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壁壘
關稅壁壘(TariffBarriers)
關稅壁壘
關稅壁壘是指用征收高額進口稅和各種進口附加稅的辦法,以限制和阻止外國商品進口的一種手段。貿易壁壘的一種。
16~17世紀,歐洲實施重商主義政策的國家利用關稅壁壘防止外國成品進口,以保護國內車間手工業的發展,實現對外貿易的超越。19世紀,歐洲后來的資本主義國家也利用關稅壁壘來保護自己的工業發展,促進工業革命的實現,以對抗英國工業產品的大量輸入。自20世紀以來,在復雜的對外貿易斗爭中,一方面,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利用關稅壁壘,確保國內壟斷資本獲得超額利潤,迫使其他國家對關稅和外貿問題做出讓步;另一方面,發展中國家有時利用關稅壁壘抵制其他國家低價商品的傾銷,以保護國家工業的發展。
關稅是國際貿易壁壘的重要原因
由于:
1.低關稅的平均水平掩蓋了某些商品的高關稅。例如,在美國,雖然工業產品的平均關稅只有3%,但一些工業產品的關稅高達30%-40%。
2.名義關稅的低稅率掩蓋了關稅的有效保護率。在對最終產品和中間產品征收關稅的現實中,關稅的有效保護率不同于對最終產品的名義保護率。日本關稅的有效稅率約為名義關稅率的2倍~2.5倍。20世紀60年代初,美國進口生鐵的名義稅率為2%,但關稅的有效保護率為9%;服裝的名義稅率為25%,但有效保護率為36%。
3.較低的正常進口稅率掩蓋了較高的進口附加稅。當一個國家進口商品時,除按正常公布的稅率征收進口稅外,必要時還按臨時公布的稅率征收部分進口稅。目的是應對國際收支危機,防止外國進行商品傾銷,或歧視一個國家。例如,1971年8月15日,為了減少進口,解決其國際收支危機,美國實施了新經濟政策,宣布征收10%的進口附加稅,嚴重影響了許多國家的出口。后來,在其他國家的強烈反對下,美國政府不得不取消稅率。
4.實施反傾銷稅是限制國際進口的手段,尤其是發達國家。反傾銷是WTO允許成員國員國保護其產品和市場的手段,但它正被發達國家濫用。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已成為國際反傾銷的最大受害者,涉及數百億美元,一些對我的反傾銷稅率超過100%。1993年至1994年,墨西哥對中國十大類4000多種商品征收了16%-1105%的所謂反傾銷稅。
5.隨著區域集團化趨勢的發展,關稅已成為參與關稅聯盟的國家限制非成員國商品進口的一種手段。參加關稅聯盟的國家,如歐洲經濟貨幣聯盟成員國,在對外征收關稅時實行內部自由貿易和統一稅率。
形式的關稅壁壘
但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都不能等同于關稅和關稅障礙。我們通常所說的關稅障礙是指在關稅設置、稅收計算方法和關稅管理方面阻礙進口的高進口稅和做法。根據商務部的投資貿易障礙指南,常見的關稅障礙有以下形式:關稅高峰、關稅升級、關稅配額、數量關稅、價格關稅。
1、關稅高峰(TariffPeaks)指少數產品在整體關稅水平較低時維持的高關稅。GATT八輪談判,WTO每個成員的平均關稅水平已經大幅下降,但一些成員在許多領域仍然保持著關稅高峰。例如,一個國家同意在烏拉圭回合談判中大幅降低關稅。同時,在食品、紡織品、鞋類、皮革制品、珠寶、人造珠寶、陶瓷、玻璃、卡車、鐵路機動車等多個行業部門保留了關稅高峰,其中陶瓷關稅為30%,玻璃等玻璃器皿關稅為33.2%至38%,卡車關稅為5-20噸。另一個例子是,一些日本產品仍然保持著較高的關稅水平。這些產品包括農產品、糖、巧克力甜點(10%)、奶酪和牛奶制品(22.4-40%)、甜餅干(18-20.4%)果醬(12-34%)、煙熏馬哈魚(15%)、原料(氧化鉛、熔化氧化鋁、鎳)。在整體關稅水平較低的情況下,上述特定產品的高關稅不合理地阻礙了其他國家相關產品的正常出口,構成了貿易壁壘。
2、關稅升級(TariffEscalation)這是設定關稅的一種方式,即通常對某一特定行業的進口原材料設定較低的關稅,甚至零稅率。隨著加工深度的提高,半成品和成品的關稅稅率相應提高。關稅升級可以有效地達到限制高附加值半成品和成品進口的效果,這是一個相對常見的貿易壁壘。關稅升級存在于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例如,為了保護國內加工業或制造業,一個國家對適合汽車制造的鋼材征收5%的關稅,而同一鋼材制造的車身部件的稅率為15%,而成品汽車的稅率為30%。這種關稅升級限制了支持產品的出口。另一個例子是,美國對進口中低檔陶瓷產品征收的關稅較高,對高檔陶瓷產品征收的關稅較低,阻礙了中國陶瓷產品對美國的出口。此外,美國鞋面皮膚面積超過鞋面總面積的51%,鞋面皮膚面積低于3%。這種不合理的關稅結構在美國市場上處于非常不合理的競爭地位。
3、關稅配額(TariffQuotas)是指對一定數量(配額)內的進口產品適用較低的稅率,對超過配額的進口產品適用較高的稅率。在實踐中,關稅配額的管理和分配方式多種多樣,如領導、招標、拍賣、行政分配等。在配額確定、分配和管理過程中的一些不當做法可能會阻礙貿易。在行政分配中,障礙措施可能出現在以下環節:
(1)確定配額。例如,某WTO成員的配額低于最近三個代表年份的平均出口,因此該配額構成貿易壁壘。
(2)配額分配和管理。配額分配和管理缺乏透明度或公證性,也會形成貿易壁壘。例如,某個國家的乳制品關稅管理缺乏透明度,有時甚至將配額分配給不再從事乳制品業務的企業,導致配額空置。
此外,在通過拍賣、招標等方式發放關稅配額的過程中,人為操縱或其他原因也可能造成進口產品的障礙。
4、從量稅(SpecificDuty)它是根據商品的重量、數量、容量、長度和面積征收的關稅。其中,重量是一種常用的測量單位。有些國家采用毛重測量方法,有些國家采用凈重測量方法,或采用以毛為凈等測量方法。
從量稅計算的公式是:稅額=商品數量×各單位從量稅
例如,根據歐盟1992年的稅收規定,每100升香檳對歐洲貨幣單位征收40%的關稅。中國還對啤酒、原油、光敏膠片等進口貨物采用從量稅的稅收標準。從量關稅征收的特點是程序簡單,無需審批貨物的規格、質量和價格,便于計算。由于單位稅額固定,低檔商品進口與高檔商品征收相同的關稅,對低檔商品進口不利,對其保護作用較大。當國內價格下跌時,由于稅收固定,稅收負擔相對增加,不利于進口,加強了保護作用。因此,一些國家廣泛使用從量關稅,特別是廣泛應用于食品、飲料、運動和植物油的進口。美國約33%的稅目欄適用從量關稅;挪威的從量關稅也占28%。由于發展中國家的出口商品大多處于較高水平,因此從量關稅負擔遠高于發展中國家。
5、從價稅(AdValoremDuty)以進口商品價格為標準征收關稅。其稅率為商品價格的百分比。
從價稅的計算公式為:稅額=商品總值×從價稅率
根據我國1997年的稅收規定,9004.100項以下的太陽鏡應征稅額為其進口完稅價格的20%。
從價稅是各國采用的主要征稅方式。因為:首先,由于從價稅是根據貨物的價值計算的,因此可以更容易地估有多少財政收入者。第二,從價稅隨商品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從價稅對加工程度高的產品或奢侈品的進口構成障礙。例如,從價稅為1升/2美元,對于價值2美元的廉價葡萄酒,稅率為100%;對于價值20美元的高價葡萄酒,只相當于10%的稅率。10%的從價稅對廉價葡萄酒的稅收為0.2美元,而昂貴葡萄酒的稅收為2美元。第三,在國際關稅減讓談判中,根據從價稅很容易比較各國的關稅水平和談判關稅減讓。然而,按從價稅征收的關稅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如何確定應稅的完稅價格。因此,如果海關確定完稅貨物的價值為100美元,則按照100美元的從價稅確定相同的發票價格,則不得大大降低120美元。因此,如果進口商品的正常進口價格不得以確定12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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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壁壘發表于2022-06-12,由周林編輯,文章《關稅壁壘》由admin于2022年06月12日發布于本網,共3122個字,共5435人圍觀,目錄為外貿知識,如果您還要了解相關內容敬請點擊下方標簽,便可快捷查找與文章《關稅壁壘》相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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