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程序
報關程序(CustomsDeclarationProcedure)
什么是報關程序?
報關程序是指按照海關規定辦理貨物、貨物、運輸工具及相關海關事務的手續和步驟。
不同國家(單獨的關稅區)海關各自規定了貨物進出境報關程序。為了滿足國際貿易發展的需要,世界海關不斷努力簡化和協調海關監管制度和報關程序,取得了巨大成就,1999年通過了世界海關組織修訂的新京都公約,即簡化和協調海關制度的國際公約。中國自1994年以來一直在修訂該公約,并于2000年6月簽署了該公約的修訂協議。
構成報關程序
中國海關規定,進出口貨物通過海關接受申報、審核、檢查、稅收征收、放行四個海關操作環節完成清關。進出口貨物的收發商或者其代理人應當按照程序辦理相應的進出口申報、配合檢驗、納稅、提取、裝運貨物等手續。
但部分貨物,如加工貿易進口材料,應經國家外貿主管部門批準,在海關備案后進口;具體減免稅進口貨物,進口前應向海關辦理免稅審批手續,直屬海關簽發免稅證明,進口報關,直屬海關簽發免稅證明。進口前必須辦理的海關手續是海關監督的早期階段。
對于成品加工貿易出口,貨物放行不是最終結算,海關放行后也應核銷;具體減免稅進口貨物,海關放行后不結算,海關應繼續監督到監督期滿。所有這些在海關監管現場放行后,海關監管的內容是海關監管的后期工作。因此,海關監管體系分為早期管理階段、現場管理階段和后期管理階段。
1.早期管理階段
早期管理階段是指根據海關對保稅加工貨物、具體減免稅進口貨物、臨時準入進出口貨物的監督規定,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在貨物進出境前向海關辦理上述貨物合同、許可證等備案手續的過程。
需在前期管理階段辦理相應海關手續的貨物種類有:
- 保稅加工貨物: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在貨物進口前辦理加工貿易合同備案申請、加工貿易手冊申請等手續;
- 具體減免稅進口貨物:進口貨物的收發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在進口貨物前向海關辦理企業減免稅記錄、貨物減免稅申請、申請減免稅證明等手續;
- 臨時準進出口貨物:臨時準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應當在貨物進口前辦理備案、擔保等海關手續。
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在出口前向海關辦理備案手續。
2.進出境現場管理階段
進出境現場管理階段的海關管理制度適用于所有進出口貨物。在海關監管階段,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直屬海關申報貨物,向進出境海關提交紙質報關文件,配合進出境海關檢查貨物,繳納稅費(保稅進出口貨物、減免稅進出口貨物、臨時進出口貨物除外)、提取或者裝運貨物等海關手續。
3.后續管理階段
根據海關規定,加工貿易進出口貨物、具體減稅進口貨物、臨時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向海關辦理上述貨物的核銷、銷售、終止海關監督等海關手續。
參考文獻
- ↑魏昌鑫,張海燕.報關實務[M].2009年高等教育出版社
報關程序
報關程序發表于2022-06-12,由周林編輯,文章《報關程序》由admin于2022年06月12日發布于本網,共1159個字,共5402人圍觀,目錄為外貿知識,如果您還要了解相關內容敬請點擊下方標簽,便可快捷查找與文章《報關程序》相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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