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企業出口退稅主要注意事項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主要注意事項:出口退稅時限規定,其基本含義是指對出口貨物退還其在國內生產和流通環節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
一、出口退稅四個時限規定
出口退稅主要是通過退還出口貨物的國內已納稅款來平衡國內產品的稅收負擔,使本國產品以不含稅成本進入國際市場,與國外產品在同等條件下進行競爭,從而增強競爭能力。
出口退稅分為三種方式:免稅、免退稅、免抵退稅。其中,免稅就是不交稅,根本不用算,也不用管,需要計算和理解的,只有退稅,這也是我們把出口貨物退(免)稅簡稱為出口退稅的原因。外貿企業在辦理出口退稅時,應特別要注意四個時限規定:
一是“30天”
外貿企業購進出口貨物后,應及時向供貨企業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屬于防偽稅稅控增值稅發票,必須在開票之日起30天內辦理認證手續。
二是“90天”
外貿企業必須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90天內辦理出口退稅申報手續,生產企業必須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三個月后免抵退稅申報期內辦理免抵稅申報手續。
三是“180天”
外貿企業必須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180天內,向所在地主管退稅部門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遠期收匯除外)。
四是“3個月”
外貿企業出口貨物紙質退稅憑證丟失或內容填寫有誤,按有關規定可以補辦或更改的,出口企業可在申報期限內向退稅部門提出延期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的申請,經批準后,可延期3個月申報。
二、出口退稅附送材料如下:
1. 報關單。報關單是貨物進口或出口時進出口企業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以便海關憑此查驗和驗放而填具的單據。
2.出口銷售發票。這是出口企業根據與出口購貨方簽訂的銷售合同填開的單證,是外商購貨的主要憑證,也是出口企業財會部門憑此記帳做出口產品銷售收入的依據。
3.進貨發票。提供進貨發票主要是為了確定出口產品的供貨單位、產品名稱、計量單位、數量,是否是生產企業的銷售價格,以便劃分和計算確定其進貨費用等。
4. 結匯水單或收匯通知書。
5. 屬于生產企業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產品,凡以到岸價CIF結算的,還應附送出口貨物運單和出口保險單。
6.有進料加工復出口產品業務的企業,還應向稅務機關報送進口料、件的合同編號、日期、進口料件名稱、數量、復出口產品名稱,進料成本金額和實納各種稅金額等。
7. 產品征稅證明。
8. 出口收匯已核銷證明。
9. 與出口退稅有關的其他材料。
綜上所述,符合辦理出口退稅的外貿企業,應該在貨物出口之后,收集相關資料,包括出口貨物單證、發票,出口貨物運單等,積極進行外貿出口退稅申報。稅務機關接到申報材料后,會展開初步審核,然后進行復核,經確認資料無誤的,稅務機關會為其辦理退稅手續。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主要注意事項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主要注意事項發表于2019-12-06,由周林編輯,文章《外貿企業出口退稅主要注意事項》由admin于2019年12月06日發布于本網,共1077個字,共7503人圍觀,目錄為外貿知識,如果您還要了解相關內容敬請點擊下方標簽,便可快捷查找與文章《外貿企業出口退稅主要注意事項》相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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