價格為準;另一種方法是在規定的包銷期限內分批定價。
(九)廣告、宣傳、市場和商標保護
包銷協議的雙方都是銷售關系,因此出口商實際上并沒有參與包銷區域的銷售業務,但仍然關心海外市場的發展。為了推廣產品,出口商經常要求包銷商為其產品發布某些廣告。
包銷協議
包銷協議發表于2022-05-26,由周林編輯,文章《包銷協議》由admin于2022年05月26日發布于本網,共1610個字,共5662人圍觀,目錄為外貿術語,如果您還要了解相關內容敬請點擊下方標簽,便可快捷查找與文章《包銷協議》相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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