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板
科創板,(Sci-Techinnovationboard,簡稱STARMarket)
什么是科技創新板?
英語是科創板Sci-Techinnovationboard(STARMarket),2018年11月5日,習近平主席在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開幕式上宣布成立。這是一個獨立于現有主板市場的新板塊,并在該板塊進行注冊制試點。
《實施意見》強調,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新的科技創新委員會,堅持世界科技前沿、經濟主戰場和國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務于符合國家戰略、突破關鍵核心技術、高市場認可度的科技創新企業。重點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設備、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生物醫學等高科技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和制造業的深度整合,引領中高端消費,促進質量、效率和動力的變化。
建立科技創新委員會和試點注冊制度是提高服務科技創新企業能力、增強市場包容性、增強市場功能的重大資本市場改革措施。通過發行、交易、退市、投資者適宜性、證券公司資本約束等新制度,引入中長期資本、增量試點、逐步、新資本和試點進展,努力實現投融資平衡、一、二級市場平衡、新老股東利益平衡,促進現有市場形成良好預期。
2019年6月13日,科創板正式開板;7月22日,科創板首批公司上市;8月8日,第二批科創板公司掛牌上市。
2019年8月,為落實科技創新委員會上市公司(以下簡稱科技創新公司)并購注冊制度試點改革要求,建立高效的并購制度,規范科技創新公司并購行為,中國证监会發布了《科技創新委員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特別規定》。
科技創新板的政策背景
2018年11月5日,習近平主席出席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開幕式,并發表主旨演講,宣布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技創新委員會和試點注冊制度。
2015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實施股票發行登記制度,在科技創新板試點登記制度有充分的法律依據。
科技創新板發行上市條件
發行依據
科創板:《科技創新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登記管理辦法(試行)》
上交所主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
發行條件
科創板:
1)組織機構健全,持續經營滿3年;
2)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內部控制健全有效;
3)業務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場的能力;
4)生產經營合法合規。
上交所主板:
《首發辦法》詳細規定了主體資格、規范經營、財務會計等。核心內容包括:
1)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為正,累計超過3000萬元;
2)近三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凈現金流量超過5000萬元;或者近三個會計年度累計營業收入超過3億元;
3)最近一期末沒有未彌補的損失。
上市依據
科創板:《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板股票發行上市審計規則》
上交所主板:《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上市條件
科創板:
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標準之一:
1)預計市值不低于10億元,近兩年凈利潤為正,累計凈利潤不低于5000萬元,或市值不低于10億元,近一年凈利潤為正,營業收入不低于1億元;
2)市值預計不低于15億元,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2億元,近三年R&D投資總額占近三年營業收入的15%;
3)預計市值不低于20億元,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3億元,近三年經營活動產生的凈現金流量不低于1億元;
4)預計市值不低于30億元,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3億元;
5)預計市值不低于40億元。主要業務或產品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市場空間大。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果,并獲得一定數額的知名投資機構投資。制藥行業企業至少需要獲得一類新藥二期臨床試驗批準,其他符合科技創新委員會定位的企業需要具有明顯的技術優勢,并滿足相應的條件。
上交所主板:
同時滿足:
1)股票經中國证监会批準已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5000萬元;
3)公開發行股份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5%;公司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超過10%;
4)公司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5)本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科創板發行上市主要注冊程序
根據《注冊管理辦法》
科技創新委員會的發行和上市主要分為兩個核心流程:發行和上市審計(上海證券交易所負責)和發行和注冊(中國证监会負責)。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獨立的審計部門,負責審計發行人的公開發行和上市申請;設立科技創新咨詢委員會,為科技創新委員會的建設和發行提供專業咨詢和政策建議;設立科技創新委員會上市委員會,負責審計部門出具的審計報告。具體的審計方法包括查詢、電子、子行業審計等。上海證券交易所自受理申請文件之日起3個月內形成審計意見,并公布審計標準、程序、進度、查詢和回復,接受社會監督。中國证监会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提交的審計意見和發行人登記申請文件后,應當按照規定的發行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和上市審計的基礎上履行發行登記程序。
科技創新板股權激勵制度
激勵范圍
科創板
5%以上的股東及其親屬承擔企業的主要管理和研發責任,可以成為激勵對象。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
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單獨或共同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不得成為激勵對象
價格限制
科創板
科技創新公司可以自主決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價格限制。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
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時,應當確定授予價格或者授予價格的確定方法。授予價格不得低于股票金額,原則上不得低于以下價格:
(一)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交易價格的50%;
(二)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20個交易日、60個交易日或120個交易日平均股票交易價格的50%。
登記時點
科創板
授予的股份可以在滿足受益條件后登記。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
上市公司在授予權益、回購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行使權益前,應當向證券交易所申請,經證券交易所確認后,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登記結算。
比例限制
科創板
在科技創新公司有效期內,股權激勵計劃標的股份總數占總股本的20%。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
科技創新板和創業板的區別
科技創新板與創業板的區別主要在于上市制度和上市條件。
1、上市制度不同:科技創新委員會將試點運行注冊制度,創業板和主板市場實行審計制度,需要中國证监会決定。上市后,科技創新委員會上市企業只需定期披露信息。
2.不同的上市條件:創業板上市有上市限制,如企業每年都要達到一定的盈利標準、資產規模、同股同權等。科技創新板上市沒有傳統的上市限制。上市條件主要是企業的創新實力和行業,盈利能力要求低于創業板。科技創新板支持已經有一定規模但沒有盈利的中小科技創業企業。在企業規模方面,科技創新板主要要要求上市科技創業企業按照市值 收入、市值 收入 現金流等多套財富標準。
參考文獻
- ↑中國证监会發布了關于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技創新委員會和試點注冊制度的實施意見.新華網.2019-01-30
- ↑上交所表示,積極穩步推進科技創新板和注冊制試點.新華網.2018-11-06
- ↑中國证监会發布了《科技創新板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特別規定》.新京報.2019-08-23
- ↑習近平出席了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開幕式,并發表了主題演講.新華網.2018-11-05
- ↑中國证监会負責人詢問了設立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委員會和試點注冊制度的記者.中國证监会.2018-11-05
- ↑6.06.16.2科技創新板制度解讀系列《科技創新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登記管理辦法(試行)》.德恒律師事務所.2019-01-31
- ↑科技創新板和創業板的區別.康波財經.2019-04-08
科創板
科創板發表于2022-06-08,由周林編輯,文章《科創板》由admin于2022年06月08日發布于本網,共3324個字,共6052人圍觀,目錄為經濟百科,如果您還要了解相關內容敬請點擊下方標簽,便可快捷查找與文章《科創板》相關的內容。
版權聲明:
文章:(科創板),來源:,閱讀原文。
科創板若有[原創]標注,均為本站原創文章,任何內容僅供學習參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任何內容不得引用,文章若為轉載文章,請注明作者來源,本站僅為分享知識,不參與商業活動,若有侵權請聯系管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