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稅加工
保稅加工(Maquiladora)
什么是保稅加工?
保稅加工是指在海關監督下暫停進口稅,作為原材料和半成品臨時進口,經加工后復運出口的保稅形式。
保稅加工的形式及其特點
- 1.外加工裝配
外商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材料(主要材料)、輔助材料、部件、部件、配件、包裝材料(以下簡稱材料)和必要的機械設備,委托我們的企業按照外國制造商的要求進行加工和組裝。成品由外國制造商銷售,我們按合同收取工人支付。外商提供的定價設備價格,我方勞動力支付的貿易形式。
有兩種基本形式:
(1)來料加工:外商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材料,我方企業按外商要求加工成品;
(2)來件組裝:外商提供零部件、部件、配套件,我們企業按外商要求組裝成品。
業務特征:
①雖然加工裝配業務有材料進口和成品出口,但本質上是一筆交易,因此必須同時簽訂進出口協議。對我們來說,交易的目的是賺取加工費。同時,通過加工裝配實踐,提高生產技術、產品質量和管理水平。
②由于加工裝配業務代表外商完成產品生產,我們不需要外匯資金購買材料,也不負責材料的采購。
③加工后的材料和成品沒有所有權。因此,如果材料損壞管理不善,或在加工裝配過程中超過規定損失,將承擔經濟責任。
④我們不需要負責成品在國外的銷售,只收取約定的加工費,這與外商的經營損益無關。
- 2.進料加工
國內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單位以外匯購買進口原材料、材料、配件、部件、配件、包裝材料(以下簡稱材料)、加工或組裝成品或半成品后出口的貿易形式。
業務特征:
①進料加工的大部分材料都是國內無法生產或生產能力有限的品種。使用外匯購買進口的目的是出口加工或組裝成適合出口的成品,從而創造外匯。
②從材料采購、生產到產品銷售,進料加工業務由我方經營,盈虧自負。
③進料加工業務的材料采購進口,經營者擁有所有權。但實際處置仍受進出口國家管理制度和海關通關制度的限制。原則上,未經批準和辦理進口手續的,必須加工成品返還出口。
- 3.出料加工
出料加工是指將國內企業的原材料、輔料、零部件、部件或半成品(以下簡稱材料)移交給海外廠家,按照我們的要求進行加工或組裝,并將成品運回進口。
業務特征:
出料加工貿易的業務特點與上述加工裝配貿易相似,主要在加工關系上逆轉,雙方的權利義務逆轉。
保稅加工經營的有關規定
- 1.保稅加工的經營模式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國內企業可以以下方式經營加工貿易:
(1)經外貿主管部門批準,具有外貿經營權的企業簽訂合同,委托具有國內生產加工能力的企業加工或組裝;
(2)上述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應與國內承擔加工裝配的生產企業簽訂合同,生產企業應完成復出口成品的生產;
(三)經外貿主管部門批準,具有加工貿易經營權的企業對外簽訂合同擔加工。
- 2.保稅加工的適用范圍
就進口加工而言,無論是加工裝配還是進料加工,其保稅業務原則上都應限制有形產品的直接出口。
至于出口加工,根據現行規定,必須限于簡單加工和有限加工的范圍,原則上不能改變原出口貨物的物理形式。
超出上述范圍不能視為合法加工,也不能以保稅方式通關。
- 3.保稅加工業務的審批管理
經營企業進行加工貿易,必須提前報外經貿主管部門審批。加工貿易審批機關可以按照規定提交各種證明文件和材料,并具有加工回出口能力的,應當在嚴格審查企業申報的單一消后,簽發《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海關應當備案。
- 4.保稅加工貨物許可證管理
根據國家規定,實行許可證管理的商品,實際進出口時,必須向海關提交進出口商品許可證。目前,保稅加工貨物許可證管理的實際措施(無許可證)主要是:
(一)加工裝配或進料加工工程中用于加工生產復出口成品的進口料件,可免領許可證。
(二)加工裝配項下的成品,除國家實行配額招標管理的出口商品外,可免領許可證。
(三)出料加工的出口料件和復運進口成品或半成品在限期內運回中國的條件下,免領許可證。
保稅加工
保稅加工發表于2022-06-12,由周林編輯,文章《保稅加工》由admin于2022年06月12日發布于本網,共1540個字,共5177人圍觀,目錄為外貿知識,如果您還要了解相關內容敬請點擊下方標簽,便可快捷查找與文章《保稅加工》相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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