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貨物報關單
進口貨物報關單(DeclarationFormforImport)
什么是進口貨物報關單?
進口貨物報關單是指海關受理進口報關后,向進口單位出具的紙質憑證,注明進口數量、總交易價格,并加蓋章。
進口貨物報關單的內容及復制
(1)申請人編號
申請人自行編號。
(2)進口港
填寫進入中國國境的港口名稱和代碼。
(3)經營單位
簽訂或執行進口合同的單位不得填寫收貨單位或外國出口制造商。填寫時應包括業務單位的全稱及其代碼。
(4)收貨單位
填寫進口貨物使用單位名稱及其所在省市名稱。
(5)合同(協議號)
詳細年份、編號及附件號填寫進口合同(協議)。
(六)批準機關及文號
填寫許可證號、特定減免號、免稅表號等。
(7)運輸工具名稱及號碼
運輸工具根據貨物進入中國邊境時使用的運輸方式確定。運輸方式分為六類:江海運輸、鐵路運輸、公路運輸、空運、郵運等。海運填充名稱、陸運填充號、空運只填充空運、郵運字樣。
(8)貿易性質(方式)
貿易的性質(方式)分為一般貿易、捐贈品、樣品、個人白用品等16類。填寫時,應根據批次進行批準I:填寫貨物的實際貿易性質,并注明代碼。
(9)貿易國(地區)
貿易國別即成交國別,填貨物直接購自國(地區)的名稱。
(10)原產國(地區)
填寫進口貨物生產制造的國家(地區)。貨物經其他國家加工復制的,以最終加工的國家為原產國。但是,如果貨物的性質和規格僅通過改裝、修改或貼標簽等簡單整理而沒有改變,則不予添加T理論。原產國一般可以根據貨物的產地證明確定。報關單上有不同原產國的貨物的,應當分別注明。
(11)外匯來源
中央外匯、地方外匯、貸款外匯、分成外匯、外商投資或其他按本進口合同的實際外匯來源填寫。
(12)進口日期
申報進口日期。
(13)提單或運單號
海運填報單號、陸運填報單號、空運填報單號、郵運填報單)號。
(14)運雜費
填寫實際支付的運雜費金額。實際支付運雜費不能確認的,可按規定的定額率估算。
(15)保險費庫
價格條件為FOB或CFR在條件下,填寫實際支付的保險金額或定額率。實際支付的保險費不能確認的,可以按規定的定額率估算。
(16)標記標記
填寫貨物實際使用的標記代碼,或按進口合同和發票中規定的標記代碼填寫。如有地點名稱,也應填寫。
(17)包裝類型及零件數
包裝類型為指袋、箱、包、捆、桶等。一批貨物有多種包裝類型,應分別填寫件數。
(18)毛重和凈重
毛重填充這批貨物的所有重量。一般來說,毛重填充扣除外包裝后的自然凈重。對于一批不同品種的貨物,應分別注明凈重。對于有銷售包裝的貨物,無需扣除銷售包裝的重量。當無法獲得凈重時,應按進口合同或商業習慣填寫。
(19)海關統計商品編號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統計商品目錄》填寫商品代碼。未列入商品目錄的,按用途歸0至6類。
(20)貨名規格及貨號
填寫進口合同(協議)或發票上規定的貨物名稱和規格。填寫中文名稱和外文。填寫公司編制的貨物號碼。
(21)數量
本欄包括兩個小項目:數量和單位,應按實際進口貨物數量和計量單位填寫。如果合同中使用的計量單位與海關統計商品目錄中規定的計量單位不同,則應將其轉換為目錄中規定的計量單位。如果貨物不足以從一個數量單位反映其性能,或者海關統計規定有第二個數量單位,則必須填寫第二個數量單位。報關單中不同品種的貨物應分別填寫。如果整套機械分批進口,則應在本欄中注明分批裝運字樣。
(22)交易價格
填寫進口合同約定的交易單價、總價和價格條件(如FOB、CIF等),并注明貨幣名稱。如果價格和其他費用是不同的外幣,則應分別注明。分批進口貨物的交易價格按每批進口貨物的數量填寫。
(23)到岸價格
填寫進口貨物到達中國邊境時的實際到岸價格,包括貨物價格、運費、保險費和中國卸貨前的所有其他費用。航空運輸和郵件運輸使用貨物運輸到指定運輸地點的到岸價格。一項到岸價為人民幣,按照中國銀行向海關申報日公布的人民幣對各種貨幣中間價的月平均價轉換為人民幣為人民幣。一種外幣,按照中國銀行批準的各種貨幣對美元的內部統一轉換率轉換為美元。到岸價格的人民幣和外幣均計至元,元以下四舍五人。
(24)關稅完稅價格、稅則號和稅率
海關按規定填寫計算。
(25)備注
根據海關規定,部分貨物必須注明減稅、保稅貨物等相關事項,本欄應注明此類進口貨物。
(26)集裝箱號
集裝箱號應填寫集裝箱運輸的進口貨物。
(27)隨附單據
填寫報關附件的文件名稱,并注明份數。
(28)海關放行日期
核放貨物后,由進口地海關填寫日期,并加蓋海關放行章。
(29)填寫單位(蓋章)
填寫報關單的單位必須加蓋報關單位已向海關備案的報關專用章、報關人名章或簽字,并注明填寫日期。
經濟特區運往內地和經濟特區運往內地貨物報關單的欄目內容和復制方式與一般進口貨物報關單大致相同。
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的注意事項
(1)報關單的填寫必須真實,不得有錯誤,更不用說偽報、隱瞞、虛報了。文件和貨物應一致。
(2)報關單應準確、完整,并盡可能打字。如果用筆寫,字跡應清晰整潔,不得使用鉛筆和紅墨。如有變更,必須在更多項目上加蓋校對印章。
(3)不同合同、不同運輸工具名稱、不同免征性質、不同許可證號碼的貨物,不得填寫在同一報關單上。同一報關單上以填寫不超過五個海關統計數據的貨物,但必須逐項填寫。
(4)不同貿易方式的貨物必須填寫不同顏色的報關單。一般貿易進口貨物采用白色報關單;來料加工和補償貿易貨物采用淺綠色專用報關單;進料加工貨物采用粉紅色專用報關單;外商投資企業進口貨物采用淺藍色專用報關單。上述報關單只是顏色不同,報關單中的項目和格式完全相同。
(5)報關單有關項目海關規定的統計代碼,除填寫相關項目外,還應填寫相關項目的海關統計代碼。
(6)預錄入的報關單與手工報關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報關人員在打印報關單簽字蓋章前,應仔細檢查,防止出錯。
(7)向海關申報的進口貨物報關單,如事后由于種種原因,出現原來填寫的內容與實際貨物有出入時,須向海關辦理更正手續,填寫報關單更正單,對原來填寫的項目進行更改,且更改內容必須清楚,一般情況下,錯什么,改什么。
(8)進口貨物報關單基本連接一式三份,第一份海關保留,第二份海關統計,第三份企業保留。一般貿易進口貨物填寫一式四份報關單,分別供海關保留、海關統計、企業保留、進口外匯核銷。
參考文獻
- ↑張易主編.企業常用的商務文件.中華工商聯合出版社,2007.1.
- ↑戴賓等編.外貿單證實務.2001年6月,西南交通大學出版社第一版.
- ↑崔瑋主編.模擬進出口業務培訓.2011年北京交通大學出版社.08.
進口貨物報關單
進口貨物報關單發表于2022-06-12,由周林編輯,文章《進口貨物報關單》由admin于2022年06月12日發布于本網,共2640個字,共5166人圍觀,目錄為外貿知識,如果您還要了解相關內容敬請點擊下方標簽,便可快捷查找與文章《進口貨物報關單》相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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