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服務貿易
銀行服務貿易(BankingServicesTrade)
什么是銀行服務貿易?
銀行服務貿易主要是指由一個參與者銀行(指參與貿易談判的國家和地區的銀行)方提供的服務。
銀行服務貿易的主要內容
銀行服務貿易的對象是基于銀行服務網絡的銀行服務產品,因此銀行服務產品和服務網絡是銀行服務貿易的主要內容。
1)銀行服務產品是銀行從服務貿易中獲利的基礎,其品種直接影響銀行的利潤。銀行服務貿易的主要產品包括以下內容。
(1)儲蓄業務。銀行服務貿易的基本業務是存貸業務,但這類業務往往利潤不大。
(2)金融交易與經營。主要包括貨幣市場業務、證券外匯交易、貨幣交換、期貨和期權。
(3)銀行證券銷售。主要有儲蓄憑證、普通股、優先股、長短期債券的銷售等。
(4)貸款業務。貸款業務主體多元化,包括國家貸款、法人貸款、銀行間借款、私人貸款等業務。
(5)特殊融資活動。主要包括項目融資、風險資本融資、固定資產融資和產權購買。
(6)證券認購發行。主要有認購國內外國債、抵押證券、保險、股票和發行股票等。
(7)咨詢和咨詢服務。主要由現金管理、風險管理服務、國際貿易顧問服務、信托規劃、法律投資顧問、一般金融服務等產品組成。
(8)消費者服務。信用卡、旅行支票等產品屬于這一類。
(9)資產管理服務。資產管理服務包括私人和零售產品,如信托活動、安全存儲服務等;還有企業服務,如安全存儲、養老金管理和共同基金管理。
(10)經紀服務。銀行可以為貨幣市場、歐洲貨幣和外匯、期貨交易、股票、期權等交易員提供經紀服務。
(11)支付機制。主要包括匯付、清算等。
(12)與保險相關的服務。保險業務是人壽保險、財產保險等銀行中間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
(13)國際貿易服務。主要包括信用證業務、金融承兌、提供市場信息等產品。
2)銀行服務網絡國際銀行服務網絡主要建立在商業存在和現代通信技術的基礎上,分組成。
(1)代表處。代表處是設立分支機構前的臨時措施。一般來說,344人主要與當地社會各界接觸,相互介紹,并向總部提供信息。
(2)代理行。代理是指銀行總行與外國銀行簽訂合同,在對方開戶辦理資金交易業務,這主要是銀行問題的合作。
(3)分支機構。分支行是總行下屬的機構,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但能開展全面的銀行業務,一般有分行、支行、經理處3個等級。
(4)附屬銀行或聯營銀行。附屬銀行是指總行擁有全部股份或50%Z有表決權的外國銀行或金融機構;合資銀行是指國內銀行有10%~50%表決權的外國銀行或金融機構。
(5)國際銀團組織。國際銀團組織是一群在國外設立獨立合資企業的銀行或金融機構。銀行服務網絡中的機構問題主要通過電子郵件、電子傳輸和全球銀行金融電信協會(SWIFT)、服務貿易通過互聯網、票據清算制度、銀行內部網絡等渠道進行。
以銀行服務貿易的形式
- (1)跨境支付。
其特點是服務提供商和消費者在不同的國家,如銀行通過網絡提供的跨境服務。
- (2)海外消費。
也就是說,當國內消費者或企業到其他國家尋求服務時,如一個國家的消費者到另一個國家旅行或從事其他經濟活動,他們使用當地銀行為其服務。
- (3)商業存在。
一國銀行在另一國開業,提供銀行服務,即在服務發生地設立分行或分行提供銀行服務。
- (4)自然人流動。
例如,一國的銀行工作人員到另一國的銀行機構為當地客戶提供銀行服務。
參考文獻
- ↑陶明.吳申元等.服務貿易學.2001年8月,山東經濟出版社第一版.
- ↑劉興倍主編.商務管理.2008年清華大學出版社.2.
- ↑毛傳新主編.國際服務貿易.2009年東南大學出版社.06.
銀行服務貿易
銀行服務貿易發表于2022-06-11,由周林編輯,文章《銀行服務貿易》由admin于2022年06月11日發布于本網,共1440個字,共5591人圍觀,目錄為貿易方式,如果您還要了解相關內容敬請點擊下方標簽,便可快捷查找與文章《銀行服務貿易》相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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