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財務處理-常見問題
在出口退稅辦理中,會出現很多問題,比如出口退稅財務處理這種比較專業性的問題,如下內容達濟外綜為大家收集的兩個關于出口退稅財務處理的相關問題及問題的解答,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出口退稅財務處理問題1:出口單位收到退返增值稅,要不要算進單位的收入?依據財稅【2008】151號文第一條規定:企業獲得的各種財政性資金,除屬于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后要求歸還本金的以外,均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2/3項略)
這里面所述的財政性資金,指的是出口單位獲得的來源于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財政補助、補貼、貸款貼息,還有別的各種財政專項資金,還包含直接減免的增值稅與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種稅收,只是不包含出口單位按規定獲得的出口退稅款。
出口退稅財務處理問題2:出口退稅率和征稅率不同時,所產出的差額算入什么會計科目?依據財會〔2016〕22號《增值稅會計處理》第四條第二項規定,在貨物出口銷售后結轉產品銷售成本時,按規定計算的出口退稅額少于購進時獲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增值稅額的差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出口退稅財務處理-常見問題
出口退稅財務處理-常見問題發表于2018-12-07,由周林編輯,文章《出口退稅財務處理-常見問題》由admin于2018年12月07日發布于本網,共474個字,共8121人圍觀,目錄為外貿知識,如果您還要了解相關內容敬請點擊下方標簽,便可快捷查找與文章《出口退稅財務處理-常見問題》相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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