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向清單
什么是正清單?
正向清單這意味著任何法律法規不允許的事情都不允許。目前,中國證券市場的監管主要采用這種方式。客觀地說,這也是不可避免的。原因是我國證券市場不夠成熟,投資者承擔風險的能力相對較弱,監管能力和手段相對不足,市場不穩定因素較多。
正清單的缺點
目前,成熟市場一般采用負清單的監管方式。從國際外匯監管體系的演變來看,大多數國家已經放棄了嚴格的外匯監管。在沒有重大政治經濟危機的情況下,世界外匯監管將進一步放寬(李世陽,2009)。目前,我國實施的正清單外匯管理模式存在以下缺點:
- (一)違背社會基本行為原則的法不禁比即可行。
中國《行政許可法》規定,行政機關不得干預公民和非政府組織可以獨立決定或協調的事項;行政機關不得干預市場可以解決的任何問題。由于微觀行為主體有罪推定的隱含行為假設,當前外匯管理積極清單的立法模式,以及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沒有行政許可名稱,但行政許可的真實性的管理模式相反。
- (二)將市場發展的動力系在管理層,忽視了市場本身的力量。
“隨著金融創新、信息技術和金融全球化的迅猛發展,金融市場環境的變化始終會領先于監管舉措,任何監管規則均會滯后于金融市場的發展”(尚靜,2007)“正向清單”側重于規則導向,其實質是“邊界明確”,明確什么是準許的,什么是不準的,便于執行。但是規則變化滯后于市場的先天性總是為市場留下套利機會;加之規則日趨復雜、精細,規則之間也可能出現矛盾,往往不被公眾充分理解,美國次貸危機就被認為是規則導向監管缺乏彈性和前瞻性的后果。市場創新更需要由市場本身來推動、實踐,管理層職責在于予以否定亦或跟上一定的規則予以規范,目前外匯管理對大量沒有明確的事項采用繁瑣的“個案性”審批的制度安排,制約了市場創新的動力,降低了市場效率。
- (三)忽視了市場主體利益訴求和市場紀律的作用。
現行外匯管理以促進外匯收支平衡為重點,強調立法精神和價值取向、國家控制利益、維護行政目標和對外匯市場實體義務的規定,強調外匯市場的整體安全和秩序,管理行為依賴于行政強制監督。為了滿足外匯市場實體自身利益和外匯市場交易的需要,維護外匯市場實體的自主权益,充分發揮市場實體的自律和市場紀律的作用。
- (四)管理成本高,容易導致尋租。
目前,行政許可的邏輯前提是法律規范的一般禁止,隱含微觀行為主體有罪推定行為假設,即市場主體在許可審批前不具備實施行為資格或其行為效果不符合要求,只有申請人提供證據證明其合格或行為符合要求,才能獲得批準。在積極清單模式下,監管機構集政策制定權、執法檢查權和處罰裁決權于一體,容易誘發租賃搜索。同時,管理細致,政策調整頻繁,增加立法成本,增加微觀主體運營成本,增加政策執行監督成本,導致外匯管理部門致力于微觀主體行為的日常管理,浪費有限的監管資源。
相關條目
- 負向清單
參考文獻
- ↑丁奕民.實施外匯管理負清單政策取向的若干建議[J].2010(06)金融縱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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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向清單發表于2023-03-20,由周林編輯,文章《正向清單》由admin于2023年03月20日發布于本網,共1215個字,共5902人圍觀,目錄為外匯術語,如果您還要了解相關內容敬請點擊下方標簽,便可快捷查找與文章《正向清單》相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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